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三大工程”开展情况汇报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11-14 点击:

 司法局“三大工程”开展情况汇报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战略部署,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深入实践,制定《县司法行政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实施“法治惠民”“法治育民”“法治安民”三大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台账,抓实督办考核,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司法局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平台规范化水平。对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代办、领办制度,为重点项目、特殊服务对象等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切入点,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运用 3 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法律小管家”,为群众实现自助法律服务,力争实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程,充分发挥 12 处法律援助站点的作用,构建“半小时”服务圈,着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60 件。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 23人的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律服务工作,主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法律服务的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法治育民”工程,构筑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已开展“法律进村居”20 余场次。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 20 个农村法治文化精品,营造了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扎实推进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已创建 13 处。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实施“法治安民”工程,构筑农村社会管理保障体系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疑难纠纷的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县 10 个乡镇(区)建立 17 处品牌调解室,建立行业性、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是 12 家、4 家,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向标准化、专业化、社会化迈进。截止目前,全县各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102 起,化解成功 102 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矛盾纠纷化解工

 作中的重要作用。驻村法律顾问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300 余件,为村务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89 条。三是进一步丰富调解平台和手段,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医患纠纷、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4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作用,今年以来,化解相关领域纠纷 13 起。四是以安全稳定为主线,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截止目前,全县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监督,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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