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0-10-27 点击:

 气体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本制度适用于每个员工。

 二、考核职责

 1、安全管理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责; 2、其余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安全管理员负责,考核结果报主要负责人。

 3、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

 三、考核标准

 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 100 分,总分 95 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 分为合格,85 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奖惩

 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给予处罚。

 1、企业从全年销售额中抽取 1‰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管理人员和个人进行奖励,同年终奖一并发放。

 2、员工的奖金由超产奖、安全奖、节约奖组成,各占33%。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相应比例全数发放,超产奖和节约奖按当月实际发放。该奖金同月工资一并发放;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的,按相关规定扣罚奖金,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出现一起伤亡事故,取消本企业内全体员工全年的安全奖。

 4、出现一例综治内保案件,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

 5、隐患发现及整改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给予 1次性 200-1000 元的奖励和表彰。

 (2)作业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酌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罚款 100-1000 元、停职检查,直至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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