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温州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交易文件
项目名称:0 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
采购编号:
ZJJSZFCGF2020009
采
购
人:温州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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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目录
关于 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公告 ............ 2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9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1 一、说明 .......................................................................... 11 二、招标文件 ...................................................................... 11 三、投标文件 ......................................................................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五、开标和评标 .................................................................... 17 六、授予合同 ...................................................................... 21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 23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 3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6 一、资格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36 二、报价标部分格式 ................................................................ 42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 42 附件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 ............................................................ 42 三、商务技术标部分格式 ............................................................ 43 附件一
投标函 .................................................................... 43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 44 附件三
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 45 附件四
商务、技术偏离表 .......................................................... 46 附件五
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 47 附件六
管理人员汇总表 ............................................................ 48 附件七
服务实施方案 .............................................................. 49 附 评标定标办法 ................................................................... 50 注:招标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投标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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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0 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ZFCGF2020009 项目名称: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68 万元 最高限价:45.68 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简要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预算金额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 同合同履行期限 核查约 1.15 万亩,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45.68 万元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市级核查 ,直至省级核查通过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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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6 6 、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资料进行招标文件合法的获取,无须上传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方式:1)、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项目公告末尾的“潜在供应商”栏点击获取招标文件,登陆账号填写信息后获取;2)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登陆获取,具体为:进入账户后,选择“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 元。
注:如果供应商没有经过如上流程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电子交易流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政采云平台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形式在线上传递交,供应商无须到评审现场。
评审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金鳞商务楼三楼转四楼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 充事宜 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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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63602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 75 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联
系
人 :郑女士 联 系 电 话:0577-86511702/13758893693 温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号码: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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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0 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 2.
项目编号 ZJJSZFCGF2020009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5.68 万元。
6.
采购人 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636020
7.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75 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项目负责人:郑女士 手机:0577-86511702/13758893693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0.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12.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14.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 15.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6.
投标语言 中文 17.
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有授权委托书,并附双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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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18.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含演示文稿电子版 )”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形式)在 2020 年 10 月 9 日 12 时00 分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顺丰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b.“备份投标文件(含演示文稿电子版 )”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9.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保密要求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含演示文稿电子版 )”:以 U 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形式)在 2020 年 10 月 9 日 12 时 00 分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车站大道 75 号金鳞商务楼 3 楼,郑女士收(13758893693)。
20.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 2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为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系统的电子签章等同于公章)。
投标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22.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详见见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具体要求 2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
24.
履约担保 不需要 □ 需要
具体见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具体要求 2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获取。
网上填写信息后点击获取下载; □资料发至邮箱登记后招标文件发至邮箱获取 ; 26.
投标截止时间 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0 10 日上午 09:30 截 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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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均可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
28.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0 10 日上午 0 09:30 正
( ( 北 京时间) )
评审地点: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金鳞商务楼三楼转四楼评标室)
29.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6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30.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1.
电子交易程序 (1)代理组织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文件签收、解密; (2)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解密成功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 (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5)对通过商务技术审查的供应商开启报价文件;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7)
公布采购结果; 32.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33.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2、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34.
