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XXX 县农业农村局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XXX 扫黑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X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铲除农业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将我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落实 我局将专项斗争纳入县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亲自谋划推动,2020 年以来,召开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推进会议 2 次,并先后多次在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专项斗争工作,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等各方面全面安排部署、同步推进,统筹推动重点工作、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专项斗争全面有序深入开展。

 二、健全组织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制度机 制。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进一步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并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精、能担当、工作实的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保障了工作有章可循,纵深推进。

 (二)、创新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机制。我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切实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制定印发了《2020 年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的形式、内容,结合县上和我局组织的扫黑除恶“六进”、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各类宣传,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我局共开展扫黑除恶知识集中宣传 12 场次、发表各类工作信息 36 条,下发宣传资料 1.98 万份、悬挂各类标语条幅 130 余条、制作各类展架图板、大型室外喷绘条幅等 85 块,开展六进活动 1750 场次,微信、QQ 等新媒体推送 2518 人次,最大程度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激发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多种形式摸排,形成排摸机制。坚持把线索排摸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发挥我局行业部门监管优势,积极要求局属

 各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实地摸排,切实做到线索摸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地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向社会面广泛公开涉黑涉恶举报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置举报信箱,落实专人管理,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打通监督举报最后一公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履行职责,带头动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管好家人和亲属远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与黑恶犯罪行为作斗争,确保线索排摸工作强力推进。对农业在建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农业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农田地力提升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开采、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排查在农业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至目前,累计收集掌握农业行业乱点乱象问题线索 12 个,核实办结 10 个,正在办理 2 个。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公职人员充分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局下属单位自查到的两条线索分别报县扫黑办进行甄别后,县扫黑办认为不属于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已通知下属单位自行按照民事诉讼进行处理。对今年以来扫黑办移交我局核查办理两条群

 众举报线索,已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县扫黑办。

 (四)、突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工作重点,开展了非法制售假劣农资专项整治、非法制售假劣种子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领域涉黑专项整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和农业行业领域挪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农村土地租赁承包转让专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等六大行业专项整治;同时,牵头开展了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经进进一步的排查整治,止目前为止,我局在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的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及新一轮线索排查中均未排查到新的涉黑涉恶涉乱有效线索。

 (五)、开展问题查摆,建立整改机制。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查七摆”活动的相关通知要求,在全局上下开展了“七查七摆”活动,共梳理出具体的问题表现 4 项,通过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定具体的整改目标,已全部整改。同时,坚持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 XX 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对照督导组督导 XXX“回头看”反馈农业农村部门的 2 条问题,高度重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确定整改时限,研究制定了相关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将问题层层分解落实,将各个问题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下一步,我局将深刻问题的根源所在,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抓好整改,不断推动活动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在我局落地见效,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通过推动工作向下延伸,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经常深入局属各下属单位通过沟通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检查下属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工作提醒清单,督促跟进整改,推动局属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下一步,XXX 县农业农村局将再鼓干劲、再强措施,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开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靠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查漏补缺,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

 二是注重宣传实效,营造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主动创新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类宣传方式方法,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始终保持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

 宣传攻势,不断形成全民参与、打击犯罪、创建平安的良好舆论导向,有效防范和治理各类社会治安乱象,最大限度的铲除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涉乱滋生的土壤,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是全面深入摸排,确保实现线索清仓见底。持续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严格落实线索摸排工作责任,通过认真在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新一轮的排查摸底,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行业监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凝聚专项斗争强大合力。不断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形成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促进农业农村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乡村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以下内容供参考: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 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和国家决策层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扫黑除恶的政治任务,旨在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黑恶势力的存在乃至蔓延与这一理念和目标格格不入。

 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染

 指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如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等。黑恶势力除了采取“硬暴力”之外,还采取“软暴力”,并且寻求组织形式的合法化,其隐蔽性明显增强。

 因此,必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

 一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二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

 “保护伞”。

 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

 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的压倒性态势,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

 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

 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第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

 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依法办案,是吸取了过去由于片面追求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而造成部分冤假错案的教训,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奉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调依法办案是其中应有之义,即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能例外。这样做有利于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终达到对涉法涉黑问题的常态化治理。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应当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保障作用。

 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才能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地方党委政府要有坚决的态度,支持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尤其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更是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

 各部门协同管治问题。

 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

 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以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

 各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因此,可以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

 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

 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

 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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