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第一章概

 论

 细节1 安全概念

 一、安全、本质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它们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损害和人身伤亡的综合认识,按照系统安全丁程的认识论,无论是安全还是危险都是相对的.

  1.安全

 顾名思义,安全为“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意味着不危险,这是人们传统的认识。按照系统安全工程观点,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损害或环境危害的条件,是指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是指安全状况。

  2.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丁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所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本质安全只能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第1页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2.劳动保护

 仅从字面上理解,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很明显,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的劳动者。更广泛地说,劳动保护是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环境、不安全场所和不安全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总称。劳动保护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强调为劳动者提供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的保障。

  3.职业安全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统称。它是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以及在法律法规、技术、设备与设施、组织制度、管理机制、宜传教育等方面的所有措施、活动和事物。目前,职业安全卫生与劳动安全卫生可以作为同义词使用.

 对于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涉及企业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目前很多国家正在推行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包括了企业的安全、卫生和管理,涉及企业内部和进入企业的外部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场所以及企业员工和相关方。

 三、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谭与重大危险源

  1.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该事件产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后果。如果事件的后果是人员死亡、受伤或身体的损害就称为人员伤亡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是非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保证体制

 细节7 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体系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符合建筑业企业和本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现状及特点,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体系文件包括安全计划,企业制定的各类安全管理标准,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和法规文件、各类记录、报表和台账。

 二、安全生产策划

  (1)针对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技术含量、施工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因素进行安全生产策划,策划内容包括:

  1)配置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的手段、措施。

  2)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如脚手架工作、高处作业、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用明火、沉井、深挖基础施工和爆破工程等作业规定。

  3)冬期、雨期、雪天和夜间施工时安全技术措施及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

  4)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5)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6)制定施工各阶段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7)制定安全记录表格,确定搜集、整理和记录各种安全活动的人员和职责。

  (2)根据安全生产策划结果,单独编制安全保证计划,也可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体现。

  (3)安全保证计划实施前,按要求报项目业主或企业确认审批。

  (4)确认要求:

  1)项目业主或企业有关负责人主持安全计划的审核。

  2)执行安全计划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参与确认。

  3)确认安全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4)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得到确认。

  5)任何与安全计划不一致事宜都应得到解决。

  6)项目经理部有满足安全保证的能力并得到确认。

  7)记录并保存确认过程。

  8)经确认的项日安全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细节8 安全管理策划

 一、安全管理策划的原则

  1.预防性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体现安全管理的预防和预控作用,针对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制定预警措施,

  2.全过程性

 项目的安全策划应包括由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策划,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策划要覆盖施丁生产的全过程和全部内容,使安全技术措施贯穿至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3.科学性

 施工项目的安全策划应能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和最先进的管理方法,承诺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照地方政府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科学指导安全生产。

  4.可操作性

 施工项目安全策划的目标和方案应尊重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

  5.实效的最优化

 施工项目安全策划应遵循实效最优化的原则,即不盲目地扩大项目投入,又不得以取消和减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来降低项目成本。而是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在经济投入、人力投入和物资投入上坚持最优化的原则。

 二、安全策划的基本内容

  1.设计策划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他依据。

  2.工程概述

  (1)本项目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前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状况。

  (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危害概述。

  3.施工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预测的主要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工程总体布置中如锅炉房、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造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3)临时用电变压0S周边环境。第三章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细节16 安全教育培训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是生产赖以正常进行的前提,安全教育又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4个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认识、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等方面进行。

  (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严肃认真地执行。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广大职下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法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

 企业所有职:[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因此,全体职丁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丁(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有关电气设备(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宜传先进经验,既是教育职工找差距的过程,又是学、赶先进的过程,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4.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就是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法制教育,从而提高职工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安全教育的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串实现100%。

 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5类人员:

  (1)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日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上岗。

  (2)工程项目基层管理人员。施工项目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年审,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分包负责人、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总包单位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理论培训和安全技术实际训练,经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双项考核,合格者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5)操作工人。新人场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作业。

