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 7 月 26 日至 9 月 5 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年 12 月 29 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局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建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执行财经法规以及对属下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等 7 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 30 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地学深悟透县委巡察组有关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推动我局发展。迅速对整改工作作出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 4 次,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赵向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副局长莫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石焕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加强了整改工作的组织保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

 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具体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19 年学习计划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局党组学习;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利用局务会议,党员学习会,“学习强国”以及“肇庆先锋”等平台,组织我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巡察结束至今,共组织了相关学习 19 次,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做到了及时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主动深入乡镇、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幼儿园等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巡察整改至今共开展法律宣讲 6 课,发放宣传资料 3500 套;查看企业是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等事项,要求企业必须遵守劳动保障法律,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巡察整改至今共检查了各类用人单位 256 家,涉及人数达 30125 人。开展专项检查执法活动 2 次,共立案 3 宗,结案 3 宗,依法调解了 4 宗较大劳资案件,为 121名工人追回 190 多万元被拖欠工资;继续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着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人员等就业特殊群体。继续积极搭建就业平台,举办各类大型招聘会,主动对接劳务输出,稳步推进就业工作,为辖区内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在巡察结束至今,我局主动带领了我县登云汽配、国东铜材、东弘铝材等企业到广西昭平、富川,湖南永州蓝山县等地开展企业招工。且 2019 年元旦至今,我局也积极组织了招聘会 13 场,共吸引 134 家县内企业参加,提供职位共 5045 个,现场达成意向 193 个,有效地缓解了企业招工难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电视台等平台媒体开展广泛的就业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就业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3.执行制度不严格,出台制度不严谨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全面梳理、反思我局“执行制度不严格,出台制度不

 严谨”的问题,紧紧围绕“严谨”和“执行”两个关键,进一步排查了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制度的严谨性,决策的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充分执行议事决策会前充分沟通,会中充分讨论,末位表态制,最大限度调动了班子成员积极性,坚决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规范了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局班子要求了办公室对公务用车申请不规范的,未经分管领导签名批准的,一律不派车,确保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加强出台制度的严谨性,针对反馈的“出台制度不严谨”问题,局班子举一反三,带头对我局已修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复核,对不规范的相关文件进行更正,重新修订了《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2019 年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利用好局机关微信公众号、QQ 工作群等新媒体的管理和监督,管好自媒体,自觉抵制错误言论,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牢牢把握舆论导向。

 (二)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5.对党支部学习不重视,学习效果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出台了《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了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专题党课,采用专用党组织学习笔记本,做到一会一档,一课一档,避免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每次召开会议需进行会前签到,局党组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也进行定期督查,并对缺席严重、组织生活散漫、学习效果不好的干部职工,采取诫勉谈话等措施对其进行整改。

 6.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等上级文件,进一步增强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补交党费台账,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年至****年党员应补缴党费金额,经与党员本人核实核对,完成了补缴党费工作。

 (三)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

 7.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欠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迅速进行了排查,对欠缺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个别党员缺少入党申请书和入党政审有关材料的干部职工,已通知要求其进行补充完善。针对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一模一样的问题,我局要求自****年起,全局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总结必须由分管领导认真审核,并附上一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再予以评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8.下属事业单位“撤而不销”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加强了学习,知晓了注销登记、了解注销登记的重要性、理解注销登记的法律规定,提高了自觉办理注销登记的意识。并专门安排了一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关注销登记管理工作。目前,经多次进行沟通,县编办建议待我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结束后再按巡察提出的问题做好落实整改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县编办沟通联系,确保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撤而不销”问题得到彻底整治,避免出现同类情况出现。

 9.中层干部选拔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领导班子率办公室、公务员股对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复核,重点检查用人标准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同时,局党组带头抓好政策规定学习,要求办公室、公务员股等股室深化对《关于印发<股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程>的通知》(怀组通〔****〕33 号)的学习,确保我局负责人事干部能真正做到懂规矩、明程序,杜绝同类情况出现。

 10.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迅速进行了排查整改,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怀组通〔2015〕28 号)要求,将全体干部职工办理有相关证照的统一收回办公室集中管理。按照规定建立了证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所保管的证照进行了登记造册,要求每次收缴、领取、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情况均须记录在案。

