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细则

来源:四六级 发布时间:2020-12-25 点击:

  土方开挖及支护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合同价款:

 合同工期:

 质量标准: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4. 经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5.《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6.《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9.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三、质量控制的预控措施:

 1、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

 2、超过 5 米的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委托专家评审组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应从“洛阳市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专家库”

 中选出,共计 5 人组成。深基坑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出具正式施工图纸。

 3、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边坡变形监测;基坑开挖前,应由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认可。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监测频度、监控报警值、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数据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4、建设单位应当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5、施工单位在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专项方案后,需由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调整完善后方可实施。方案除应当具备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执行规范、规程、设计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供电及市政管线的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

 6、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主要有以下内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各种管理岗位人员以及焊工、电工等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上岗条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技术素质、资质情况要严格进行审查,考察其近期完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情况,审查分包合同的质量条款,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等级。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7、总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严格的工程承包合同,并向监理部提供

 合同原件一份,以便监理方更好的督促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8、材料验收: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前需将基坑支护用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上报监理单位审批,质保资料审查内容包括各项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明和材质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材质报告,进场验收登记和现场实物的批号、批量是否相符,材料数量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钢筋、水泥等应落实进场复试和见证取样检测。对于验收不合格或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签署材料报验单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9、机械设备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现场的设备机具和技术状态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对使用的钻机等机具设备,应配备专人维修保养,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不符使用要求的设备,不得使用,以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施工质量。对于注浆用的注浆机,必须配置有有效的压力控制表。

  10、督促落实技术交底:需检查确认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已安排到位,书面的技术交底已进行,劳力的安排、分工已明确;

  11、检查现场施工条件及环境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现场的水电供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安全设施已检查完毕,安全措施已落实。本工程基坑周边无重要邻近建筑物,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基坑开挖后的边坡安全防护工作。

 四、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标准 及监理检查控制措施:

 1、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 允许值 测量方法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2)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护,先护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的原则。

 (3)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4)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5)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填土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机械挖土时,在伸臂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应遵照有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6)采用机械施工时,只能挖至设计高程以上 30cm,以后用人工挖至设计高程。

  (7)如挖方时超深,超深部分的处理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方案。

 (8)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裂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

 (9)为避免滑坡事故,在进行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② 不宜在雨期施工。

  ③ 应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

 ④ 应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单位自报的专项方案要求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⑤ 必须遵循由上至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⑥ 机械开挖时,边坡坡度应适当减缓,然后用人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这样也利于下一步的支护工程质量。

  (10)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隙、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① 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② 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③ 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

 (11)深基坑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栏。危险区域如深基坑工程、临空、临水等危险地段,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

 (12)在基坑(槽)回填并稳定前要保持对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的观测。

 3)开挖监控 (1)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观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监理、施工和设计人员作信息反馈。当观测数据达到监控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及设计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 1~2 倍

 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3)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4)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4)土方开挖施工要点

 ⑴ 因混凝土支护桩施工、锚索施工、土方开挖施工穿插进行,其施工的先后顺序较为重要,将直接影响到基坑的支护安全。正常的施工顺序为:混凝土支护桩施工(桩检测合格后)→混凝土冠梁施工→第一排锚索施工(张拉完成后)→土方开挖施工至腰梁位置(留足够锚索工作面)→第二排锚索施工(张拉完成后)→土方再开挖→第三排锚索施工(张拉完成后)土方开挖至基底。

 ⑵ 土方开挖务必按以上顺序进行,严禁贪图方便超挖,否则支护系统将出现断桩、塌方等安全事故。

 土方开挖时,重点监督施工方是否切实按施工方案进行开挖,开挖中是否对支护桩、护壁造成影响;是否超挖,复核每个层面的标高,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减少开挖过程中土体的扰动范围,缩短基坑土体开挖后无支护的暴露时间。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挖土,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⑶ 挖出的土方及时外运,基坑顶四周不得堆载,以免使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危及基坑安全。随着开挖的进行,在基坑顶四周及坑中适当位置布置集水井及明沟,及时向外排水,严禁带水作业。

 5)工程质量验收:

 (1)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2)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

 查。

 (3)验收挖方和时,应检查下列各项:

  ① 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

  ② 基坑(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③ 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

  ④ 排水沟断面尺寸和标高。

  ⑤ 隐蔽工程记录。

 (4)考虑本工程实际情况,如何出现以下情况,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 (5)土方工程竣工后,应提出下列资料:

