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教育政策与法律》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3822)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1-05-01 点击:

2021-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教育政策与法律》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3822)
盗传必究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20分)
1.教育政策具有( ),这是教育政策的根本特征。

A.政策性 B.政治性 C.法治性 D.权威性 2.政策制定,是指决策者以一定的理论原理和价值观念为指导,为实现所追求的目标,对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进行分析、综合、选择和确认,加以科学策划,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并使其转化为( )的过程。

A.行为规范 B.行动纲领 C.质量标准 D.价值标准 3. 1989年9月1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 ),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向法治化建设迈进。

A.《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
B.《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C.《幼儿园暂行规程》
D.《幼儿园管理条例》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年)》我国教育未来发展的总体战略“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 )、提高质量”的二十字工作方针。

A.关注平等 B.素质教育 C.促进公平 D.依法治教 5.对那些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初中生,学校( )开除。

A.可以 B.可以依法 C.不得 D.有权 6.校规的目的合法性,,是指校规无论在实体还是程序上都应以( )为归宿。

A.稳定的秩序 B.合理的目的 C.强化管理责任 D.规范的流程 7.我国现行的教师法律地位是( )。

A.公务员 B.公务雇员 C.国家干部 D.专业人员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 )的权利。” A.平等 B.不同 C.特定 D.特殊 9.教育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人违反( )的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A.教育管理制度 B.教育法律规范 C.教育行政法规 D.行政法律法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A.行政处分 B.民事制裁 C.处分 D.行政处罚 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分)
11.教育政策的作用主要有( )。

A.导向作用 B.分散作用 C.协调作用 D.控制作用 12.教育行政执法的原则主要包括( )。

A.均衡性原则 B.权责统一原则 C.合理性原则 D.依法执行原则 13.下列各项中,(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权利。

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B.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 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4.我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件包括( )。

A.国籍要求 B.思想品德要求 C.能力要求 D.学历或考试要求 15.学校的类别和层次不同,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也不尽相同。一般有( )等 不同类型。

A.警告 B.记过 C.赔款 D.留校察看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6. 简述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

答: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政治性原则。教育政策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也就是要服从、服务于政治大局。所以,政治性原则是制定教育政策所应遵循的首要和根本性原则。

(2)群众路线原则。群众路线是党和国家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党和国家同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保证,是党和国家制定正确的教育政策的保证。所以,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一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是群众路线在我们党和国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4)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概括起来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

[注:上述各项要点及其简要说明各占2.5分,共占10分。] 17.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注:上述6个要点各占1分,共占6分;各要点的简要说明共占4分。] 18. 简述司法救济的含义和方式。

答:司法救济渠道,是指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方式,使权益受到损害者损害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2分) ① 民事诉讼: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并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解决民事纠纷,保护民事权益而进行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3分) ②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3分) ③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的活动。(2分) 四、论述趣(本题20分)
19.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的认识。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①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

③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⑤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7分) (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3分。(3分) [注:上述五项权利要点各占2分,相关论据共占7分,总占17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基本要求】 (1)根据所给的案例材料,运用本课程所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

(2)要结合实际,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理论运用要恰当,逻辑阐述要清楚,观点陈述要明确。

(3)字数不少于300字。

20.小学生被教师体罚后非正常死亡案 【案例简介】 9月10日上午9时多,四川某小学五年级二班数学课上,学生张某(女)等8名学生因答题错误受到数学任课教师王某(该校副校长)的体罚。

其中,10岁的张某因为不会做两道题,被数学教师王某用戒尺打了手心和头部,王某还用手揪了张某的耳朵,并让张某与其他7名学生一起罚跪在讲台旁,在体罚过程中,张某已有抬不起头、身体支撑不住的情况出现,随后被同学扶到座位上休息。在其后的数学课上,张某则一直趴在自己的课桌上休息。

上午11时左右,数学老师王某通知张某的祖母杨某接张某回家。杨某表示,当时孩子已经无法说话、睁不开眼,送医院治疗、抢救无效后,于当日15时30分左右死亡。

9月11日,法医对张某进行了体表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

杨某还表示,涉事教师王某是从本学期开始教张某所在班级的数学课的,此前,张某曾说过,只要一上数学课就怕到发抖,“因为王老师最爱打人”。

事发后,当地警方、教育等部门已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涉事教师王某和该校校长严某进行停职调查。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可为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答:(1)主体分析: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数学教师王某、学生张某等、该校校长严某。

(2)法理分析:本案是一起因学生被教师体罚后非正常死亡而引发的教育法律事件,当事人违反了《中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本案中,涉事教师王某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对张某等名学生进行了揪耳朵、用戒尺打手心和头部、罚跪等一系列体罚行为,不幸酿成学生张某非正常死亡的悲剧发生,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3)责任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贵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法给予处分。”由此可知,本案中,涉事教师王某和该校校长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并视警方调查和法院审理结果,决定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4)启示分析:本案可为我们带来如下启示:①教师应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教师义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并采取适宜的方式教育、管理学生,得殴打、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健全机制,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杜绝或严惩教师体罚学生,积极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学生救济制度,依法保护学生的权利不受侵犯。③学生应认真履行自身义务,努力学习。与此同时,还应增强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采取适宜的途径进行维权。④,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法治教育和有效监督,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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