 (四)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不够严肃 11.谈话提醒台账资料造假应付,对谈话提醒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我局党组正视存在的问题,强化了责任监督,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明确了“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谈话提醒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马虎应付、弄虚作假等不按要求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予以问责,以此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了上级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做好了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坚持“约谈”制度,对我局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对谈话提醒的方式、内容、登记和备案等工作进一步规范。2019 年至今,我局共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9 次。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12.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和春节期间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好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思想自觉,增强纪律敬畏,强化责任担当,并明确表态,对发放津补贴绝不能找借口自开“天窗”,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破除“四风”顽瘴固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局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13.违规公款消费 整改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我局违规消费的问题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进行了强调。针对没有彻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局班子组织了办公室、局财会工作人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其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有效的发现和纠正了自身存在的同类型问题,帮助提高了廉政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我局亦将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把关采购和公务接待,同时对公务开支的报销审批要严加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再次出现公款消费问题。

 14.违规公款接待 整改情况:我局领导班子提高了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紧盯公款吃喝、违规接待等问题,完善细化措施,加强管理监督,强化制度执行。要求了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底线,管得住嘴、管得住脚,坚决抵制公款吃喝等不良习气。并要求了今后我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公函制度,对无公

 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并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加强干部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政策的学习。

 15.涉嫌超范围列支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费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了局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财务业务的学习,熟悉政策,着力提高经办能力,避免出现核查、列支经费不严不细的情况。组织做好了清退工作,局党组会研究超范围列支费用清退事宜,决定对不符合条件列入专家范围对象而领取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费的问题进行清退费用处理。目前,清退收回款项已上缴财政。

 16.无依据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宣传发动工作经费 整改情况:我局班子要求了各股室、中心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无依据申请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现有财务制度规定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来管理使用经费;把好领导核审关,对工作经费支出申请,经办人员除需提供相关文件政策依据外,还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呈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对无依据,申请手续不完备,无审批的工作经费申请,要求了局财会一律不予办理。

 17.违规领取误餐补助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了公款姓公,纪律红线不可逾越的重要性,加强了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促使其深刻认识违规领取误餐补助问题是侵损国家公款的行为,增强了我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提高了执行津贴补贴政策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加强了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压实了主体责任,局党组不折不扣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领取津贴补贴行为,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违规领取津贴补贴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局内部点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线索到纪委,形成震慑力。

 18.公车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针对问题产生原因,我局班子已要求局办公室重新疏理原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补充修订有关条文,进一步细化相关流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对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监管,要求使用公务车必须填写派车单,完整登记出车时间、事由、用车人、目的地等用车信息并经分管领导审核

 后方可出车,并要求油卡充值工作由局财务安排专人负责,每次充值均需经审批方可充值,并做好登记手续。对车辆维修,局班子明确要求必须经 2 人以上工作人员到定点修理部门维修,防止驾驶员以各种理由虚报冒领、侵占公共资源。同时,还要求了局财务要对油卡充值、公车维修的票据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堵塞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管理的漏洞,杜绝发生由此引发的廉政风险问题。

 (六)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 19.超预算列支外单位工作经费 整改情况:对此,局班子加强了对工作经费预算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预算工作纪律意识,坚持工作原则,强化工作经费预算的管理。同时,局班子对工作经费支出审批、报销、核算实行了源头审核控制,要求了局财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开展财务工作,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确保严格执行工作经费预算,严防支出超标。

 20.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为防止再次出现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局班子已按有关规定,对我局使用现金支付的范围、审核程序和管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完善有效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同时,提高我局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可能造成隐患的风险意识,要求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规定,对于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和超过结算起点的业务,采用转账结算;日常公务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

 21.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 整改情况:我局已进一步规范局公务接待配餐人数标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确保不发生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的现象。

 22.超范围发放驻村工作人员下乡补助 整改情况:对驻村工作人员下乡补助申请,局班子一定要严格按照《怀集县选派干部到贫困村挂任职管理办法》(怀办发〔2010〕15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遵守相关驻村工作人员下乡补助范围,务必对补助申请、补助发放等工作进行精确监管和审核,防止再次因政策解读不详尽,不准确等原因而导致的超范围发放等违纪行为。

 23.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我局将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差旅费管理,按照《怀集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出差审批,加强对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出差费用,一定要讲原则、守制度,坚决不予报销。

 24.超范围发放劳动监察制服和仲裁服装 整改情况:我局对不是专职监察员的一律不得穿着和制订制服,****年已停止对兼职监察人员制订制服,做到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主动纠正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

