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管理干部例会制度_例会制度

来源:安全师 发布时间:2020-03-11 点击:

  XX学院管理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履行XX学院党政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和学生管理办公室各部门职责,加强人员的指导、工作的落实、相互间的合作沟通,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干部整体水平,特制定XX学院管理干部例会制度。 第二条

 XX学院管理干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下午2点召开。若有重要事情则由党政办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XX学院管理干部例会参加人员: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学院副院长、副书记、党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 第四条 会议主要内容 1.学管办、教学科研办、党政办老师汇报前期工作,下两周主要工作、工作建议以及工作请示。(汇报顺序:党政办老师、教学办老师、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老师、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 2.学院副院长、副书记、院长布置工作。 3.学院党委书记部署工作总结讲话。 第五条 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会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学院院长因教学或公务安排可请假,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 迟到5分钟者,例会结束后批评,并在年终津贴考核中扣1分。若有特殊情况不到者,必须提前12小时向主持人或书记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无故缺席和全年迟到累计5次者,书记诫勉谈话,在年终津贴考核中扣5分。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每次例会,全体人员带会议记录本,如实做好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安排。 4.会议期间应将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议秩序,不谈与会议无关的议题,不随意交头接耳。 5.开会前,做好准备,必须梳理前期完成工作情况,研究近期工作,不开无准备、无中心的会议。 6.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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