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

  学习资料一: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只有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同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巨大成效。

 一、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问题

  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加强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一个基本经验。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党内监督。96年来,我们党不断创新发展党内监督的思想、制度、实践,为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等举措,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党内监督取得重大成效。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近年的巡视情况和查处的腐败大案要案来看,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卖官鬻爵、收受贿赂长达数年,有关党组织和干部管理部门却长期未能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宠着、惯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护着,出了问题该批评教育的不批评教育,该查处的不查处。在制度上,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上级组织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群众知情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结果使一些人恣意弄权,违法乱纪,堕落成为腐败分子。这些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蜕化成为腐败分子,一个基本原因就是监督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如果有比较完备的监督机制,在党员干部犯错误之初就能及时发现、提醒、制止,就不会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乃至不归。

  总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廉洁的基本要求。防止权力异化和腐败,不仅要教育掌权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而且要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二、全面理解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只有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全面地、正确地理解监督,才能从思想上解开疙瘩、放下包袱,自觉地倡导监督、加强监督、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是“找毛病”,更是爱护。一些被监督者认为,监督就是“找毛病”“挑刺儿”,因而自觉不自觉地抵制、压制或逃避监督。这种认识是肤浅的。从本质上看,监督就像医生给病人看病,目的是找准病因、治病救人,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只有认真开展党内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帮助被监督者及时发现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才能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成长,确保党的肌体健康。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都应该懂得“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这样理解监督,才能大力倡导监督,积极地加强监督和主动地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是权利,也是义务。各种形式的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各类监督主体的神圣权利,应当理直气壮地行使,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剥夺。同时,党内监督也是监督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如果对领导干部的错误乃至违法犯罪行为不闻不问、听之任之,那就没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最终不仅害了干部,也会给党的事业带来危害。

  党内监督是行为方式,也是制度规定。有效的党内监督,既要靠党组织和党员自觉的监督行为,更要靠科学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就不再是一时一事或偶尔为之的监督,而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有力有效、事半功倍的监督。

  党内监督是敢于碰硬的事,更是光荣的事。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和“报喜不报忧”的庸俗人生哲学。这是一种落后的、有害的观念,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格格不入,不利于党内监督的开展,必须坚决摒弃。实践一再证明,敢于履行党员监督职责的人,敢于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人,最终会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党内“监督难”和“难监督”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光荣必将属于心系党和人民事业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

 三、切实把党内监督做到位

 《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的新理念、新做法、新经验,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把党内监督制度提升到了新高度。当前的任务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确保党内监督取得应有成效。

  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首先要明确“谁来监督”。以往有一种模糊认识,认为党内监督就是纪委监督。这是不全面的。我们党的党内监督,是包括887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在内的全党监督。《条例》规定,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就要求全党各级组织和党员,按照《条例》要求,找准位置,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主要是,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这一监督体系有效克服了监督主体分散的弊病,明确了各类监督主体的责任,攥紧拳头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

  抓住监督重点。党内监督范围广,涉及面多,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首先,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一把手”的主要领导干部,能不能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带头加强党内监督,对党的事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为此,在党内监督中必须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其次,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再次,党内监督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进而保证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抓住这些重点,党内监督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把握监督原则。“怎样监督”是决定党内监督成败的关键。按照《条例》要求,必须坚持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实招。将原则的坚定性与方法的灵活性紧密结合,确保监督到位。

  创造监督条件。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实践活动,要贯彻执行好《条例》,必须积极创造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落实的条件。首先,积极营造宽容批评的环境。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有闻过则喜的境界,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倡导批评、鼓励监督的环境,保障党员监督权,鼓励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积极发挥作用。其次,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保障党员知情权,以信息公开透明为党内监督创造前提条件。再次,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探索“网上监督”等多种形式,力求实现党内监督“零障碍”。最后,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积极回应监督、真心实意接受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反馈。无论哪一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党员干部的监督,都必须高度重视、诚实相待,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改,决不能虚以应付、居高临下,一副老爷派头。领导干部职位越高、岗位越重要,越要坦诚接受监督。对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工作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只有真诚回应监督,切实改善领导、改进工作,才能推动党内监督不断落到实处。

 学习资料二:

 旗帜鲜明地抓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事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高校发展优势。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责任使命

  当前,全球范围的教育竞争、科技竞争、人才竞争不断加剧,对我国高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赋予高校党委更为重大的责任使命。我们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牢牢抓住党建伟大工程“龙头”,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引领推动高校真正成为担当历史重任、争创一流成果,实现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强大力量。

  着眼交流互鉴,加强统揽全局,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把好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要坚定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目标定位和路径选择,确保党委始终成为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的“舵手”。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内涵塑造品牌、扩大话语权。

  着眼意识形态斗争新变化,加强思想引领,为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定好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在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激烈、多元化利益诉求日趋凸显、境外意识形态渗透暗流潜行、网络负面信息伺机扩散的严峻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强化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固本工程、铸魂工程,更是办好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然选择。2015年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表达了他对浙江大学教师的节日祝贺和殷切期望,希望浙江大学在源源不断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方面走在前列。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保证高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着眼建设创新型国家新要求,夯实支撑,为服务国家重大急需贡献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是大势所趋、国家命运所系,也是大学责任所在。实践证明,高校在解决重大科研问题、实现科技创新的加速突破上潜力巨大。我们要加强党建,发挥制度优势,集中科研力量实现重大突破,打造高水平、强辐射的创新源和思想库,更加自觉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创新。

  着眼高等教育强国新战略,深化改革,为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集聚动力。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目标和社会期待,我国大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我们增强党建工作在筑牢基础、抢抓机遇、凝聚师生、推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激发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水平,早日实现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目标。

  奋力开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新局面

  围绕党中央对建成高水平大学的要求,浙江大学党委按照“实施党建伟大工程,实现党的伟大事业”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有益经验。

  坚持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培育时代高才、构建学科高峰、打造科研高地、汇聚名师高人、积累文化高度、探索改革高招”的“六高强校”战略,主动服务国家区域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通过与浙江省委宣传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传媒学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等,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与全校56个院级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确保“学术研究无禁区但要有规范、课堂讲授高水平且要有纪律”。

  坚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动摇。“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始终是高校的核心使命。学校重视育人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大讨论,构建起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育人强师”全员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干部赴井冈山、延安等革命老区接受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连续六年实施“新生之友”寝室联系制度,校领导、两院院士和广大教授带头与本科新生寝室建立一对一联系。面向学生党员开展“先锋学子”全员培训,重点做好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强化网络思政工作,建成一支善用“网言网语”引领舆论的“求是网军”队伍。

  坚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不动摇。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我们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应有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建立了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推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倡导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实施“事业之友”党员与非党员教职工结对联系制度。不断强化党建条件保障,确保党支部有责有权。

  坚持落实师生为本办学理念不动摇。将依靠师生、服务师生、成就师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师生创造一流的成长发展环境。学校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民主党派、党支部等制度,开展“书记有约”“校长有约”活动,畅通校领导与师生交流的渠道。建设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全面梳理学校“责任清单”“审批清单”和“服务清单”。坚持和完善以“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统战工作的指导,成立社会主义学院,积极发挥党外人士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改善教职工待遇,保障教师安居乐业。

  坚持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不动摇。作为真善美的殿堂,大学应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校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发挥院级单位纪委作用,建立和推进内部巡查制度。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端正选人用人风气,建设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加强科研经费、资产处置、成果转化等重点关口的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全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在校院两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出国(境)管理等方面深入自查自纠,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营造“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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