 25.部分公务接待既没有接待公函也没有接待清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并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政策的学习。

 26.部分原始凭证不完善 整改情况:我局领导班子已按照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局财务重新梳理检查相关凭证材料,补充完善好原始凭证资料。我局班子将切实加强领导责任,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经常过问检查会计工作质量。同时强化单位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会计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记帐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避免再次出现原始凭证不完善的情况。

 (七)对属下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27.培训中心和就业中心公车运行费支出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局制定的公车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抓好贯彻落实,规范“三公”经费的报销制度。

 28.培训中心和就业中心涉嫌违规公款消费 整改情况:我局领导班子将开展公款吃请、违规消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明察暗访活动,活用好提醒谈话,对有违反规定苗头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提高其自律意识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行动自觉性。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县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并定期开展公务接待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局下属事业单位无事由、无清单、无审批的接待费用,防止出现大吃大喝等违规情况。同时,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绝不容许出现转移行政支出的情况。

 29.部分费用支出原始凭证不完善,无报销审批或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经自查,由于我财务工作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中没有严格按照基础规范操作去严格审核事项的真实及内容的完整性,今后将严格实行财务三级审核制度,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杜绝类似情况继续发生。

 30.就业招聘会及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会场布置外包工程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我局将规范外包流程、加强资质审核、严格经费管理,切实加强外包项目管理,压缩自由裁量权,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局已要求凡举办招聘会和就业政策宣传活动都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和要求执行,通过公开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会场地布置外包第三方公告》,公开项目招标。召开招聘会场地布置外包第三方招标会,按照“各自暗标,价低者中标”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最终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通过规范外包工程发包程序和加强外包工程监督管理的方式,有效堵塞了外包工程管理存在漏洞。

 三、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始终保持高压整改态势,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同时,继续加强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我县人社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我县人社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继续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县委巡察成果在我县人社系统长效化运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 8 月 7 日至 9 月 7 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人社局党组(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年 12 月 19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边巡边改和整改期间,共召开工作会议 2 次、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 8 次、党组(扩大)会议 12 次、人社系统党委会议 2 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 次、民主生活会 1 次、党支部会议 3 次、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3 次、****年度组织生活会 3 次、警示教育会议 3 次。

 (二)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组织协调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 7 个方面 16 项共 55 个问题,局党组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讨论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系统党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共连城县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连人社党组〔****〕50 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每一个问题均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从严督促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深入剖析原因,寻找弊端根源,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治本断根的韧劲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零容忍,认真查办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依纪,力求事实清楚、定性有据,确保每个问题的查处都经得起检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察组指出的 7 个方面 16 项 55 个问题,我局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准症结,敢于动真碰硬,认真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够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1 1 )关于助力打好“三大战役”、建设“三个连城”建设效果不够明显,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连城县支行共同制定出台了《连城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连财〔****〕166 号),增加了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作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放宽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条件。二是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印发《连城县 2019 年“一园两区”企业招工工作方案》,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劳务协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工。分别于 2019 年 1月 30 日城关东门桥、2 月 2 日城关东门桥、2 月 10 日朋口镇政府、2 月 11 日庙前镇政府、2 月 18 日罗坊乡政府、2 月 19 日姑田镇政府、2 月 21 日北团镇政府召开“一园两区”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分别于 2 月 12 日、2 月 13 日在连城一中学术报告厅召开春季大、中专毕业生人才交流大型招聘会,共为 204 家企业解

 决 954 人就业。三是制定出台《连城县“双百英才”引进计划》、《连城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年连城县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通告》(连人社〔****〕195号)、《****年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通告》(连人社〔****〕196 号),印制《人才政策选编宣传手册》1500 册,在人才招聘会上向各类人才发放,加大人才宣传引进力度。

 (2 2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了《关于完善建设施工项目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连人社〔****〕37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工程项目中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转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连人社〔****〕223 号)、《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社〔****〕253 号),要求各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要按要求设立账户,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截至目前,已收缴工资保证金 972.7428 万元,实施保函担保 1166.263859 万元。二是编印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图》,规范办案程序。三是加强了日常巡查、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辖区内“黑名单”企业的日常巡查,转发了《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连企薪联办〔****〕7 号),要求各部门在源头上遏制侵权案件的发生。对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行为,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 51 件,处理 51 件。积极开展企业拖欠工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 5 次,有效地遏制我县拖欠工资等侵害职工权益案件的上升势头。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邮来访工作。****年 12 月至今,共接待来访 5 人次、来信来邮 62 件,其中来信 18 件,来邮 44 件。各部门有效协调,全部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12345 平台诉求件满意率 100%。五是充实人员配备,劳动关系股增加了 1 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增加了 3 名工作人员。六是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企业用工招聘会等,设立政策咨询服务摊点,为园区企业、职工和广大求职者提供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等政策咨询服务,将劳动争议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

