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511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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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采购编号:

 5132282017000402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 成都

 二 ○ 一 七 年 十二 月

  2 目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12 第四章

 询价项目及要求 ......................................................................................... 13 第五章

 询价程序 ..................................................................................................... 1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5

  3 第一章

 询价 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委托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

 5132 282017000402 二、项目名称:

 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 询价 包号、名称、数量:

 本项目一个包,采购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一批。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99 万元)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六、领取 询价通知书 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七、领取 询价通知书 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购买(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本 询价通知书 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现金支付,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九、 询价 保证金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每包 3000 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交纳询

  4 价保证金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 之前; 交款方式:询价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

 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9576020100068256 十、递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及询价时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一、递交 响应文件及询价 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3 楼)

 十二、 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询价服务费,若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 8000 元的,按 8000 元收取。

 十 三 、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地

 址:黑水县芦花镇西街 69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6722125 传

 真:028-6722125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 联系人:徐女士、闫先生 电

 话:028-87797107,87796339,87793103,87797837- 603、627、13111881290

  5 传

 真:028-87793161

 邮政编码:6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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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询价须知 1 1 、适用范围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询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2 、定义

 2.1“采购人”系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

 4 4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 供应商家数计算。若响应产品为单一品目的,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响应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供应商。若响应产品包含多个品目的,响应产品价值超过 60%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超过响应总价 60%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响应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供应商。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最低报价者有多个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

 4.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7 规范编制。

 4.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5 供应商的失信惩罚。供应商在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时实行 6%/次的报价加成,无限制累加制,予以惩戒。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

 注: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附件 1-4),未提供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 5 、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

 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一章第五条的基本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除外)。针对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 6 、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7 7 、询价通知书

 7.1 询价通知书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询价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7.2 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1)询价邀请 (2)询价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询价项目及要求 (5)询价程序 (6)合同主要条款 (7)响应文件格式 7.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7.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

  8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5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询价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8 8 、响应文件

 8.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8.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1.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1.4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8.2 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 包括响应函、技术或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报价组成因素(参与响应的货物或服务清单)等文件。

 9 9 、报价

 9.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的货物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9.3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询价供应商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报价。

  9 4 9.4 响应有效期 : 自询价之日起 0 90 个日历日。

 10 、响应文件的 装订、密封、递交等要求 10.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询价小组询价。

 10.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0.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10.4 本次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0.5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将拒收。

 10.6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采购文件附件二“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首次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0.7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1 、询价保证金

 11.2

 供应商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1.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11.2

 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

 11.3

 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

 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 份及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1.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1.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 11.4.2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11.4.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4.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4.5 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退出询价。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询价的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12 、知识产权

 12.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确定成交候选人

 1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3.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3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14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5 、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以及询价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5.2 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6 、成交服务费

  11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有关规定收取;若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 8000 元的,按 8000 元收取。

 17 、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询价时不需要提供); (9)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说明:

 1)

 )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鲜章) 。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 第四章

 询价项目及要求 一、前提

 1.本章采购要求中标注“ ★ ”号的条款为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一条不满足将被淘汰;未标注“ ★ ”号的条款,三条不满足将被淘汰;虚假响应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9.99万元,最高限价为19.90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清单: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01 包 01-01 油锯 10 台 19.99 01-02 移动水池 4 个 01-03 砍刀 500 把 01-04 斧头 300 把 01-05 铁镐 300 把 01-06 灭火装置 100 个 01-07 防火手套 100 双 01-08 消防手套 30 双 01-09 头灯 100 个 01-10 手电筒 300 支 01-11 1 号电池 100 对 01-12 桶式灭火水枪 200 个 01-13 野外工作服 10 套 01-14 防毒面具 50 个 ★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1.2 交货地点: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14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 合同生效后,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95%。

 2.2 货物由甲方签收合格确认书之日起,正常使用 12 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合同余额的 5%。

 3.质保期:

