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峰瑶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

  月峰瑶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通知》(湘族通﹙2010)34号)文件精神,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月峰瑶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创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六大工程为主线,以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心连心·鱼水情,肩并肩·爱国情”三大活动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秉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族团结。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和内容,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基础、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少数民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族文化艺术传承、民族团结示范村、精神文明单位、平安村组、文明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民族团结人人共享的大好局面。

 (四)坚持自建自创。创建活动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以村委会、单位和自然村为单元,以办实事、办好事为重点,加大对贫困村寨的倾斜和支持力度。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坚持互帮共建。在创建活动中开展党政机关、单位与村寨挂钩扶贫,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增强创建活动的广泛性和参与性。

 三、工作目标

 围绕“干部群众受教育、民族团结上台阶、少数民族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进一步巩固,树立和提升整体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六大工程”

 1、宣传教育工程。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的,扎实开展一系列增进民族团结的活动。

 一是按照中宣部、国家民委发布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在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中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二是面向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基本方针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对多民族国情的认识,牢牢把握月峰瑶族乡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三是面向青少年深入开展树立正确民族观的宣传教育。重视抓好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为重点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把理想信念、专业知识和民族团结教育有机融合于学校教学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大团结意识,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四是各村各单位要面向基层群众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教育。举办文艺表演、座谈交流、节庆活动等形式,让少数民族群众看变化、讲感受、谈体会;有计划地组织编排一批歌颂民族团结、各民族风采的节目深入农村开展展映活动,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强化“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五是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宗教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宗教界人士和广大的群众通过今昔对比看到国家的繁荣昌盛和民族地区的巨大进步,进一步增强祖国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六是开展以“讲团结、讲发展、讲进步、讲和谐”为主题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夯实民族团结和谐的群众思想基础。七是在乡机关、单位、学校、、村寨和家庭广泛开展“六比六争”和“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和谐的人文道德基础。

 2、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要立足于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重点强化“三项建设”。强化组织建设。积极推广“支部+协会”党建工作模式,在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基地等组织中成立党组织,组建率达到90%。积极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力争到2011年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80%以上是党员,实现村村有党员、村村有支部的目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到2012年,“五带头”党员达80%以上,“五好”基层党组织达80%以上。强化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强化阵地建设。在2010年6月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到2011年实现10名以上党员的村小组党支部有一个50—70平方米的党员活动室。二是要立足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三个机制”。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基础+绩效+集体经济收益”的村干部补贴制度,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奖励。建立村干部培养机制。以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建立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和农村“党员首议制”,规范“一事一议”活动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要立足于提高农村党员的致富能力,着力抓好“四个项目”。抓好党员创业项目。结合我乡产业特色,每年举办4期党员创业培训班,每个村培训10名以上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农村党员,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创业本领。抓好党员带富项目。结合我乡主要产业特点,采取“基地示范带动、辅射全村组”的方式,鼓励党员率先带头种养植,逐步形成乡示范基地、村示范区、党员示范户的“三级示范”体系,带动群众发展致富项目。到2012年底,每个村至少建立1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至少有4个党员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至少带动5户农民创业致富。抓好集体经济项目。积极探索 “土地入股,包干分红”、“公司+基地+农户”、“支部+协会+农户”等模式,力争到2012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抓好党内帮扶项目。扎实开展好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深化“一联三帮”党建工作机制,组织机关、站所、学校党员结对帮扶农村党员、先富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形成乡村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的生动局面。

 3、平安创建工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目标,为月峰瑶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动静结合的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防、群防、联防、自防、意识防,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维稳的实战力量,由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各村委会也要配备一名综治维稳专干。力争三年内全乡警民比例从万分之四提高到万分之六左右,乡派出所、司法所全部实现标准化,农村警务室、调解室覆盖率达100%,使乡、村两级政法综治机构建成维护全乡稳定的“一线实战单位”。

 四是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创建一批“民主法制村",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建活动,“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力争达90%以上。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重点围绕道路交通、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全乡安全生产水平。

