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7+,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0-03-10 点击:

  6077+ 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打造诚信xx为主线,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归集、征集和共享,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开展信用惠民便企行动,打造应用特色亮点,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为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设经济强市、法治xx提供良好的信用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共享。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示范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共建共享格局。

 坚持智慧推进,形成纵横贯通。坚持“互联网+”思维,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工作格局,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合力推进态势。

 坚持完善机制,构建联合监管。建立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完善联合激励、惩戒和运行保障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坚持应用推动,打造特色经验。推广应用惠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特色应用,为落实重大战略提供信用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攻坚克难。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带着问题干,多措并举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主要目标

 到xxxx年底,各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全部建成,并与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市县信用信息归集率达到80%;部分重点部门实现联合激励、惩戒系统嵌入业务系统;技术保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短板基本补齐,基础进一步夯实。

 到xxxx年底,市县共享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共享更加充分、监管更加有效、功能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征集实现全市标准化、规范化;各领域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信用应用更加丰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到2022年底,形成平台系统纵横贯通、信用信息丰富共享、信用评价健全完善、信用应用领域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建设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

 进一步完善提升共享平台,健全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构建纵向上联省,下联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联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纵横贯通的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

 (一)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完善现有的市县平台,探索建立乡、村级平台。升级信用中国(xx)网站,完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公示查询、激励惩戒应用等功能,年底前完成信用信息征集报送管理、公示查询共享、联合激励惩戒、场景应用、信用监管、数据分析和信息安全等系统开发。提升县级平台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查询和激励惩戒应用能力。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信用云数据中心,建设完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3个信用数据库。建设运行信用大数据征集管理、信用大数据分析等9大应用系统,并持续开展深度应用研发工作。研发运营手机端APP、场景应用终端。市、县级平台作为区域数据中心,实现信用数据汇集、共享、分析、加工、应用功能。乡、村级平台以信用应用、失信举报等方式实现信息归集、信用服务与监管功能。率先以旅游景点乡镇、特色小镇为试点建设乡村平台,逐步推广至全部乡、村。到xxxx年底前,形成信息丰富、共享充分、监管有效、功能完善的市县共享平台。

 (二)健全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信用信息标准规范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和现有业务系统,建设完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到xxxx年10月底前,各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全部建成。 

 (三)加快推动系统联通对接。各地各行业要以需求为导向,依托信用云数据中心,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xx市法人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涉企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应通过接口连接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实时交换共享。到xxxx年底前,已建成的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四)强化平台技术保障。建设异地容灾备份中心,运用数据远程复制、混合云备份等技术手段,实现异地灾备,保障平台数据安全、业务稳定运行。到xxxx年7月底前,形成完善的技术保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三、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征集和共享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索引,统筹管理各类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征集标准体系,明确归集路径,扩大征集渠道,健全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加大公开共享力度,形成标准统一、全量归集、安全共享的信用信息工作体系。

 (一)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索引,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实现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到xxxx年底前,全面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新增主体赋码有序进行,代码归集共享机制稳定运行。

 (二)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征集标准体系。调整更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制定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完善信用管理类、信用信息类等标准,规范有序、便捷准确归集、共享、应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到xxxx年底前,形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归集标准规范体系。

 (三)明确信用信息归集目标路径。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严格归集推送时限,建立通报考核长效机制。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禁止的信息外,各部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应即时、准确、全量报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法院、公安、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税务、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部门要率先实现数据归集量质的突破。到xxxx年底前,按照省要求全市信用信息归集量达到4000万条。

 (四)扩大信用信息征集渠道。发挥社会机构力量,征集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发挥人行、信用服务机构等征信主体力量,增加信用信息数据来源;鼓励信用主体以合法、规范形式提供自身信用信息。  

 (五)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按照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资源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准确记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实现规范化、电子化存储。到

 xxxx年6月底前,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逐步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档案,基本形成社会保障领域的自然人信用档案。

 (六)加大公开共享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双公示”“红黑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等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制定《xx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披露办法》和各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清单,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到xxxx年10月底前,“双公示”“红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公开消除空白县(市、区),实现“全覆盖、零遗漏”,并向共享平台及时报送。

 (七)建立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保护和网络责任体系,制定平台信息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信用信息查询权限、程序和使用规范,规范提供接口服务,建立数据安全、个人基本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对泄露、篡改、虚构、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到xxxx年底前,形成完善的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四、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自然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健全信用修复和信用信息异议制度,逐步构建指标科学、认定公平、管理完善的涵盖各类信用主体的评价体系。