 3.1 设备质保期为 1 年 3.2 质保期内卖方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

 4. 签订合同前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及设备:

 4.1 油锯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由制造厂签发); 4.2 提供油锯及电启动装置一套含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5.货物验收:

 5.1 卖方应就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等对买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卖方应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2 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6.售后服务:

 6.1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2 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国内不超过 7 天,国外不超过 21 天。

 6.3 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 10 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6.4 卖方在国内应有 24 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6.5 质保期后,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15 三、技术、 服务要求

 黑水县林业局防火物资参数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油锯 1.★整机符合 GB/T5392-2004。

 2.常温起动性能≤30s; 3.锯切效率≥80cm²/s; 4.锯切燃油消耗率≤80g/m²; 5.主机比质量≤3.4kg/kW; 6.★发动机最大功率≥2.8kW; 7.发动机最低燃油消耗率≤544g/kW.h; 8.耳旁噪音≤105dB(A); 9.手感振动≤12.5m/s²; 10.★油锯自带集成自动供电功能,标配 LED 照明系统 11.★为应急通话系统(手机)提供可靠的电源 12.★启动方式:电启动及手启动同时具备 13.每 5 台机器配备一组电启动专用装置 10 台

 2 移动水池 自动升降式水囊:

 1.容积:≥2T;2.上口直径≥90CM,下底直径≥180CM,高≥110CM;3.材料:水囊专用材料,尼龙双面涂层加网 PVC 材质,可折叠;4.净重:≤8KG 4 个

 16 3 砍刀 1.材质:采用 65#猛钢;2.刀长≥30cm,刀背厚≥3mm,木制手柄长 60±5cm;3.重量≥0.75kg 500 把

 4 斧头 1. 斧头高≥15cm,斧背长≥5cm,斧背宽≥3.5cm,斧口长≥9.5cm,斧把长 60—70cm; 2. 斧头与斧把连接处连接坚固,不可晃动;斧把为实木、耐用; 3. 每把斧子已开口,刀口锋利; 4. 刀口已磨好且上油,不得有锈迹,可直接使用; 5. 斧头材料 50 锰钢。

 300 把

 5 铁镐 多功能二用:

 1. 手柄长 30±5cm; 2. 稿高:≥18cm,多用锄头宽:≥6.5cm,三齿处宽≥10cm。

 300 把

 6 灭火装置 1. 液体灭火装填量:≥600ml; 2. 使用温度:-5℃-+40℃; 3. 灭火装置≤0.8 米处跌落破裂; 4.10S 内可承受外部压力≥580N; 5.PH 值范围:≥10.8; 6.密度范围:≥0.9g/cm³; 7.灭泼洒火时间:≤16S,灭 B 类火时间:≤4S。

 100 具

 7 防火手套 1.手臂护套长度:25±5cm; 2.帆布面积质量 330.5±5g/㎡; 3.甲醛≤145mg/kg; 4.pH 值≥6.5, 5.阻燃腰纤维含量≥98%棉; 6.材质:手掌部翻牛皮制作,皮层厚度≥0.8 ㎜,手臂部有阻燃功能。

 100 双

 8 消防手套 1.材料组合:外层采用具有阻燃、耐酸碱、抗油、防静电性能的面料。

  2.防水层:采用具有防水透湿功能的面料。

 3.隔热层:采用具有隔热、阻燃、防热辐射性能的面料。

 4.舒适层:具有阻燃性能的面料。

 5.特性:具有阻燃隔热、耐磨防水、防辐射热,高强力特性

 30 双

 9 头灯 1.内置 LED 灯珠,连续照明时间≥6 小时; 100 个

 17 2.射程:≥500m ; 3.电源类型:锂电池与干电池两种方式供电. 4.档位:强光、中光; 5.防普通生活用水。

 10 手电筒 LED 手灯防水防摔塑胶强光手电筒,装 2 节 1 号电池户外照明。长度:20±2cm 300 支

 11 1 号电池 1.碱性电池 2.电压≥1.5W; 3.尺寸:长:61.5mm,宽:34.2mm 100 对

 12 桶式灭火水枪 1.由水桶、背包、连接水管、枪体组成; 2.水枪前端安装有可调喷射效果的喷头,喷射水流状态可以调整为直流、分散、雾化三种效果。3.水枪出水控制、喷头、防渗漏。