 ① 土方竣工图,基坑(槽) 平面图及其实际标高、洞穴和不良地质位置图。

 ② 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或文件。

 ③ 施工记录。

 ④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验槽记录。

 ⑤ 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结果。

 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基坑支护 1)基坑支护监理工作流程:

  熟悉地形地质情况 汲取专家论证意见 审查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方案 确定质量控制要点 做好开工前相关准备工作 与本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前交流 对支护桩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做好本专业各检验批的检查验收 对本工程开挖过程跟踪检查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锚索施工跟踪检查 止水帷幕质量控制

  2)支护桩的施工质量监理

 ⑴ 混凝土支护桩的施工质量监控。施工时,在每次钻孔前应该重新复核该桩位及标高;钻孔完成后,检测终孔的孔深、孔径、确保无误后,立即进行吊装钢筋笼下孔,混凝土浇筑随即进行。此过程要求准确、连贯,以免造成桩孔塌方。为方便钢筋笼下孔,笼底钢筋可略成锥状。对非全长配筋的桩或终孔超深时,钢筋笼顶标高低于地面时用吊筋将钢筋笼焊接牢固,防止下落。钢筋笼的保护层最好是设置成混凝土滚轮,厚度为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每隔 2m 均匀布置 4 个,穿在箍筋上,这样既保证保护层厚度,又能减少对孔壁的扰动。

 ⑵ 混凝土浇筑的旁站监理。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混凝土灌注桩的浇筑过程应进行旁站监理,主要应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混凝土的搅拌、配比和浇筑质量等,并做好监理旁站记录。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如不符合应进行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禁止使用。桩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混凝土的质量。监理人员必须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取样,预留试块,更重要的是要特别注意混凝土灌注导管每次的拔起高度,严防桩身夹泥形成断桩,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⑶ 桩检测。支护桩施工完成后,待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设计强度时即进行桩检测,桩检测包括桩位偏差、桩身质量等。支护桩一般设计无桩的承载力检测要求。但可采用应力反射法检测桩体质量。

 支护桩主控项目为:桩位、桩体质量检验,钢筋材质检验、混凝土强度;孔深允许偏差+300mm;桩钢筋笼长度,允许偏差±100mm;主筋间距允许偏差±10mm;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为 C25。

 一般控制项目为:箍筋间距:允许偏差±20mm;钢筋笼直径允许偏差±10mm;垂直度允许偏差<1%;桩径允许偏差±20mm;钢筋笼安装深度,允许偏差±100mm; 混凝土坍落度,70~100mm;桩顶标高允许偏差+30mm,-50mm;

 桩检测合格后,监理重点要求施工方务必严格按前述施工方案的施工顺序进行冠梁施工和土方开挖施工;锚索施工;再土方再开挖施工。以免发生塌方、断桩等一系列安全及质量事故。

 ⑷ 及时组织基坑支护安全专题会,落实相关事项消除安全隐患

  基坑支护工程受各种水文、地质、雨水及周边环境等复杂条件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很难从理论上预估的安全问题,这就要求监理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处理措施。如基坑支护过程中出现问题 ,监理单位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拿出处理措施,并按设计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3)高压旋喷桩施工工程监理 高压旋喷桩工艺流程:测量放线—钻机就位(对中垂直)—下沉成孔—制作水泥浆—喷浆成桩—成桩移架 ⑴ 钻机进场后,检查丈量钻机钻杆长度,作为确定孔深主要依据,钻机就位要求平整、稳定,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⑵ 高压旋喷注浆,均是自上而下,连续进行,若施工中出现停机故障,待修好后,需向下搭接不小于 500mm 的长度。

 ⑶ 高压旋喷桩施工质量标准为:

 ① 桩长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误差在±100mm 范围内; ② 桩位偏差≦20mm,垂直度≦0.5%; ③ 成桩合格率达到 100%。

 ⑷ 质量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符合出厂要求 抽样送检 2 水泥用量

 200kg/m 3 桩体强度或完整性检测 / / 4 地基承载力 / /

 一般项目 1 钻孔位置 ≦20mm 钢尺量 2 钻孔垂直度 ≦0.5% 实测 3 孔深 ±100mm 钢尺量 4 注浆压力 按设定参数指标 查压力表 5 桩体搭接 ﹥200 钢尺量 6 桩体直径 ≦20mm 开挖后钢尺量 7 桩身中心允许偏差 / / 4)冠梁施工工程监理 ⑴ 支护桩为灌注桩,灌注时高灌 800mm,做冠梁时截掉 750mm.灌注桩进入冠梁 50mm。

