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标公告138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0 2020 年黄河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DHZ- -H HY Y WXYHCG- - 2020

 采 采

  购

  人 人 :

 陕西黄河河务局 合阳局 黄河河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司 河 南 大 河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二○二〇年一月

 1 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前

 附

 表 ........................................................................................................................... 4

 2.1 说明 ............................................................................................................................. 6

 2.2 招标文件 ..................................................................................................................... 6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0

 2.5

 开标 .......................................................................................................................... 11

 2.6 资格审查 ................................................................................................................... 11

 2.7

 评标 .......................................................................................................................... 11

 2.8 合同授予 ................................................................................................................... 16

 附件:中标通知书 .........................................................................................................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 19

 通用合同条款 ................................................................................................................. 22

 专用合同条款 ................................................................................................................. 31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 34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 34

 2.

 投标报价说明 ........................................................................................................... 34

 第五章

 技术要求 ............................................................................................................ 44 一、一般规定 ................................................................................................................. 44 二、采购内容及维护标准 ............................................................................................. 46 三、验收 ......................................................................................................................... 54 四、资料移交 ................................................................................................................. 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7

 6.1

 投标函 ...................................................................................................................... 60

 6.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2

 6.2

 授权委托书 .............................................................................................................. 63

 6.3

 投标保证金 .............................................................................................................. 64

 6.4

 开标一览表 .............................................................................................................. 65

 2 6.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66

 6.6

 资格和能力证明文件 .............................................................................................. 67

 6.6.1 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评审资料)

 ........................................................................ 67

 6.6.2 能力证明文件 ........................................................................................................ 69

 6.7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 70

 6.8 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 72

 6.9 政策性证明文件 ....................................................................................................... 73

 6.10 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材料 ..................................................................................... 79

 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 79

 6.11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 79

 6.12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79

 6.13 技术文件 ................................................................................................................. 79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0 2020 年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项目投标邀请函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2020 年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人为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采购代理人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2020 年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 采购编号:DHZ-HYWXYHCG-2020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预算:151.15 万元。

 5、 招标范围:堤防工程、河道工程的维修养护,根石加固工程等。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近五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五年,下同)承担的堤防、河道治理工程或其维修养护项目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2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

 ①企业或事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③资质证书; ④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结构证明(须体现出资人情况)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信息(须体现出资人情况,网络打印)等(事业单位不须提供本证明,营业执照注明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或国有独资的企业不需要提供本证明); 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的相关查询记录。

 ⑦企业近五年承担的堤防、河道治理工程或维修养护项目业绩合同;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1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在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 112 号附 1 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出售。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个标段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采购人定于 2020 年 2 月 5 日 9:0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 112 号附1 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3 六、确认 投标人在收到本邀请函后,请在邀请函期限内予以确认。邀请函期限自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东新街 85 号 联系人:任进全

 李锐 电

 话:0913-2063613

 206361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 112 号附 1 号 联系人:管惠领

 贾东晓 电

 话:0371-66022008

  66028053

 2020 年 1 月 10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陕西黄河河务局合阳黄河河务局 2020 年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4 采购编号 DHZ-HYWXYHCG-2020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7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8 质量要求 维修项目:合格;养护项目:符合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验收标准。

 9 服务期要求 2020 年度 10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招标内容 堤防工程、河道工程的维修养护,根石加固工程等。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近五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五年,下同)承担的堤防、河道治理工程或其维修养护项目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以上 证明、证件要求提供原件 (网络打印除外,原件清单详见第六章 6.6.1 )

 ;如果缺项,视为缺少此项必要条件,以不合格处理。

 5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资格审查成果。

 14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供应商也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转账或电汇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号及银行: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合作大厦支行 帐

 号:462060100100078354 财务部联系人:葛颖

 电话:0371-6602843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00 时前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

 18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00 时 19 开标 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00 时 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 112 号附 1 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2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2%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需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

 22 签订合同 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23 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

 151.15 万元。

 24 信用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5 股权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股权登记信息。

