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11-13 点击: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

 公开招标

 (电子招投标)

 编号:XHZFCG-2020-G-91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 一部分

 招标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 1 、招标编号:

 XHZFCG- - 2020- -G G- - 91

 2 2 、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 预算(万元)/ /年 服务期限 采购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 30 一年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3 3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主要内容为西湖区财政局原核算系统(用友 A++财政财务管理软件),运维内容包括产品二次培训、产品日常运维支持、现场服务、远程支持、定期巡检、故障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4 4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无。

 5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1 1 )获取时间: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0 10 日起至 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8 18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2 )标书售价:免费;

 (3 3 )获取方式 :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 4 )供应商获 取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 5 )提示:

 1)

 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报名);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

 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 7 、 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 1 )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 2 )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 3 )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 4 )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 5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329室),备份投标文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

 (6 6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 7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 8 )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8 8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00 秒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政采云平台。

 9 9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00 秒,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开标 313 室)。

 10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1 、 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3楼329室);联系人:缪新新;联系电话:0571-85368157。

 (4)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杭州市文三西路18号1104室);联系人:韩继伟;联系电话:0571-58101865。

 12 、联系人: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钱俊,联系电话:

 0571-58101843;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江涛,联系电话:0571-87759375,传真:0571-86834771。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

 二、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项目综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主要内容为西湖区财政局原核算系统(用友 A++财政财务管理软件),运维内容包括产品二次培训、产品日常运维支持、现场服务、远程支持、定期巡检、故障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四、要求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现场服务及远程支持服务、平台日常维护等工作。

 2 合同名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1 )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9 2019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2 )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

 详见招标文件。

 (3 3 )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

 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

 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

 6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全程实行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 D DVD 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 1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 329 室);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签收人:江涛,联系电话:0571-87759375)。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

 标无效。

 7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00 秒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政采云平台。

 9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00 秒; 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开标 313 室)。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江涛,联系电话:0571-87759375,传真:0571-86834771。

 1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或建议免收履约保证金。

 11 支持中小企业:

 价格扣 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2 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西湖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gz://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13 节能环保要求: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文件无效。

 14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

 1.2 用户单位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机构(合同中的鉴证方),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1.3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

 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5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3 .定义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公开招标”。

 3.2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3.3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gzs://zczcygov.cn/)。

 3.4 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服务等义务。

 5 3.5 培训 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

 4 4 .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6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提出,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2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3 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8. 投标报价

 8.1

 标的物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主要内容为西湖区财政局原核算系统(用友 A++财政财务管理软件),运维内容包括产品二次培训、产品日常运维支持、现场服务、远程支持、定期巡检、故障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2

 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涉及的维护等服务内容及税金等费用均计入报价。《 投标( ( 开标) ) 一览表》

 是报价的 唯一载体。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 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否则,投标无效。

 8.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8.4 其它费用处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投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9 .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 .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0.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电子签名):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2019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

 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 投标人的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电子签名):

 (1) 投标响应函; (2) 投标(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清单;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3

 投标人的 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电子签名);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电子签名)。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声明书; (3) 资信文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 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7001 认证证书、“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证书(如果有);

 (4) 投标人介绍及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情况(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以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 主要业绩证明 原件 :如 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 等 ,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 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

 (5)商务偏离说明表;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7)廉政承诺书

 (8)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针对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运维项目而提供的服务响应方案,包括拥有的服务能力、实现的方式、可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指标、服务手段以及相应的服务解决

 方案等;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10)针对本项目服务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运维、调优、培训等内容。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11)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杭州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标书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学院、大学和其他职业教育,列出大学的名称,就学日期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工作特长(特长领域、能力取向、系统集成的能力等)、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系统建设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 ,资质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的认证工程师资质,其他有关资质)等。

 (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13)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如果有); (14)培训计划(每项注明具体内容及是否需要费用); (15)验收方案(须提请采购人确认); (16)技术偏离说明表; (17)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1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 .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2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1 12.1 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

 12.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12.4 投标文件是投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 投标截止期

 13.1 投标人可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3.2

 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 、补充、修改、撤回

 14.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4.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 DVD 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不符合上述 制作、 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4.3 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 329 室);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签收人:江涛,联系电话:0571-87759375)。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14.4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五、开

