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工程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一、审计的目标

 通过项目审计, 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同步监督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的使用,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减少损失浪费,帮助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全面、真实地掌握投资和建设过程。通过对问题分析归纳,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结算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审计的方法

 1、审计的方法 : (1)、全面审核法 ,就是逐项审查法。

 (2)、重点审核法 ,对影响造价大的项目进行评审。

 (3)、对比审核法 ,是基于公司已建立的各种指标,实行对比评审的方法

 (4)、常见病评审法:是针对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通病或者职业各阶段出现职业病范畴的存在采用一种方法。

 (5)、分组计算评审法:分组计算评审法即相关项目、相关数据评审法。比如在工作或工艺程序、或理论上有数据相关联或逻辑相关联的项目进行比较评审的方法。另外,还有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审查法,利用手册审查法,小型零星预算审查法等。总之,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用适当的审查方法,更好地做好工程评审工作。

 四、审计前准备工作

 (1)、评审的准备工作,审核准备工作与编制时的基本上一样,即对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清点、归类、整理,根据图纸说明准备有关图集和施工图册,熟悉并核对相关图纸,参加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测。

 (2)、了解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定额根据施工图编制说明,了解编制。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或工程性质。如果该工程

 预算没有填写编制说明,则应从预算内容中了解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

 (3)、了解预算(招标控制价)包括的内容范围,应该根据编制说明或内容,了解本预算所包括的范围。因为这部分工程的施工图,有时出自不同的设计单位,或者不是随同主体工程设计一起送交建设单位,可能单独编制工程预算;同时,有的设计变更,送至施工企业时,施工企业正好按原图已编制出预算,不愿再重编(计划以后再调整),但在编制说明中又没有介绍清楚。建设单位在接到这部分设计变更后,往往和原来的施工图装订在一起,因而,引起双方在计算范围上的不一致,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有类似情况时,评审时最好写进编制说明,以便取得一致的计算依据。

 (4)、熟悉有关规定:评审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区制定的有关定额、工程量计算规 则、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各种费用提取标准的规定,既要审核重复列项或多算了的工程量,也应审核漏项或少算了工程量,还应注意工程量计算单位是否和定额一致。

 五、审计程序

 (1)收集和整理必要的审计依据。

 (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审计负责人、复核人员,配置相应的审计人员。

 (3)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审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现场踏勘; (5)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 (6)在审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依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7)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8)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进行审计结论; (9)与项目建设单位在审计结论书上签署意见,若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审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六、审计的内容

 (1)、投资估算审计,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资质,投资估算是否依据充分。估算值是否依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和行业标准。同类项目的资料对比情况。

 (2)可研报告的基础资料,当地的水温、交通,地址以及当地的自然资源,人口,经济,文化等资料。

 (3)检查往来资料和会议纪要 。

 (4)投资估算值有无单位工程漏项情况。

 (5)各项财务报表:固定资产估算、流动资金估算、投资使用计划表、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偿还能力表

 (6)国民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结论、附件、附图等。

 七、设计概算审计

  (1)设计资料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设计概算是否在投资估算误差之内;设计文件是否合法、合规。

 (2)设计概算采用的计价依据资料。

 (3)检查往来资料和会议纪要,确认甲方对设计项目有无具体要求。

 八、工程预算审计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计包括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审计 a、工程量计算的审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b、取费标准。审查工程结算书中的取费标准是否与其工程类别相符,对因政府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取费标准变化。

 c、材料价格的审计。在工程预算中材料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在审计时,一是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材料价格;二是要按照工程建设期间当地材料的实际价格,依据有关规定对差价进行调整;三是要审查材料数量是否与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一致。

 d.审计预算报价。依据本项目预算报价和设计图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标报价等前期技术资料,对预算报价进行经济性分析,审核预算报价中的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是否合理。

 e.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工程成本进行测算,跟踪项目工程进展及合同签署落实情况,及时评审总投资预算,并与原来的总投资预算比较分析,提出控制工程造价意见。

 九、工程结算审计方案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单位以及跟踪审计单位都十分关注竣工结算的审核把关。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 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及实施的实际情况, 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一、结算审核工作的原则

 1、合理编制度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结算,保证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出具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司及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对象的审计范围、审核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和审计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应当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条件,并取得相应资格;

 3、审计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应当在国家认可工程监理等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验证后进行;

 4、审计人员应当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复核。

 二、结算审核工作的内容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1)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

 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缟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

 (2)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

  (3)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4)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5)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6)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7)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8)取费的审核。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按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9)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

 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10)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山东省定额一直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11)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

 三、结算审核工作的方法

 结算审核方法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查法、筛选法,具体可根据时间和委托方的要求而定。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

 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维修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分项工程不多)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2、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 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3、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砖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门窗、围护结构等各占定目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即对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瓦、人工等主要工料的单方消耗指标。

  4、分组计算审查法

  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如一般把底层建筑面积、底层地面面积、地面垫层、地面面层、楼面面积、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涂料面层编为一组,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求出来,其他分项的工程量利用此些基数就能得出。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5、筛选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四、结算审核实施程序