 ⑵ 冠梁混凝土的浇筑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以下几点进行控制:

 ① 检查钢筋表面是否洁净,钢筋保护层是否符合要求,钢筋焊接的焊口要平口、清洁、无油污杂质。

 ② 检查模板及其支撑,并查看模板内有无杂物。

 ③ 检查混凝土浇筑设备的完好性。

 ④ 对隐蔽部位进行验收并填好隐蔽验收记录。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并加入早强剂。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监理员应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h 以内应洒水养护,养护日期不少于 7d。

 5)锚索的施工质量监理

 对于锚索施工,重点监控其工艺流程:

 锚索定位→锚索钻机就位→造孔→至设计深度;清孔、抽出钻杆→安装锚索→二次清孔→注浆→二次注浆→张拉锁定

 ⑴ 锚索成孔的检查:监理人员采取全检的方式检查所有的锚索位置、孔径、孔身长度等。锚索孔身长度要求必须大于设计长度 5~10cm;锚孔的倾斜度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1°;锚索位置允许偏差±100mm。安放锚索前,对湿式造孔要用水冲洗,直至孔口流出清水为止;对干式造孔要用高压风将孔内岩粉和积水清除干净。

 ⑵ 锚索的制作须重点监控以下几点:锚索母材必须选用合格的钢铰线(有相关合格证以及复检试验报告);锚索钢铰线一次成型不得设接口接长;按设计要求留足够的张拉锚固长度;钢铰线采用塑料软管进行封装,安放锚索时应格外小心,以免划破管壁水泥浆渗入而减少张拉的有效长度。

 ⑶ 锚索张拉过程的监控。锚索按要求进行高压注浆,注浆压力一般按 0.38~0.45 Mpa 控制,养护 7~8d后,待锚固体强度大于 15Mpa 并不小于设计强度的 75%时,方可在支护结构上安装围檩,即可张拉;张拉过程宜采用隔二拉一的方式进行,以防周围土体松弛失去作用,按设计要求达到锚杆锁定力后即用夹具进行锁定。此过程监理进行旁站监控,并记录有关数据。其主控项目是锚索锁定力。

  一般控制项目:锚索位置:允许偏差±100mm;钻孔倾斜度:允许偏差±1°;浆体强度:按设计要求达到强度等级;注浆量:按注浆压力 0.38~0.45 Mpa 控制,至孔内渗出水泥浆体为止。

 6)降水工程施工工序中控制重点

 ⑴ 按降水工序测量放线 — 布置井位—钻机就位—钻孔—下管—填料—洗井—排水管敷设—水泵安装—抽水—封井,施工中应控制以下几点:

 ① 井位放线:由测量人员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监理人员认真审核,一旦发现与设计不符,立即进行复测,及时改正(主要控制井位、井距)。

 ② 挖泥浆坑:此道作业中监理控制的重点是泥浆的配比是否按方案进行,并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乱堆泥浆,保持现场清洁。

 ③ 钻机就位:此道工序中监理控制的重点是钻机厂家是否与所报一致,钻机使用功能是否良好,现场实测对位偏差情况,不得大于 2CM。否则必须调整。

 ④ 成孔:质量控制重点:孔深应超过设计深度 0.5 米。成孔过程中必须不断补充泥浆,以防坍塌。

 ⑤ 清孔:机组人员清孔后,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由质检、监理人员对孔深、孔径认真检查复核。合格后方可放管施工。

 ⑥ 下放井管:质量控制要点:必须保证井管在孔中保持居中。要求:上下节对口垂直,对口处用塑料布密封,以免挤入混砂淤塞井管,竖向以竹条固定井管。外面用铅丝捆实。保证井管高出地面 300MM,外露部分不宜过长。井口必须加盖。

 ⑦ 填充滤料:质量控制要点:粒料要采用水洗砂料,必须控制含泥量小于 5%。滤料填充时必须保持连续,保证将泥浆挤出井孔。当滤料填入量与计算不一致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所填高度至现况地平下 1.0M,上部保证粘土封孔。