 三、安全教育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教育和劳资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印制职丁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加深安全感性、理性知识的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第四章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细节20 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下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各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千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一方准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下挖工程,施丁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晶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细节21 施工安全技术准备

  (1)施工企业应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图,掌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下程情况。

  (2)施工企业应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实地踏勘现场,了解地形地貌、工程用地状况、交通和供水供电条件、建筑物和树木与杆线、地下管线等构筑物设施状况,掌握现场情况。

  (3)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现场情况和设施现况,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施工技术人员研究并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适宜的施工方法、交通导行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行为、安全状态进行分析,识别重要危险因素,评价其危害程度,并制定中、高度危险因素的安全技术措施(含控制措施和一旦发生事故、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大型、群体、综合性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

  2)单位工程的施丁组织设计,必须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应切合实际、简明具体;应能防范危险,消除隐患。

  4)凡承载结构、构件必须对不同施丁阶段的最不利荷载组合条件下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算,确认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5)对工艺复杂,施工安全难以控制的工程项目(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大型吊装、大型脚手架、爆破、特殊下法等),应遵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安全技术复杂的工程,其安全技术措施应经专家论证确定。

  7)冬、雨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冬期施丁,必须采取以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措施,雨期施工必须采取以防汛、防坍塌、防触电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措施。

 细节22 施工物资准备

  (1)施工物资应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或施下设计的要求。

  (2)施工物资在进场前应按规定对其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在进场前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4)施工用仪表、计量器具,使用前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标定。

  (5)给水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不得污染水质、不得含有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6)租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进场前,应经专业检验,确认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第五章公路施工人员安全操作

 细节31 公路施工人员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3)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2)高处作业、尘毒环境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3)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4)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5)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6)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9)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0)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1)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

  (12)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3)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神,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4)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上架子作业。

  (15)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6)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7)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18)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9)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消防设施和文物。

  (20)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21)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虽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救。

  (22)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23)各工种人员从事壮工的有关作业时,必须执行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细节32 一般人员施工安全操作

 一、壮工

  1.一般规定

  (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4)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2.人工挖土

  (1)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3)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m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4)槽深大于2.5m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m第六章公路施工机械安全操作

 细节34 混凝土机械

 一、混凝土搅拌机

  (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位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于操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门)对需没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离夯宴,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开式齿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应检查井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1)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水泥→石子.

  (12)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第175页人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3)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5)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沮度上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16)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17)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井祷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8)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示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19)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20)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1)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二、混凝土搅拌站

  (1)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的主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寓器的过多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

  5)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料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

  6)称量装置的所有控制和显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规定.

  7)各电气装置能有效控制机械动作,各接触点和动,静触头无明显掘伤。

  (3)应按搅拌站的技术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骨料.粒径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路基土石方工程量大,分布不均匀,施工路线长。路基施工的基本方法,按其技术特点,大致可分为:

  1.人工施工

  采用手工工具施工,劳动强度大,工效低,进度慢。在施工生产活动中潜伏着众多的不安全因素。例如,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在挖方中有的采用挖“神仙土”方法,即开挖掏洞,使其上部土层失去支撑,利用上层土的自重或再加施力,使上土层自己下塌。这样,往往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由于主要靠人力开挖或填筑,劳动强度大,工人极易疲劳,在暑天亦易中暑等等。因此,其劳动保护任务十分繁重。

  2.简易机械化施工以人力为主,配以少量机械或简易机械进行施工。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亦与人工施工基本相同,只是工人劳动强度稍有减轻。

  3.机械化施工和综合机械化施工

 使用配套机械,对主机配以辅机,相互协调,共同形成主要工序的综合机械化进行施工。这样,劳动人数减少,劳动强度减轻,但机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大量增加。

