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建设项加分细则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班级建设项的加分细则

 一、

 二、

 加分项

 班级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年级大会、专业大会、班级组织的各种比赛和户外活动等 三、

 加分等级

 1、 组织一次班级活动加 3 分,协助组织者组织班级活动加 2 分 2、 参与一次班级活动(包括年级大会)加 1 分 3、 所在班级如在各类评奖评优中获得集体荣誉:市级荣誉全班同学加 3 分,校级荣誉全班同学加 2 分,院级荣誉全班同学加 1 分 四、

 加分要求

 1、 每次组织的班级活动所参与人数不得少于全班人数的二分之一 2、 每次班级活动结束后,班委负责核对参与人员的名单和加分值(其中协助者需注明具体所做事宜),并连同班级活动的照片和活动总结一起发给辅导员 3、 班级建设项的加分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全班同学的该项加分都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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