 4、民生改善工程。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群众的住房、吃饭、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的保障。逐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线,推进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二是加强保障住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地震安居、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集中解决民族地区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三是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大对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末,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四配套”目标。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建立和完善生态林、水源林补偿机制。切实抓好生态治理工程、重要水源涵养保护工程和山区生态绿化工程,构建生态屏障。抓好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沼气池、节能灶等节能节柴农村适用先进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民族聚居地区沼气建设步伐,到2012年末,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6%,确保生态安全。五是开展“整乡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申报“整乡推进”工程。至2015年,争取重点实施8个村的整村推进建设;小额信贷工程扶持2万人。六是繁荣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推动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重点扶持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有文化活动室,规划和建设一批民族文化生态村。加大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力度,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科技素质和教育水平,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和人均受教育年限。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积极组织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活动。

 5、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群众最关心的水、电、路和基本农田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与项目倾斜,整合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实施。一是加快公路和乡村公路的提升改造步伐。重点对正冲山背自然组、桃仁铲子平自然组、介木山寺庙自然组实施通达工程,到2015年实现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100%,路面硬化率达100%以上;自然村公路通车率达100%,通达率60%以上,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二是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继续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水利化程度,全面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力争到2012年全乡90%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安全饮水问题。三是实施以一个农村集贸市场、一条文明路、一个垃圾填埋场、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所设施完备的中心小学、一个卫生院、一个计生服务所为主要内容的小集镇建设,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6、产业培育工程。坚持突“瓶颈”破难点、打基础促产业、抓生态促产业的工作要求,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为抓手,立足地理条件、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潜力等有利条件,以特色种养业为抓手,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在继续抓好月峰村460亩油茶项目的后期抚育管理工作的同时,新建一批正冲、桃仁、黄花岭连片高山云雾茶叶基地;茶园苗圃、苦笋基地;桃仁黄牛基地;介木山、黄花岭土鸡、生猪等综合种养基地,加快对现有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开展“三大活动”。

 1、开展“手拉手.兄弟情”活动。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组织举办村寨之间、少数民族群众之间、民族内部之间的群众性文艺汇演、、交流联谊等活动,切实把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创建活动的基本取向,作为创建民族团结的着力点,引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学习、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切实增进各民族团结人人有责、民族团结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2、开展“心连心.鱼水情”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和谐共处为重点,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为切入点,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上给予重扶,在项目上给予优先,着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排民忧、解民难。广泛开展区直部门、乡机关、各单位与村寨挂钩扶贫、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增进干群之间心连心、共命运、同呼吸的深厚感情。

 3、开展“肩并肩.爱国情”活动。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少数民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以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各民族的爱国情。要把排查调处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各类矛盾纠纷作为重要环节,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防止造成民族对立和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要广泛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教育,旗帜鲜明地同各种分裂、渗透活动作斗争,坚决抵御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进行的各种渗透、分裂和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五、时间安排

 创建活动时间从2010年12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分为准备、发动、实施、总结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底)。

 1、深入开展调研。组成专项工作调研组,全面了解掌握我乡的基本情况、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提供详实的基础材料,为乡党委、政府制定具体措施,全面领导全乡的创建活动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2、研究制定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月峰瑶族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发动阶段(2011年1月—2011年4月)。

 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入各村各单位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13年9月)。

 围绕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在积极探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新的结合点上下功夫。把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制和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困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和谐家庭创建结合起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2月)。

 按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由乡创建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创建活动各项内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以迎接上级创建办检查验收。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责任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前报乡“创建办”,由乡“创建办”综合后上报区“创建办”。

 (二)建立监督指导机制。乡“创建办”要加强协调,加强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个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及时组织上报工作信息。

 (三)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各村各单位要经常分析排查工作范围内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抓好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职工、青少年、妇女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支援创建活动开展,形成合力,推动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四)建立舆论宣传机制。乡创建办明确指定一名人员从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月峰瑶族乡民族团结进步建设项目规划表

 中共月峰瑶族乡委员会

 月峰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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