  (一)审核前准备阶段

  1、人员安排、业务分工:公司分管经理根据本项目实际并结合公司情况组建本项目结算审核项目部,明确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以及详细的业务安排方案。

 2、第一次内部会议:分管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部第一次内部会议,学

 习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司要求。

  3、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移交相关资料。结算审核需提供资料如下:

 (1)招标、评标、定标文件;

  (2)工程合同(含合同补充文件):

  (3)工程实际竣工工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情况,是否有未施工项目;

  (4)工程隐蔽验收资料、签证资料;

  (5)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6)工程洽商记录:

  (7)材料设备批复价清单;

  (8)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明细;

  (9)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资料;

  (10)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11)工程技术经济往来函件;

  (12)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

 各专业工程师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仔细核对前期跟踪审计阶段收集资料是否满足结算审核需要,如不满足需要,须向委托方提交需要进一步提供的资料清单,并对资料提供提出时间要求。

  4、召开审前碰头会:由项目负责人协调委托方组织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参加的碰头会,确定结算原则、方法和范围、明确各方负责人,并作好记录,由参会各方签字。

  5、熟悉资料、踏勘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尽快核对、熟悉资料,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踏勘现场。

  6,工程量计算、内部审核: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资料,并结合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自行计算工程量、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内部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标记,以便同施工单位核对时引起注意。

 (二)结算核对阶段

 l、关于工程结算报审的要求

  (1)工程结算一般经过现场监理、发包人或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方可进行。

  (2)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的,应按建设项目划分标准的规定,将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3)工程结算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有电子文本要求的应一并报送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

  (4)工程结算应严格按工程结算报审程序进行报审,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结算资料必须完整,造价人员不得直接从承建单位处直接接收有关结算资料。

 (5)工程结算书的形式和内容:

 工程结算书应真实、完整并包括一下内容:工程结算书封面,包括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和印章、日期等:目录: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工程结算相关表式:必要的附件。

  2、工程结算审查的要求

 (1)结算审查采取全面、逐项审查的方法进行,严禁采取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审查疏漏现象发生。

  (2)应审查结算文件和与结算有关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资料不完整或虚假资料的应及时给委托方反应,以免结算扯皮。

  (3)按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查。

  (4)对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进行审查。

  (5)坚持实事就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日应予以扣减;对少计的项目应予以调增:对漏报的项目允许原结算编制单位重新申报。

  (6)对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在掌握工程事实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在工程结算审查时发现的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应约请各方履行完善的确认手续。

 (7)对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

 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查。

 (8)工程结算审查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有电子文本要求的应采用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

 (9)结算审查的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不得出同一人担任,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核制度。

 (10)结算审查受托人与被审查项目的发承包双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予以回避。

 (11)结算审查工作应在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12)结算审查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其报告形式等应满足公司要求(委托方有单独的要求除外)。

 (13)造价人员在审核工程结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单项工程结算的范围编制是否真实、准确; 工程量计算 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是否合规定,选用是否恰当; 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 各种费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各个单项工程 i,费用内容是否正确;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补充合同的内容。

 (14)造价人员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必要时,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分部或分项工程; 实际施工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

 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 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 交付使用的资产; 预留的收尾工程; 需要查勘的其他事项。

 (15)造价人员审核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适当的证据:

 变更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和设备; 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规定不符; 变更不同资质的施工企业; 改变工程项目的性质; 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计划外工程项目; 其他应当获取证据的情况。

 (16)造价人员审核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必要的签证:

 施工情况与图纸不符;

 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

  施工用料发生变化; 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

 (三)内部评审与结算审核报告形成 结算审核报告的形成由以下阶段组成:初审报告——征询建设单位意见——召开审核结算会议进行会审——调整初审报告内容——公司内部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调整报告——形成终审报告。

 1、造价人员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查结论,形成审查意见,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出具工程结算审查报告初稿。

 2、在结算初审报告形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征询建设单位意见,将初审报告中审核重点、思路以及存在的遗留问题向建设单位汇报,并与建设单位研究将要召开的结算审核会议与被审核单位进行谈判的内容、对策及要点。

 3、在建设单位的监控下与被审核单位进行结算谈判,结算谈判会议工作由

 项目负责人主持,各专业造价人员参,对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决议形成纪要。

 4、根据会议纪要内容调整初审报告。

 5、经会审后,如果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审查结论无异议,造价人员应提请其在“工程结算审查核定总表“上签章确认。

 6、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同意的结算审查结果交公司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沦调整结算审核结果。

 7、编制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召开结算终审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被审核单位进行会签。形成的正式结算审核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发。

 1 (四)审核资料整理 1、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与委托人签订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b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c 所有工作底稿 (1)报告拟稿 (2)工程造价咨询核定总表 (3)工程量和定额套用确认表 (5)主包工程土建工程工程量指标分析表 (6)工程进度审核统计表 (7)现场测量原始记录表 (9)造价咨询项目校审记录表 (10)会议纪要 (1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初稿签收单 d 建筑、安装施工合同 e 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f 工程量计算书 g 造价咨询项目基本情况表 h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性文件初稿签收单 i 委托方提供资料查验清单 j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2、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的整理由助理人员进行。

 3、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的整理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4、资料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公司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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