供应商信用查询 1. 投 标 供 应 商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的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gz://zc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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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5.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 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61925049@qq.com; 3 、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按 规 定 在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gz://zczjzfcg.gov.cn)予以公告。
36.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表附合同条款中),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7.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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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 4号)部署,加快国土绿化美化步伐,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响应《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士绿化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20]17号)的文件要求,对2020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核查内容:
1、核查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当年新增造林合格面积。
2、核查各地当年全部人工造林更新的合格面积,苗木生长情况,以及抚育管护情况。
三、核查程序:
在 县级自查基础上开展核查,涵盖温州市12个县(市、区),核查面积比例不低于县级自查面积的10%。根据县自查验收资料按有关标准与操作方法,重点对造林面积、质量进行实地核查,汇总温州市12个县(市、区)当年全部造林更新面积,评价各县(市、区)的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和造林质量情况,并 提交核查报告。
四、核查技术要求:
1、对 核查县(市、区)造林地先进行内业审核,后分类型抽取一定比例地块开展外业调查,经资料整理和汇总分析,编写核查报告,提交核查成果; 2、充分采集有关平台的图像和数据,科学运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现代信息处理等技术手段进行 核查,以保证 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项目服务周期:
2020年温州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核查项目要求于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级核查 ,直至省级核查通过为止。
六、服务地点:
核查范围为温州市12个县(市、区),造林任务数较大的县(市、区)至少核查2个以上的重点乡(镇、街道),并建立核查档案资料,具体核查地点以县级自查验收为基础由采购人指定。
七、质量和进度要求:
中标人在接收核查任务后,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核查任务。中标人要根据《造林技术规程(GBT_15776-2016)》及《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更新核查办法》的技术标准开展核查,且对承担的核查项目质量负责, 以最终通过省级核查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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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招标人提供的调查成果及核查结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人对项目成果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的权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项目成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相关项目成果、基于该项目成果开发和生产的成果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成果的任何格式或者复制品均视为原始项目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服务要求
1、中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 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需列清参与项目主要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等。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成员不得从事该项目内容以外的工作,相关人员均须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技术业务水平。
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专家费用(如有)、人员工资、员工保险、食宿、车辆、通勤、软件、硬件等)均需乙方自行承担。包含项目设备、货物以及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机械设备损耗费与折旧费、交通运输费、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用、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所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3 3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7 7 天内,须 提供合理的核查技术方案供采购人认可。
4、中标人需自行提供本次核查所需核查软件系统,所需核查软件系统如产生任何费用需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要对核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核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以书面形式报送招标人,所有核查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和受检单位联系,任何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核查成果数据的行为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参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6、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及时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响应服务。
十、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 3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 2、待市级核查全部完成并提交报告审核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 70%; 3、中标供应商在剩余款项支付之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价的 5 %的核查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用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形式,中标供应商负责核查质量,直至省级核查通过为止。
4、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等额的当地税务认可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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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分标段的项目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标段必须投标全部货物。
3、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即采购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修改 10%的采购量)。
4、本次采购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报价阶段评审。要求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在待遇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供应商应优先聘用原有人员,做好原有人员的消化接纳安置工作。
6、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如出现拖欠人员工资,采购人有权用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在次月应付的中标服务费中扣回相等的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两次因拖欠人员工资及待遇费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本项目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金额的, 则 该标项按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金额的,则该供应商该标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9、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10、 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
11、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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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或需要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货物在基本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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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 资格投标文件、报价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三部分组成,须分别制作,分别加密。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 不得含本次投标报价,否则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1 、 资格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序号 内容(须单页保存,逐页上传,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此项 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 资格性 审查的,责任自负 )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②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文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 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zc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zcccgp.gov.cn)公布为准;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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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如为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如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2 2 、 报价要求部分 组成
序号 内容(▲序号2-3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报价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
开标一览表(附件一); 3.
享受小微企业 (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价格折扣须按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2.2商务技术部分组成 序号 内容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目录 资信部分(▲资料提供不齐全,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定)
1.
投标函(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3.
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
4.
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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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
6.
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
7.
供应商具有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
8.
供应商提供2015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如有则提供)
9.
供应商提供配置人员证书(如有则提供)
技术部分(▲资料提供不齐全,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定)
10.
商务偏离表(见附件)、技术偏离表(见附件); 11.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2.
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13.
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把打分的相关内容关联到打分点上,以便于专家查找,因没有关联导致专家无法找到相关评分内容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第2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2、开标一览表为商务标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服务总价;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投标服务数量、价格。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4.4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员工资福利 各种社会保险 人员食宿与交通 人员培训 专用设备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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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的维修维护 办公费等 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 不可预见费、代理服务费等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与合同执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签署 8.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
8.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9、投标文件的形式 9.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9.3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文件”均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的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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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平台的制作投标文件要求制作后进行加密上传。
1.2 如果供应商未按按照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加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责任自负。
2、投标截止时间
2.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2 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4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4.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递交。
4 4 .2 、供应商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60 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其商务技术标评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再进入技术评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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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进行评审及符合性进行审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报价标开标。
1.5 公布技术评审结果。
1.6 技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进行修正,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 评标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1)未按采购文件“资格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 CA 电子签章或签字的;
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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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 3.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2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人候选人名单,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中标人。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1 1 )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 或 A CA 电子签章的 ;
2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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