 (3 3 )专项报告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系统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专项报告制度并认真开

 展自查自纠。二是于****年 9 月 19 日、2019 年 1 月 16 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未填写和填报不完整或不实的干部重新填写《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出借资金情况报告表》。三是局党组责令黄盛强等 21 人作出书面说明。

 2. 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 1 )局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3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规范“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对****年 12 月补助朋口镇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建设资金 20 万元及****年 2 月补助新泉镇官庄村 2 万元等事项已重新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补助莒溪镇 5 万元已于****年 2 月 6 日经党组会研究。

 (2 2 )民主意识较淡薄,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增强民主意识,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于****年 9 月 19 日、2019 年 1 月 16 日、1 月 31 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三是局党组书记在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民主意识较淡薄,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

 3. 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推动重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 1 )推进扶贫就业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贯彻〈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连人社〔****〕262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工作方案》(连人社〔****〕263 号),切实改进工作

 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二是印制《连城县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宣传单》2000张,在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上向前来应聘及咨询群众发放,做好推进精准扶贫 6条措施政策宣传。加强干部职工的就业帮扶政策学习,并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组织就业帮扶政策测试。三是制定了《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及资金补贴申报程序补充说明》(连人社〔****〕199 号),扩大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截至****年 12月底我局已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公益性岗位 162 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 150人计划安置数。与省就业处协调处理完善信息系统参数设置,截至目前已将培训信息 2768 条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2 2 )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 情况: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办法(试行)》《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等精神,制定了《关于连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业务经办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严格要求乡(镇)居民保管理所每月 8 日前上报各村(居)死亡人员信息。制定了《全面开展养老保险三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城乡居民保中心每月与县社保中心、劳动社保中心、卫健局、民政局殡仪馆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年 9 月至 2019 年 2月经比对死亡人员共 1043 人,城乡保中心暂停发放 755 人,其余 288 人为非待遇领取人员。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对重复领取、死亡多(冒)领养老金及时追缴。二是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通知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补填《连城县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通知罗坊乡伊甸家庭农场、连城县培田福裕野山茶油种植专业合作社补齐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三是今后严格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等规章制度,严格专项资金审核拨付。

 (3 3 )惠民政策未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印制《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100 册,下发至每位干部手中,加强干部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19 年 3月 11 日召集县劳动就业中心全体干部学习就业补助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办公经费的 3.33 万元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转回就业专项资金

 账户,2016 年实际拨付宣和乡科南村 2 万元、拨付赖源乡 2 万元也已退回。二是充分发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全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积极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三是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了《关于完善建设施工项目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连人社〔****〕37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连人社〔****〕89 号)、《关于在工程项目中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转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连人社〔****〕223 号)、《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社〔****〕253号)等文件,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县 34 个在建工程项目共缴存工资保证金 972.7428 万元,实施保函担保 1166.263859 万元。

 (4 4 )业务指导能力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每年正月初八、初九举办全县大、中专毕业生人才交流大型招聘会和各种人才交流招聘会以及已建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放相关职称评聘政策的宣传材料,设点专人提供咨询服务,解读职称评聘相关政策。二是分别于****年 12 月 22 日和 2019 年 1 月 23 日举办了小学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培训班和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辅导培训班。坚持每年定期到重点部门、单位举办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培训班,提供点对点服务。三是局副主任科员罗光明、系统纪委副书记林辰雨对蒋昕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今后将认真改进作风,组织人员下沉一线了解存在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联系汇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政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 1 )学习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党组〔2019〕10 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就业及收入分配等涉及本部门的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必读书目。三是利用人社局微信群、系统各

 支部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四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进行“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并适时督促学习落后的党员加强学习。

