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03-09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8-29 点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工作,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和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试行)》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树立科技为基建、生产经营工作服务的理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升公司技术装备水平,优化公司系统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发电厂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本部、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第四条 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

 单位生产技术部门是各单位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科技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专责或兼职人员。

 第五条 条

 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实施、下达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成果。

 (二)组织向国家、地方、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申报科技开发项目和科技成果奖励。

 (三)负责公司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和统计工作。

 (四)组织实施管理上级下达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示范工程项目。

 第六条 条

 各单位科技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成果。

 (二)组织向地方和公司推荐和申报科技开发项目和科技成果奖励。

 (三)负责本单位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

 (四)组织实施公司和上级下达的重点科技项目、示范工程项目和本单位的科技攻关项目。

 第三章

 科技工作管理要求 第七条 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近期发展目标,制定与实施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年度计划;

 各单位应结合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与实施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年度计划。

 第八条 条

 公司科技项目包括列入公司下达的科技项目和国家、地方、行业、国电集团下达的科技项目。各单位申报公司的科技项目应随年度生产计划和技改项目统一申报,国家、地方、行业、国电集团的科技项目的申报另见相关规定。

 第九条 条

 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推广等全过程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根据项目不同下达方,执行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具体规定参见附件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十条

 科技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应列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科技开发费的列支款项应为用于项目开发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

 (一)工艺规程制定费; (二)设备调试费; (三)原材料和半成品试验费; (四)研究人员工资; (五)研究设备折旧; (六)技术图书资料费; (七)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 (八)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试验费、差旅费、运输费、技术转让费;

 (九)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其他费用。

 科技项目费用中购置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和测试仪器及其他固定资产的费用可列入技改资金科目。

 第十一条 条

 委托外单位进行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预期达到的目标、技术指标和功能、验收办法、硬件和备品、软件及技术资料图纸、进度、经费和付款方式、分工和责任、违约责任、知识产权和技术归属等。

 第十二条 条

 项目承接单位每季度应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无法完成而需要中止时项目承接单位必须提出项目中止申请报告,并报项目下达单位批准。项目完成后按照“谁下达,谁验收”的原则,及时组织申请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 条

 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地方、行业、国电集团科技进步和优秀合理化建议工作。获国家、地方、行业和国电集团奖励的项目,公司将给予奖励,并作为项目完成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具体规定参见附件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和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 条

 积极参加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活动和科普宣传。生产技术部门联合本单位科协、学会积极组织定期技术交流活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发表论文,并对优秀论文及作者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条

 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联合本单位工会、团委每年

 组织一次群众性的科技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合理化建议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国家、地方、行业和国电集团的科技成果评选。

 第十六条 条

 发挥专业技术协作网、技师协作网的作用,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协作网、技师协作网开展专题交流、技术比武、专业技术交流和技术攻关,发挥公司人才优势,为培养高级技术人才创造环境。

 第十七条 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应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的验收和科技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条

 本办法由公司授权安全生产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 十九条 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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