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考核方案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1-04-29 点击:

乡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省《关于贯彻落实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市《关于印发《市2021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领导重视。

宣传教育。

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优生优育指导。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

权益维护。

流动人口服务及创新工作。

二、评分标准(100分)
领导重视(25)
1.基层队伍建设(15分)。根据《省卫健委、省计生协关于贯彻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协会工作人员专(兼)职人员一名,没有的不得分。

2.保障与计生协工作相配备的经费投入(10分),没有的不计分。

(二)宣传教育(20分)
1.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10分)。在“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6世界避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未开展的不计分。

2.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5分)。根据《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计生协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创建1个倡导家庭文明新风尚示范点,未创建的不计分。

3.宣传媒体上稿(5分)。在中国计生协网站、省卫健委网站和省计生协栏目、《人生》等省级以上媒体(报纸、电视、网络)每个乡镇至少1篇,没有不得分。

(三)生殖健康、青春健康咨询服务(10分)
开展青春健康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第三个五年规划,全面推进青春健康进学校活动,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未按要求开展工作不计分。

(四)优生优育指导(10分)
1.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根据《市计生协关于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未落实的不计分。

(五)计划生育家庭帮扶(25分)
1.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根据《市卫健委、市计生协关于深入开展“暖心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特殊对象节、假日走访慰问、实施“五关怀”帮扶(10分),未落实的不计分。

2.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建档工作(8分)。认真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对象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国家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信息系统信息,未落实的不计分。

3.及时跟踪计生特殊家庭呼叫畅通援助服务(5分)。根据《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失独家庭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计生特殊家庭呼叫畅通提供援助服务,未落实的不计分。

4.积极参与“暖心家园”活动计2分。

(六)权益维护(10分)
1.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政策(5分)。根据《省计生协办公室、省中招办关于印发〈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计生协办字〔2004〕4号)要求,规范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子女中考加分工作,未规范实施按比例计分。

2.落实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政策(5分)。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的通知》和《省计生协关于全省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计生特殊家庭规范办理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住院对象及时跟踪住院理赔情况,将理赔情况及时报县计生协会办,未按要求实施的不计分。

(七)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乡镇加分项目)
1.做好流入人口聚集地流动人口工作及工业园区计生协示范点建设工作。根据《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做好计生协“三进”工作的通知》的“三有、五到位”要求,做好企业计生协会示范点建设。

三、亮点加分工作 1.创新工作。在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发展中有好的做法,创造了好的经验和亮点,且得到省、市认可的,分别加10分、5分。

2.驻外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列入加分工作。按照《省计生协2018年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驻外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示范点建设加8分。

四、扣分项目 (一)发生赴京、省非正常上访的分别扣10分、5分。

(二)代县接受市级以上工作检查未达标或通报点名批评或排位靠后的,每次扣3分。

(三)未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工作材料及报表的,每次扣1分。

五、组织实施 根据县计生协平时掌握情况,并结合县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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