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指引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指引(试行)

  根据《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 107-200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2013〕62 号)、《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参考《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120〕683 号)》、《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建设指引。

  一、基本要求

  (一)建筑设计要求。

  1.至少配备 1 间诊室和 1 间隔离留观室。诊室应通风良好,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相对独立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在独立区域、有独立出入口。可根据需要和卫生健康部门安排设置呼吸道病原体核酸采样室(区域)。

  2.发热诊室的房间外窗均可开启,保持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机械通风应为定向通风,气流方向从清洁区→污染区。诊室空调或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

  3.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应设有发热诊室引导标识,指引发热患者按照既定行走路线抵达发热诊室就诊。有条件

 的医疗机构可设置独立的患者通道,避免与非发热患者通道相交叉。

  (二)设备设施。

  诊室内应配置诊疗台、诊疗床、诊疗椅、电脑(医生工作站)、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额温枪(红外测温设备)、防护用品(二级防护及以上)等诊疗检查设备,以及医疗废物桶及消毒设备、非接触洗手设备和必要的手卫生清洁消毒用品。发热诊室参考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

  (三)人员要求。

  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 1 名高年资医师,相关医护人员必须掌握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特点、诊断标准、治疗原则、防护措施以及消毒隔离措施等。

  二、工作要求

  (一)设置发热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发现高度怀疑传染病发热患者就地隔离,立即报告,并规范转移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发热诊室应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发热诊室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必要时要采取二级防护。

  (三)发热诊室应建立接诊患者登记系统或登记本,实行实名就诊,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登记,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发热患者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

  (三)经发热诊室排查,对有明确原因(常见病、多发病)引起的发热,由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对症治疗;对原因不明引起的发热,或超出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的,应将规定患者转诊至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四)疫情期间,在医疗卫生机构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张贴指引壁报,公布本县(市、区)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名单,引导发热患者首选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五)发热诊室对发热患者进行的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补助范围。

  (六)发热诊室应严格落实各项院感防护措施。

  三、运行流程

 (一)患者前来就诊时,由预检处使用非接触测温仪或红外测温仪进行体温测试,并询问流行病学史。当体温≧37.3℃,由专人引导患者经指定路线到发热诊室。

  (二)提供水银体温计对患者体温进行复测,记录两次最高体温。做好信息登记,询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记录发病前 14 天内患者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与其他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生活或工作场所的聚集性发病史。

  (三)对于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有明确原因(常见病、多发病)引起的发热,予以对症治疗。设置呼吸道病原体核酸采样室的诊室,可为发热患者采样后送检,并及时反馈结果。未设置呼吸道病原体核酸采样室的诊室,应将发热患者在隔离病房留观,由各县(市、区)每日安排对此类患者进行核酸检测。

  (四)对于有流行病学史或原因不明引起的发热患者,引至隔离留观室,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登记、报告和协助转运等工作,形成诊室-发热门诊之间的闭环管理。

  (五)发热患者转诊后,立即对诊室及相关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四、医疗废弃物

  发热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当严格消毒,确保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疫情期间,发热诊室污水、医疗废处置应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发热诊室参考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分类

 设备名称

 1 办公和通讯

 医生工作站等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 2 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 3 基础类 转运平车 4 护理车 5 仪器车 6 治疗车 7 抢救车 8 输液车 9 污物车 10 转运轮椅 11 氧气瓶 12 标本存放 生物安全柜 13 医疗救治类 输液泵

 14 注射泵 15 雾化泵 16 电子血压计 17 体温探测门(红外线)

 18 电子体温计 19 血糖仪 20 加压输液泵 21 监护仪 22 负压担架 23 消毒防护 紫外线灯车 24 医用空气消毒机 25 防护物资(口罩、面屏、防护眼罩、隔离衣、防护服、消毒液等) 26 通风设备改造 27 消毒设备 备注:各发热诊室可结合业务需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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