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一轮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市政府新一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取消 44 项,下放 25 项,调整管理方式 11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 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 市经信委 取消 此项工作是申报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因“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审核”取消,此项工作因此取消 2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经信委 取消 承接后取消。经与省工信委沟通,省工信委在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下放后,省《辽宁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也相应废止,《办法》废止后,我市相应工作也失去了操作依据和程序。另省工信委认为在项目备案、核准中可采用其它部门(发改委)审查意见,发改委负责全口径的节能审查。

 2015年以来我委未产生一件节能审查,在这之前每年的量也很稀少,因此我市可完全参照省里的做法,在项目备案、核准中采用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所以决定取消此项职能。

 3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取消

 4 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市级公安机关 取消

 5 印章刻制备案 市公安局 下放至 县(区)局

 6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管理 市公安局 下放至 县(区)局

 7 归国华侨落户管理 市公安局 下放至 县(区)局

 8 军官转业落户管理 市公安局 下放至 县(区)局

 9 刑满释放人员落户管理 市公安局 下放至 县(区)局

 10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调解 市公安局 属地化管理,明确由市、县公 安 机 关 行使

 11 扣押财物处理 市公安局 属地化管理,明确由市、县公 安 机 关 行使

 12 没收保证金事项决定 市公安局 属地化管理,明确由市、县公 安 机 关 行使

 13 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取消

 14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治疗核准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取消

 15 职工异地生育核准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取消

 16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由 事 业 单 位自主管理,合同 由 同 级 人力 资 源 和 社会 保 障 局 鉴证

 17 事业单位人员处分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由 事 业 单 位自主管理,开除 人 员 向 市人 力 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 局备案

 18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由 事 业 单 位自主管理,开除 人 员 向 人力 资 源 和 社会 保 障 局 备案

 19 事业单位培训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由事业单位 自主管理

 20 事业单位人员奖励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由事业单位 自主管理

 21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市、县 国土资源局 暂停征收 补偿费率从 2016 年 7 月 1日起归零。财税〔2016〕53号 22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市环保局 取消

 23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市、县级 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 取消

 24 建设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和建设产品投产鉴定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员会 取消

 25 建设工程补充估价表备案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员会 取消

 26 建设工程结算备案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员会 取消

 27 建设工程类别确认管理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员会 取消

 28 编制全省建设工程各专业计价定额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员会 取消

 29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管理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员会 取消

 30 市区饲养家禽家畜审批 市、县级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和市容 环境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 取消

 31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推介 市农委 转为服务事项 依据丹农产办发〔2014〕6号

 32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市农委 取消

 33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

 34 市审批河道属地化管理 市水务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级水行 政 主 管 部门

 35 育林基金征收 市林业局 暂停征收 财税〔2016〕11 号文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36 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

 37 地方对内水、领海范围内的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

 38 外国人进入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

 39 省属水库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核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承接后下放 40 一级渔港或者一级渔港水域施工作业审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市 渔港监督处 承接后下放 41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及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年审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市 渔港监督处 承接后下放 42 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43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44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事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水产苗种进口名录和出口名录分为Ⅰ、Ⅱ、Ⅲ类,其中列入名录Ⅲ类的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审批权限下放

 45 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46 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47 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县(市)区渔业行 政 主 管 部门

 48 渔业航标设置的职权承接机构调整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市 渔港监督处

  49 免收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市海洋渔业局 下 放 至 市 渔港监督处

  50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市服务业委 取消

 51 加工贸易合同审批、转内销审批 市外经贸局 取消 其中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审核为承接后取消。此项为“加工贸易业务”部分内容,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 年第 45 号要求取消,但保留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相关内容。

 52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市、县级新闻 出版广电 行政部门 取消

 53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取消

 54 复印、打字经营企业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下 放 至 县(市)新闻出版 行 政 主 管部门 部分下放(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大孤山经济区不用承接,继续由市级代为审批) 55 馆藏文物拍摄许可 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

 56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

 57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安监局 取消

 58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安监局 取消

 59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 市安监局 取消

 60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市安监局 取消

 6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备案 市安监局 取消

 62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 市安监局 取消

 63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 取消

 64 改造、拆除 5 级以下人员隐蔽工程和物质储备工程 市人防办 下 放 至 县 级人 民 防 空 行政主管部门

 65 在人防工程范围内作业和改造、拆除人防工程许可 市人防办 下 放 至 县 级人 民 防 空 行政主管部门

 66 在人防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许可 市人防办 下 放 至 县 级人 民 防 空 行政主管部门

 67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许可 市人防办 下 放 至 县 级人 民 防 空 行政主管部门 承接后下放 68 人民防空资产处置 市人防办 下 放 至 县 级人 民 防 空 行政主管部门 承接后下放 69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许可 市人防办 下 放 至 县 级人 民 防 空 行政主管部门

 70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 市人防办 取消

 71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取消

 72 户外广告登记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取消

 73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市质监局 取消 此项为省质监局委托下放,现辽政发〔2016〕38 号文件已取消该职权 74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市质监局 取消 此项为省质监局委托下放,现辽政发〔2016〕38 号文件已取消该职权 75 民营铁路客货运价格、地方铁路客运价格、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以及公路客运、地方铁路货运、专用铁路货运竞争性环节价格定价权 市物价局 取消 该项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的部分内容 76 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权 市物价局 取消 该项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的部分内容 77 契税减免审核备案 市地税局 下 放 至 县 级地税机关 减免税额在 3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契税减免 78 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确定收集档案范围的备案 市档案局 取消

 79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备案 市档案局 取消

 80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县、区级 人民政府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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