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08-13 点击:

 XX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

 作方案

 XX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财会〔XX] 212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 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财会〔 XX〕 1031 号)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 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 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 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 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 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 位于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二、 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 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 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 ) 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 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 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 )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 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 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的方向和重点。( 四 ) 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 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 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 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三、主要任务

 ( 一 ) 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 XX 年 7 月中旬, 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 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 ) 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 XX 年 9 月底前, 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 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 试 行)》(财会〔 XX〕21 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 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 表》及其填表说明 (见附件 2 和附件 3)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 三 ) 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 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 参考格式见附件 4) 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 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 保在 XX 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 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 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 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 效果。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 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 合性评价, 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作为 XX 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 ) 总结经验。

 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财政分局应当于 XX 年 11 月 20 日前,向县财政局 ( 会计股 ) 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 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 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 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四、有关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望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 名单附后,附件 1)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

 政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

 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

 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

 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 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 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 ) 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要切 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 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 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 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 ) 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 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 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 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XX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全面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 财会〔 XX〕 212 号)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 实施工作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财会〔 XX〕1031 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 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 况进行的“摸底” 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 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同时, 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 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 位于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二、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 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 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 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 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 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 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的方向和重点。

 ( 四 ) 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 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 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 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三、工作安排

 ( 一 ) 组织动员。各县、区 ( 部门 ) 应于 XX 年 8 月上旬, 全面启动本县、区 ( 部门 )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 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 ) 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 XX 年 9 月底前, 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规范( 试行) 》( 财会〔 XX〕21 号) 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 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 (见附件 2 和附件 3) ,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 ) 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 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 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XX 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 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 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 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 财会〔 XX〕212 号)文件精神,市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 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 告(见附件 4) ,连同评价指标评分表于 11 月 10日前报市财 政局对口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内部控制基础性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应当作为X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 总结经验。各县、区财政部门应于 11 月 10 日前,

 向市财政局 ( 会计科 ) 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 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县、区 (部门 )开展单位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四、有关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见附件 1) ,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我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县、区财政局要 发挥统筹作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 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等工作。各行政事业单 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 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 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 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 ) 加强宣传督查。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财政局要切 实加强对本县、区 ( 部门)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 查。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 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县、区 (部门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 保本县、区 (部门) 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 完成。( 三 ) 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 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 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 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XX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 《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财会〔 XX〕212 号),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 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财会〔 XX〕1031 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自 XX 年 1 月 1 日实施 以来,XX市从动员宣传到督导检查等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 工作,截止 XX 年底,我市有 97 家一级预算单位制定并上报 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文件,上报率达 100%, 并将内控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决算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 化的财政监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发现单位 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通过“以评促建” 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 立与实施工作。二、基本原则

 ( 一 ) 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 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 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 ) 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 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 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 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的方向和重点。

 ( 四 ) 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 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 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 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三、主要任务

 (一) 组织动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 XX年8 月 20 日前上报本县 ( 市)区、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 作实施方案。(二) 开展评价。市直各部门应当于 XX年9月30日前,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 》( 财会〔 XX〕21 号 ) 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 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 分表》及其填表说明 ( 见附件 2 和附件 3) 要求,完成内部控 制基础性评价评分工作。(三) 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监察 局 XX 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 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 合财会〔 XX〕201 号) 精神,市直各部门应当在部门 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 于 10 月 31日前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参考格式 见附件 4) ,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内控基础性评价报告 作为X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直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 同类型其他部门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部门内部控 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 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四)总结经验。各县 (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 XX 年 11月10日前,向XX市财政局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县 ( 市)区、本部门开展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 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四、有关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XX 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市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县 ( 市) 区财政局要成立领导小 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 指导督促等工作。各县 ( 市) 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 中,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 价报告。( 二) 加强宣传督查。各县 ( 市 ) 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

 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做好宣传报道、

 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

 成果。要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 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地区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 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三)加强协调联动。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监察局XX

 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 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财会〔XX〕201号)精神,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 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 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 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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