  4.爆破法施工由于采用钻岩机钻孔与机械清理作为主要手段,特别是采用爆破,其不安全因素不但大量存在,而且极具危险性。爆破法施工主要用于石方和冻土路基开挖。

  5.水力机械化施工采用水泵、水枪等水力机械,喷射强力水流,以冲散土层并流运至指定地点沉积。由于它的机械特点和施工条件,因而不安全因素大量存在。

 不管采用哪种施工方法,它们都有各自的施工特点、施工条件和主要生产要素。其中人是其共同的最重要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同时也各自有不同的施工环境因素。因此,也就存在着相同的不安全因素和大量不同的不安全因素,也就是说,在施工安全工作中,我们采取的安全措施既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必须区别对待。

 第一节 清理场地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一、砍伐树木的安全要点

 在清理场地工作中,往往要采用人工砍伐或电锯砍伐树木,清除草丛和刨挖树根等作业,第77页这些作业中的主要安全要点是:

  1.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2.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3.伐树前,应有计划,使砍伐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地进行,特别是多组砍伐时,更应计划严密。

  4.伐树前,应对伐具,特别是电锯的设备、布置(如线路)进行检查。

  5.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

  6.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

  7.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8.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9.清挖树根,特别是用拖拉机配缆绳拖拔大树根时,缆绳与树根要捆结牢固,缆绳必须具有足够强度,以防缆绳绷脱树根或断裂而出现事故。

  10.清除的丛草、杂树、树根等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二、拆除建筑物的安全要点

  1.拆除作业之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2.拆除作业之前,应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设置安全护栏,并配以必要的警告标志,并设置夜晚的警示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4.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稳固可靠,并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扣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5.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

  6.操作人员所用的工具,如大锤等必须符合要求,把手拼接必须紧固,以防脱锤伤人。

  7.严密注意观察拆除过程中结构的变化。对有倒塌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以可靠的临时支撑加固。严防拆除某部分而引起其他部位发生坍塌。

  8.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9.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在踏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从高处坠落。

  10.在拆除作业中应采取防尘、防噪声的有效措施。

  11.拆除作业主要是人工作业,劳动强度大,应注意劳逸结合。

  12.清除淤泥时,应有效地排除积水,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并有清淤废弃和排水的防污染方案与措施。

  13.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要求: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挖前,要用支撑撑牢。第九章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细节49 桥涵工程一般规定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于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千程)开工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下。

  (3)手持式电动千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千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4)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丁时,应布设安全网。

  (5)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丁程.施丁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项。

  (6)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细节50 基础工程

 一、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4)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进行加固防护。第250页

  (6)基坑需采用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7)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8)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9)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办理。

 二、筑岛、圃堰

  (1)吸泥船吹砂筑岛时,作业区内严禁船舶进入;承载吸泥管道的浮筒上不得行人。

  (2)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3)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4)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冰,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三、钢板桩及钢筋混凝土板桩圃堰

  (1)插打钢板桩(包括钢筋混凝土板桩,以下同)围堰前,应对打桩机具进行全面检查。

  (2)钢板桩起吊前,钢板桩凹槽部位应清扫干净,锁口应先进行修整或试插,组拼的钢板桩组件,应采用坚固的夹具夹牢,不得将吊具拴在钢板桩夹具上。钢板桩吊环的焊接应由专人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吊.

  (3)打桩机和卷扬机应设专人操作。钢板桩起吊应听从信号指挥,作业时应在钢板桩上拴好溜绳,防止起吊后急剧摆动,吊起的钢板桩未就位前桩位附近不得站人。

  (4)钢板桩插进锁口后,因锁口阻力不能插放到位而需桩锤压插时,应采用卷扬机钢丝绳控制桩锤下落行程,防止桩锤随钢板桩突然下滑。

  (5)插打钢板桩,如因吊机高度不足,可向下移动吊点位置,但吊点不得低于桩顶下1/3桩长的位置。

  (6)钢板桩在锤击下沉时,初始阶段应轻打。桩帽(垫)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四、套箱圈堰

  (1)深水处水中构筑物采用套箱围水修建时,套箱的结构及形式应按设计制造,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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