 (一)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各领域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划分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黑名单”4个等级进行管理。国家已发布标准的,原则上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健全“红黑名单”制度,按照“谁监管、谁认定、谁发布”原则,从严把关、依法公开,由认定部门(单位)通过其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信用中国(xx)”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到xxxx年底前,逐步形成各领域健全完善的统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二)开展诚信积分试点。选取合适地区开展城市诚信个人积分试点,依靠共享平台归集的各类数据,从基本信息、遵纪守法、商业行为、亲社会行为等维度,对城市居民进行积分管理。选取若干乡镇开展诚信积分试点,根据乡村实际,选取评价指标,计算乡村居民积分,根据积分评定信誉户,悬挂信誉标牌。到xxxx年底前,完成城市和乡村诚信积分试点工作。

 (三)推动各级信用示范评定。争取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试点。按照省级制定的信用示范县、乡、村评定标准,逐级开展“信用示范县区”“信用示范乡村”活动。推进市县乡村信用监测全覆盖。到xxxx年底前,在地级市综合信用排名中进入前100名。xxxx年底前我市达到“信用示范城市”申报标准。  

 (四)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制定《xx市法人信用修复办法》《xx市信用信息异议处理规范》,明确修复渠道、条件、程序,及信用信息异议渠道、程序和处理方式。建立诚信培训长效机制,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信用修复培训方案。到

 xxxx年底前,“黑名单”主体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或约谈的超过60%;到2022年底前,形成健全完善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

 五、强化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

 完善联合激励惩戒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和自动启动惩戒机制;率先推动信用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拓展和创新应用场景,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信用惠民利企;紧紧围绕建设“诚信xx”工作思路,为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信用支撑。

 (一)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1.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各部门要落实相关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激励、惩戒和退出制度,梳理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推送的“红黑名单”数据,落实“红黑名单”激励、惩戒措施,及时向信用办反馈联合激励、惩戒案例。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民政、房地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交管、判决执行、税务、海关等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认定发布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制定联合激励、惩戒措施清单。梳理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要率先制定和公开措施清单,落实责任部门、承办处室和具体行政事项,推动相关联合激励、惩戒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执行。xxxx年底前,国家51个领域备忘录(详见附件2)所涉及部门全部制定措施清单。

 3.建立自动启动激励、惩戒机制。依托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联合激励、惩戒系统,实现联合激励惩戒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跟踪监测、分析评估等协同联动功能,形成自动启动激励、惩戒、反馈机制。到xxxx年底前,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法院、税务、海关等部门率先实现联合激励、惩戒系统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到xxxx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实现信用联合激励、惩戒系统嵌入全覆盖。

 (二)推动信用惠民利企。

 1.推动信用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查询、异议、修复等一站式信用服务,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研究企业简易注销、简化守信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的具体办法。在全市政务服务办理中实施“信用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到xxxx年底前,市级接入省平台;到xxxx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

 2.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启动“信易+”系列项目,实施“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率先实现审批服务、小微企业信贷、交通出行、房屋租赁、4A级以上旅游景区5个应用场景落地,让诚信主体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探索基层信用应用,提供信用赊、信用保、信用查询等乡村信用产品。推动信用精准扶贫,构建扶贫贷款信用评估体系、就业扶贫信用评估体系、消费电商扶贫信用评估体系、消费积分公益捐赠体系。到

 xxxx年底前,出台4个体系相关制度办法;到xxxx年底前,实现10个应用场景落地;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覆盖全部领域的各类信用场景落地。

 3.发挥社会力量创新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的监管机制。通过政策扶持,激发社会力量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其在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上的优势,率先与较成熟的信用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一批具有xx地域特色的信用产品。到xxxx年10月底前,重点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创新信用应用;到xxxx年底前,吸引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xx,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4.强化信用监管。以我省“互联网+监管”列为国家试点为契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建立网上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网上监管执法平台,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相关部门行业监管工作流程,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互联网+信用监管”格局,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低信用市场主体增加现场监管频次,提高“双随机”抽查概率,切实增强企业守信意识。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部署,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法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到xxxx年6月底前,制定“互联网+信用监管”方案;到xxxx年底前,建立健全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协同注册、合同监管等为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推动特色应用服务重大战略。

 开展xxx守信联合激励试点。贯彻落实省《xxx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推动xxx区域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信用联合激励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管。各县(市、区)要明确主管部门,乡、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推进专项治理。通过信用大数据分析应用,深挖各类失信信息和主体,建立公示、承诺、记录、识别机制,组织开展政务失信、电信网络诈骗等20个领域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治理失信行为,逐步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级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领域先行先试。

 (四)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建立通报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报请市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评价。

 (五)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活动,依托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解读政策文件,选树诚信典型,发挥指导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加强青少年、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让群众知信、用信、守信,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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