 ★4.规格:最佳灭火距离 3-8m,最远射程≥14m, 水桶储水容量≥22L。

 200 套

 13 野外工作服 1.上衣:三合一冲锋衣 外层冲锋衣采用防水透气面料制成。

 内胆采用抓绒面料制成,外层和内胆采用拉链连接。

 2.下裤:材质采用聚酯纤维,具有防泼水功能。

 3.登山鞋:鞋底采用橡胶底、有防滑齿、耐磨;采用超纤牛皮绒,防水层。

 10 套

 14 防毒面具 1.吸气阻力(95l/RAIN 时)≤800pa 2.滤烟率:≥95% 3.佩戴质量:≤1000G 4.防毒时间≥30min 5.防护对象:一氧化碳、氰化氢、雾气、毒烟 5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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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

 4.1商务及技术要求中 ★ 号条款不允许负偏离,非 ★ 号条款负偏离达到3项及以上的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参与报价。

 4.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6%/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3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涉及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19 第五章

 询价程序

 1 、询价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若询价项目预算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询价小组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询价和评审工作。

 2 、询价组织 询价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询价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3 、询价程序 3.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询价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询价。

 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询价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询价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3.4 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 (4)一次性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询价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询价小组

 20 采信的。

 但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询价小组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5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3.6 询价小组经审查,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并一次性报出不得变更的价格。

 3.7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8 询价小组经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询价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参加报价。

 询价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 供应商进行报价,应当在询价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

 21 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10 一次性报价经询价小组确认后,由询价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询价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12 询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13 在询价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 应该处于保密阶段的且与询价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信息。

 4 4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 本次询价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4.2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4.3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询价报告。

 4.4 对于违反询价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22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

 1、《询价通知书》(询价编号:

 )、《响应文件》及其澄清和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本合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制约。

 3、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禁止挂牌企业参与竞争,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货物全部内容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货物、及环境改造施工内容。

 2、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详见附件。

 第二条

 实施地点、交货时间

 实施地点: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完成。

 第三条

 价格

 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单价详见附件,其单价包含货物运输、安装在指定位置、保证质量、人工费、材料、施工、税费等所有费用。

 第四条

 货款支付

 1、支付货币:人民币。

 2、付款方式:

 转账。

 3、支付办法:

 :

 按要求安装到位、施工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90%。

 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10%

  。

 第五条

 货物检验及验收

 1、在发货之前,乙方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以保证货物、改造项目施工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23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人员验收。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从到货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应保证货物、改造项目的施工质量不出现非有意损坏造成的质量问题。若出现非有意损坏造成的质量问题,则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2、乙方应保证货物与询价通知书叙述承诺的样品质量完全一致。若质量不一致,甲方将退还货物。

 第七条

 税费 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乙方未按询价通知书中的承诺及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甲方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应根据要求及时整改。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 3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2、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对合同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执行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响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正本/ 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报价代表:

 签字:

  手机:

 日期 :201

 年

  月

  日

 26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 其他 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件 附件 1 -1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书

 致: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

 (响应代表姓名)为响应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参与询价、询价、签约等。响应代表在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响应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响应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1)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响应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粘贴处

  被授权人(响应代表)身份证明材料粘贴处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7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 件 附件 1 -2 资质证明

 致: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9 附件 1 1- -3 3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承诺函

  致

 :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询价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询价日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0 附件 1 1- -4 4

 供应商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致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询价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单位在询价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四)本单位在询价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31 附件 1 1- -5 5

 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2 第二部分

  其他 响应文件(格式)

 一、 响 响 应 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询价邀请,我单位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询价日起90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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