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类型及工作程(印发稿)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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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类型及其工作流程

 当前进入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类型主要有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农村产权类转让交易、仅提供交易场地等五大类。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工作流程1、入场交易登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到区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预订开评标时间及场所,完善招标项目编号、保证金缴纳银行等内容,填写《开评标室联系表》,完成入场交易登记。2、发布交易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持《江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查表》、《开评标室联系表》、核准备案后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及光盘到区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区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工作人员将招标资料以数据电文形式在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交易信息,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查阅。区交易中心安排1—2名工作人员对该项目交易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密封提供五份正式的纸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到工程交易科以备评标使用。公告期间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补遗资料必须经行业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送交易中心工程科上网发布。3、抽取专家。招标人持相关监管部门审定的《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到区交易中心鉴证科联系专家抽取时间。在行业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4、核实专家。在行业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由交易中心鉴证科工作人员在通知专家达到时间前10分钟密封打印出《专家抽取记录表》即专家名单,交行业监管部门和招标人签字确认。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专家等候区核实专家身份;专家存放好个人物品后进入评标区指定评标室评标。5、开标评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预定的开标室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公开进行。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在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封闭评标。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领取入场挂牌(分四类:监督部门的监督证、项目业主的业主代表证、代理机构的工作证、投标人的入场证)并分发到相应人员。每个投标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入场证。评标结束后,将挂牌退还工程交易科。开标现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加盖“江津区交易中心入场交易资料”印章。招标人原则上在答疑室与评标专家语音对话。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进入评标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对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有异议,按监管部门意见办理。交易中心从开标到评标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并提供有关服务。6、公示评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送区交易中心备存。工程交易科将《拟中标结果公示表》上传至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送区交易中心,由工程交易科将中标结果上传至区交易中心网站。7、退还投标保证金。区交易中心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的约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后,向相应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应督促中标人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和中标人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持缴费单据(现场刷卡的无缴费单据)至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中标人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或按中标人要求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方式共有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和其它方式。工作流程如下:1、接受政府采购任务。区财政局(采购办)根据采购人申请向交易中心下达采购任务,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最高限价等采购要求。2、制作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区交易中心采购交易科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一个政府采购委托任务。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衔接、沟通,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的具体采购要求,制作采购文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0天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审查,6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工作;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15天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审查,3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工作;询价采购项目5天内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审查,15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工作)。采购文件及补遗资料经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人民政府网()、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或查阅。公示时间按规定执行(公开招标20天、竞争性谈判5个工作日,询价3个工作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需在采购前发布征求意见信息(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走采购程序。3、抽取专家。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财政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4、开标评标。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交易中心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公开进行开标。项目负责人在专家等候区现场清点评审专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在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封闭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询价采购中,前来投标供应商应不少于三个。由采购人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从开标到评标结束全程电子监控录像。5、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将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区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招标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其它采购方式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6、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区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供应商根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合同审查备案。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采购合同一式五份交区交易中心审查备案。8、付款。财政集中支付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持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项目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资料直接到区财政局办理付款手续。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付款。采购人自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9、采购资料归档。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津财采购〔2006〕7号文件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资料归档备查。10、项目回访。区交易中心对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回访,了解合同签订、履约、付款等情况,对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向监督部门报告。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流程1、登记受理。出让人持区政府批准出让的文件(区政府会议纪要或区国土房管局收文办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区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科,同时提交规划条件函及附图、出让红线图、地块区位图等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若为复印件,出让人需加盖鲜章)及其电子版进行交易登记。2、制作、发布信息公告。区交易中心根据出让项目的具体情况,制作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区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为20日。3、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按出让须知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递交竞买资料。区交易中心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及时确认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发放资格确认书。4、确定交易方式。区交易中心发布公开出让公告,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出让方式并在区交易中心网站公布:2家以上(含2家)报名且取得竞买资格的,进入拍卖交易程序;只有1家报名且取得竞买资格的,进入挂牌交易程序;无人报名的或无人取得竞买资格的,交易终止。进入挂牌程序的,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其中,在挂牌结束日的前2天之前,有意愿竞买的仍然可申请报名竞买。5、交易过程。进入拍卖交易程序的,进行现场拍卖;进入挂牌交易程序的,竞买人需填写竞买报价单进行挂牌报价,区交易中心网站将实时更新地块价格。6、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根据竞价情况及时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与区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7、成交结算。区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土地综合价金,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8、公示结果。区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9、资料归档。区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出让项目相关资料归档备查。四、农村产权类交易项目工作流程1、项目业主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交易的文件和项目资料到区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科办理交易委托。2、区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具体情况编制交易文件。3、在指定媒介和区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交易信息。4、接受报名申请,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5、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具体交易。6、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布成交结果。7、资料归档。五、借用交易中心场地开展交易项目工作流程1、项目业主或项目法人持相关文件资料到区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确定交易时间、场地。2、在交易当天,区交易中心大厅显示交易项目信息。3、项目业主或项目法人通知相关监督部门人员到场监督交易。4、项目业主或项目法人将成交确认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限价、成交单位、成交金额等)送区交易中心信息科统计备案。5、区交易中心提供从接受报名到最后确定成交之间的电子监控录像。监控录像由项目业主或项目法人保存。

 区交易中心各科室联系电话

 科室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信息科鉴证科工程交易科采购交易科47217308综合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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