 标

 15 . 开标

 15.1 采购机构将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5.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15.3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5.4 若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证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5.4.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5.4.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5.4.3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5.4.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5.4.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证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况,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资格审查

 16、资格审查 16.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6.2 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6.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七、评

 标

 17 . 评标组织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 5 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 . 评标原则

 18.1

 竞争优选; 18.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18.3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18.4

 反对不正当竞争。

 18.5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9.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9.1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

 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9.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9.4 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9.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9.4.2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9.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 .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1 . 评标内容的保密

 2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22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

 无效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者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7)投标报价超过标项采购预算; (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9)《投标(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10)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11)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 19.4 条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1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13)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14)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15)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国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

 标和合同履约期间存在违法以及违反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

 八、定

 标

 25 . 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26 . 中标书

 26.1 采购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评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中标公示单位,或由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26.2 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中标公示单位,或由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26.4 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即为供应商,采购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6.5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6.6 中标人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应在签订合同前,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进行注册并将书面资料提交审核机构复核备案。

 27 . 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并缴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额 5%的履约保证金或建议免收履约保证金,采购机构鉴证后,合同在政采云平台备案后生效。

 28 . 履约保证金

 28.1 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建议免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项目服务期或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届满或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原额(无息)归还中标人; 28.2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29 . 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机构将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机构将视情况上报监管部门,严重者终止合同,并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30 . 重新组织采购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1 .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 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31.2 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3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投诉。

 32 . 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技术和服务方案得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得分之和, 总分为 0 100 分,其中:

 投标价格得分 0 10 分,技术和服务方案 2 82 分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 8 8 分 。各投标人总分为:综合得分-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扣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公式由采购机构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

  ▲ 投标价格(0 A=10 分):

 (1 1 )

 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2 2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投标无效。

 ▲

 技术和服务方案( B=2 82 分 ):

 主要包含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提供的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服务优劣程度以及承诺和优惠等方面的因素。

 评审要点为:

 (1 1 )投标 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8 18 分):

 ● 响应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方案的优势情况,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

 成熟性、合理性等(6 分); ● 投标人对项目维护内容、要点、难点理解是否全面,是否分析透彻(6 分); ● 投标人对项目运维服务的思路、原则、特点的理解情况(6 分)。

 (2 2 )投标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8 18 分):

 ● 对运维平台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阐述(6 分); ●

 对系统性能调优配置,软件缺陷修复升级更新优化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阐述(6 分); ● 应急处理方案是否考虑周到,处理方案包含非工作日及国家法定节日的应急处理、突发系统故障修复等特殊情况,是否应对及时可靠,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6分);

 (3 3 )运维质量管理和流程规范程度(2 2 分):投标人在运维服务人员的管理、服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能力证明,服务流程是否清晰,服务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 4 )运维服务的能力和方案情况(8 28 分):

 ● 投标人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符合本项目服务能力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也可承诺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建立办事处或与符合项目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协议)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6 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服务保障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服务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6 分); ● 投标人是否建立运维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维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在服务期间对故障处理组织的合理性、有效性等(6 分); ● 投标人是否针对本项目具有完整的运维流程、服务方式(6 分); ● 投标人对类似软件维护服务的熟悉程度,在同等级服务中是否具有优势(4 分); (5 5 )

 项目总体投入及维护人员素质情况(2 12 分):

 ● 投标人是否具有完备的安全方案,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3 分); ● 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项目组实施人员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

 合理,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组人员资质、工作履历、项目实践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参考履历表和相关资料、相关证书等,需提供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3 分); ● 驻场运行维护人员是否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PMP证书、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是否熟悉类似业务及现有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具有类似运维经验(参考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等,需提供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6分)。

 (6 6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1 1 分):是否有合理的用户故障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保证措施。

 (7 7 )培训方案(1 1 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8 )优惠和承诺(1 1 分):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等,对提出问题的回答情况是否全面、科学、合理。

 (9 9 )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1 1 分):电子化的投标文件与评分标准一一对应的,关联定位明晰、准确。

 ▲投标人的资质 和业绩情况(8 C= 8 分)

 :

  主要包含投标人的资质、类似项目建设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因素。

  (1 1 )投标人的资质(4 4 分):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ISO20000 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7001 认证证书、“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证书; (2 2 )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4 4 分):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类似建设项目情况,结合已完工的工程案例和用户反应情况,参考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工程实例证明( 以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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