XX银行办公大楼管理办法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08-15 点击:

 XXX 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行办公大楼正常使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楼管理应当本着“高效有序、方便职工、服务金融、拓展功能、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群体努力、综合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分明。”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

 大楼管理工作应纳入我行目标责任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分工

  第四条

 综合部为办公大楼的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由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与行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五条

 管理分工 1.办公大楼公共部分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负责大楼安全、消防管理、通讯和大楼设备设施管理,负责大楼的供电、照明设备的用电安全及维修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环境绿化、食堂、地下室的管理,负责大楼的房屋管理、维护使用日常事务等工作。

 2.办公大楼区域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主要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安全消防、办公设备等。电子显示屏的

 日常管理由

 负责;财务部根据各部门预算申请内容负责申报审批大楼设备、设施大修和更新的预、决算工作。

  第三章

 大楼的一般管理 第六条

 大楼的管理必须贯彻“以正常运作为主线,四防工作为重点”(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的方针。

 第七条

 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仪表端庄,微笑服务,严格遵守“首问制”,自觉搞好大楼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条

 各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需用会议室者,均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外宾来行参观访问,必须经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归口管理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将外宾带入机要、打字、档案和资料室,严禁在上述要害部门拍照摄像。

 第九条大楼内除规定的吸烟点外严禁吸烟、严禁扔果皮、纸屑和随地吐痰,严禁在楼道、楼梯和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严禁在大楼内、外墙面张贴通知、广告。严禁在餐厅以外的楼内任何地方就餐。

  第十条

  各部门每天下班时应派人检查所辖区域内的水管是否关闭,照明和动力电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发现大楼设备、线路管道异常情况(如有漏渗水,导线冒烟、火花或设备运转声音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派人紧急排除故障。

 第十一条

  纸屑、茶叶(硬纸箱和木板请放在办公室门口由清洁工清理)等杂物自觉倒入垃圾箱内,严禁倒入厕所便坑、水池、洗手盆,以免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第十二条

 大楼内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包括电话),不得任意增加负荷。如因工作需要,应经审批。大楼内严禁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家用电器;明火作业需报请消防安全主管的批准;严禁在大楼任何地方焚烧废纸;严禁乱钉用作悬挂的支撑物。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大楼内房屋结构和用途(包括简单装修)。确因工作需要,应书面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除财务、档案、营业室以外,大楼内所有门锁须给综合部交一把备用钥匙,严禁各 部门擅自更换门锁。

 第四章

 动力设 施管理 第十四条

  配电房、水泵房等动力能源设施,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运行人员、维修保养人员要认真做好运行保养记录。

 第十五条 根据设备管理要求,综合部要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存档建档工作,收集和整理设备说明书,编写大型设备及系统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高低压配电室应有专人负责,并持有上岗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设备维护保养。

 第五章

 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十七条

 大楼通讯,计算机网络(数据通讯)、监控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接分机或随意扩大电话使用权限。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办公大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的办法。消防工作包括防火和灭火,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培训消防队伍,消防队伍由义务消防员(保安)和兼职消防员(各部门指派)组成。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员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各部门、楼层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和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有火警时,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到达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组织疏散,并协助消防机关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十条

  楼梯走道和消防通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第二十一条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第二十二条

 楼内严禁存放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二十三条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 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明火,烟头要随时熄灭。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需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经同意后,按安全规范操作,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十五条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保安或拨打火警电 话 119,并关闭电源,迅速撤离。

 第七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二十六条

 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安保员负责。办公大楼实行保安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 非工作时间所有进入大楼人员一律进行登记、施工(安装)人员,须由承办部门凭证陪同出入。

 第二十八条 为防止物资丢失,防止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入大楼。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带入易燃、易爆、剧毒和有污染物品进入大楼。

  第二十九条

 按有关规定,职工不得在办公室留存超量 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

 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 第三十条

 本大楼各部门办公室自行安排外,其它场所及楼内外卫生均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实施。外墙、屋面等应定期清扫。门套、名牌、电动门等应该用毛刷和抹布等清洗,不得用腐蚀性材料擦洗。

  第三十一条

  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经常性的对洗手间进行清洗,及时清除脏物以防止下水道堵塞,推拉门、自动门要经常消除脏物,以防堵塞。

 第九章

 要害部门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要害部位(营业室、档案室、消防监控、计算机、财务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综合部双重领导和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管理制度,对这些部门的不安全因素,由安保员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章

 奖

 罚

 第三十三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大楼管理的目标责任的制定,年终考评,并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对先进者实行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大楼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直至赔偿损失。报行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XXX 银行

  XX 年 X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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