 ⑧ 洗井:监理控制要点:检查现场所用机具是否与方案一致。多采用空压机吹液扬砂洗井法洗井,要求上下水位必须连通,必须保证抽水井内水清砂净。

 ⑨ 抽水:开始抽水时应是止水帷幕施工彻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控制要点:先检查现场是否安装漏电保护系统。水泵安放位置是否与方案一致。水泵一旦启动即 24 小时连续运转,要定时通过水位观测孔观测水位,并做好水位观测记录。

 ⑵ 降水施工中还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① 降水井布置及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不能破坏测量水准基桩,对水准点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打井过程中破坏。

 ② 泥浆池施工:必须禁止泥浆乱丢乱弃,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文明施工现场。

 ③ 降排水处理:降水井正式运转后,地表水、残留上层滞水、 残留水有可能影响土方开挖及边坡稳定。必须保证降排水不能渗回坡面。一旦回渗,导致边坡背后水不能排除,影响边坡稳定。处理措施:降水井布设不能出现盲区,开挖坡面上决不允许设置排水沟。

 ④ 应急措施:现场必须有备用电源及备用水泵,以保持日夜连续降水,防止因停电停泵造成的水位升高而发生涌槽事故。一旦现场有破坏严重的抽水井,应由技术主管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免给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⑤ 成品保护措施:降水井完成及降水期间,井管必须高出地面 30CM,并加设井盖。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将施工废污水排入其中。防止降水井被破坏,特别是马道周边及坑内的降水井,必须设置专门的保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目前施工中常用的方法是降水井露出地面管节部分采用钢筋护栏进行保护,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施工中破坏及杂物落入。

 ⑥ 地下水控制监测:为了查明地下水控制区内最不利水位情况,指导基坑开挖及基础施工,必须密切关注水位变化情况。督促施工单 位针对此情况写出观测计划及周期,每次观测后及时整理并上报监理,一般是抽水开始时观测一次自然水位,在抽水工作的 7-14 天每天早晚各观测一次。以后改为 1-2 天观测一次,直至降水结束。督促施工单位对观测记录及时整理,绘出 S-T 曲线,分析水位下降与流量变化的关系。

 ⑦ 施工前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掌握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的详细位置及埋深情况,若需要调整或清楚障碍物,施工单位必须提出调整和处理方案并报上级机关单位审批。

 ⑧ 降水抽出的地下水含泥量应符合规定,发现水质混浊时应通知承包单位停止降水(抽水),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⑨ 承包单位应依据观测结果绘制 S-t 曲线和 Q-t 曲线。

 在降水工程实施之前,要根据降水设计中计算的抽水影响范围和该范围内的典型建筑布设沉降观测点,在抽水期间要进行连续的沉降监测,若累计沉降量接近预警值(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确定的不同预警质)时,要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⑩ 停水时间的确定:严禁私自停止降水,如果要停止降水,必须经过设计同意,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⑶ 工序验收程序 ① 工序完工后,承包人自检合格(自检质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② 承包人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并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完整、齐全)。

 ③ 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驻地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实测实量,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监理工序验收记录。

 ④ 根据抽检的质量情况(合格、不合格),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⑤ 若经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下发不合格项通知单,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报验。

 ⑥ 本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土方开挖过程中,要经常复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清整坡度以 2%进行,挖方及填方边坡应清理一平整,并夯实紧密,尤其填方处应清除杂草、杂物及表层表土,且回填土也应无杂草、杂物,回填土应尽量采用粉质粘土,并层层夯实,检测土壤密实度,压实度不低于 95%。

 (3)挖土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防止发生土体滑裂,造成较大的滑坡,必须事先提示施工方采取防护措施。

 (4)天然土质地基一般应压实到和实际土质衬垫同样程度,若地基为砂质土,则应压实到相对密度为 85%-90%。

 (5)压实一层后做土工试验,施工时应在规定的间隔的网格点检验其密实度,网格点的疏密可根据土的性质以及设计要求确定。

 (6)土壤密实度的检测方法一般采用环刀法进行,合格后再回填下一分层。

 (7)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于泄水及边坡的稳定。

 (8)清基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9)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底面后,应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控制围护结构, 无支撑暴露时间控制在 48 小时内。充分利用土体结构的时空效应,减少支护墙体变形。

 (10)监理工程师主要检查内容:

 1)开挖尺寸。

 2)坑底标高。

 3)坑底及边坡坡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在表土 2-3cm 之内是否有尖锐石块或其它会穿透膜的硬物。

 5)地表表面是否平滑,有无树根、尖锐物等。

 6)地基是否稳固、坚硬、倾斜度有无突然改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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