 (2 2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了巡察动员会党委汇报材料、党组和纪检组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中共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委员会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委〔2019〕3 号),要求班子成员今后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要求各支部今后按规定进行交流发言,开展专题讨论。四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专题讨论发言存在部分照搬照套外单位文章现象问题,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党委成员在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五是针对 2016、****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交流发言及三个党支部均缺少部分专题记录或专题讨论仅一句话带过问题,局党组责令李静、严玉、蔡永斌3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六是系统党委书记罗平对李静、严玉、蔡永斌 3 人结合其它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3 3 )抓日常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了《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00 册,发放至每位干部职工手上,确保学懂弄通。二是要求测试不及格的李贞峰、罗剑洋、罗琳、罗彤宇、林炳生、杨炳桂、陈祖炬等 7 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处理。三是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重新对以上 7 人进行应知应会问卷测试。

 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 1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领会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于 2019 年 1月 18 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于 2019 年 1 月 25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系统三个支部分别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局党组责令未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 3 名党委委员(严玉、蔡永斌、李静)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责令未撰写对

 照检查材料的 3 名科级领导干部(钱小龙、罗玲、罗道和)重新撰写,江火林、张柏光、吴华 3 名科级干部原已撰写,责令整改措施与身份职责不符的 1 名党组成员(杨小明)重新撰写整改措施,责令发言提纲部分雷同的 4 名领导干部(罗水良、江斯宗、张劲松、罗平)重新撰写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局长罗水良和系统党委书记罗平在党组扩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三是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随意化、表象化、空洞化,会后个人未列出问题清单,未汇报落实半年整改情况问题,于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和党委成员在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四是针对 2015 年、2016 年三个党支部均未召开组织生活会,**** 年组织生活会未进行相互批评问题,系统三个支部分别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因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已划转至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原支部党员出现变化,新支部重新换届选举后,系统党委责令支部书记在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五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水良对杨小明、钱小龙、罗玲、罗道和 4 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系统党委书记罗平对严玉、蔡永斌、李静 3 位同志结合其它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2 2 )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委〔2019〕3 号),有效落实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并长期执行。会前,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妥善安排工作,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倾听同志们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会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二是局党组责令第一党支部重新撰写****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就****年 3 月第一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代替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问题,支部书记李静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四是系统党委书记罗平对李静进行了提醒谈话。

 (3 3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委〔2019〕4 号),加强党委对支部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对系统党委、系统各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做好补充完善,无法补充完善的作出情况说明。三是局党组责令李静、严玉、蔡永斌 3 个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四是系

 统党委书记罗平对李静、严玉、蔡永斌 3 人结合其它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4 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委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委〔2019〕3 号)。二是对****年度9 名党员本人意见空白,3 名党员个人签章空白进行补充完善。

 (5 5 )述责述廉制度落实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县委关于述责述廉要求。二是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按要求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党组成员及党委委员均按规定进行述责述廉。三是针对 2016 年度系统党委 3 名班子成员未开展述责述廉问题,要求江火林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水良对江火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 4 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仍在报告中表述已废止的《廉政准则》的问题,要求罗水良、罗平重新修改述责述廉报告,并责令罗水良、罗平在党组扩大会上作出深刻自我批评。

  3. 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 1 )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专门文件要求,开展对照检查。二是调整充实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人社党组〔2019〕6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连人社〔2019〕5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制度》(连人社〔2019〕6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舆情收集会商研判机制的通知》(连人社〔****〕301 号),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

 (2 2 )中心组学习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党组〔2019〕10 号),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二是党组(党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开展。****年党组(党委)共开展中心组学习 12 次。

 (3 3 )工作责任制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人社党组〔2019〕6 号),落实党组(党委)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2 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意识形态自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要求罗平、林绍松、张劲松、罗光明等 4 名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 1 )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3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及局务会,坚持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水良在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

 (2 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3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连人社党组〔2019〕4 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选任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是结合机构改革,按照规定办理股级职数使用审批。

 (3 3 )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经党组会研究,免去罗彤宇等 12 名副股级干部职务。二是结合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重新核定股级职

 数。

 (4 4 )内部岗位交流、轮岗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及以下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机构改革,原则上对同一岗位任满 5 年以上的干部,根据干部的工作阅历、个人特点,进行岗位交流。二是已对综合股、养老保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退休干部工作股等股室 7 名干部进行内部岗位轮岗,3 名干部已转隶至其他单位,其余干部待“三定”方案定稿后再进行交流、轮岗。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5 5 )混编混岗问题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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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混编混岗存在问题,对混编混岗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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