 6 1 2.1 说明 2.1.1 采购人及项目名称

 2.1.1.1 采购人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规定。

 2.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规定。

 2.1.1.3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规定。

 2.1.1.4 项目采购编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

 2 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

 2.1.2.2 资金已落实。

 3 2.1.3 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

 4 2.1.4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服务期要求、实施地点和招标内容

 2.1.4.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

 2.1.4.2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

 2.1.4.3 本项目服务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

 2.1.4.4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

 2.1.4.5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

 2.1.5 5 资格审查

 2.1.5.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

 2.1.5.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

 7 2.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8 2.1.8 踏勘现场

 2.1.8.1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2.1.8.2 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区域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由踏勘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2.2 招标文件 1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投标程序、所需设备及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2.2 条规定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7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格式)

 (4)工程量清单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2.1.2 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规定、格式、货物需求(如有)及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上作出全面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2 采购人如对本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加盖公章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2.2.2.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2.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3.1.1 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2.3.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2.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制作并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8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开标一览表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资格和能力证明文件 (7)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8)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9)政策性证明文件 (10)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材料 (11)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材料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3)技术文件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应自拟格式进行编制。

 3 2.3.3 投标报价

 2.3.3.1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2.3.3.2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所述的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2.3.3.3 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2.3.3.4 投标报价中还应注意包含以下费用:

 ①运杂费和保险费; ②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承包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

 2.3.3.5 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2.3.3.6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波动对合同价格产生影响时均不调整合同价格。

 4 2.3.4 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9 5 2.3.5 证明 货物(如有)和服务 合格 并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6 2.3.6 投标有效期

 2.3.6.1 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6.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 2.3.7 投标保证金

 2.3.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3.7.2 代理机构接受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以外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交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影响其投标的有效性。

 2.3.7.3 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时间前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相关凭证复印件。

 2.3.7.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3.7.5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3.7.6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账号等材料。

 2.3.7.7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8 2.3.8 备选投标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9 2.3.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9.1 投标文件正本一套 、 副本 四 套和 电子版一套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

 10 明 “ 正本 ”、“副 本 ” 或 “电子版”。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除应提供上述书面投标文件以外,还应提供包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本(文档、表格)的投标文件一套,电子版本的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提交,当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3.9.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加盖公章证明。

 2.3.9.4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购人不接收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投标人应采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外面清晰地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正本”、“副本”或“电子版”。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 2.4.2 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 2. .4 4 .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 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采购人签收。

 2.4.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3.8 条和第 2.4.1 条的规定进行

 11 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3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按本须知第 2.3.7.7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4.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修改报价。

 2.5 开标

 2.5.1 采购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执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2.5.2 开标时采购人将委托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唱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目标、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并记录。

 2.5.3 开标顺序,以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间,逆序依次开标。

 2.5.4 开标结束时,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出具的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内容;如果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意见,可以保留不签字的权利,但必须向开标现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采购人当场提出书面意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认为投标人认可开标记录。

 6 2.6 资格审查

 2.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6.2 对于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 2. .7 7

 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由 5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 4名从符合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 1 名采购人代表组成。

 2.7.2 评标原则及依据 2.7.2.1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2.2 评标依据

 12 ①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文件; ② 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评标要求澄清的文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7.3 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采购人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都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7.4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1、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选择提供服务最优的投标人; 2、评审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3、投标文件项目有针对性的综合比较; 4、投标单位的业绩和信誉比较。

 2.7.5 评标基准价 初步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7.6 分值构成

 总分为 100 分,分值构成如下:

 一、投标报价(10 分)

 二、商务部分(10 分)

 三、技术部分(80 分)

 13 2.7.7 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

  投 投 标 标 报 报 价 价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1.报价分统一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商 商 务 务 部 部 分 分 10 分 项目负责人 10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水利工程施工经验的得 5 分,在此基础上,每负责过一项类似项目工作加 5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工作经验以提供业绩合同或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其中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或本单位出具的主持本项目的任命文件。合同或证明须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否则不得分。

 技 技 术 术 部 部 分 分 80 分 对工作任务的理解和认识 5 分 主要评审对本项目维护管理现状、工作条件、主要工作内容、重点和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理解和认识充分、全面得 3~5 分;一般得 1~3 分;较差得 0~1分。

 服务 工作方案及方法 法 8 分 主要评审维护服务工作方案及方法、程序和措施。满足得 6~8 分;基本满足得 3~6 分;有差距得 0~3 分。

 养护、查险、报险、抢险工作方案及方法 法 15 分 主要评审养护、查险、报险、抢险工作方案及方法、程序和措施。满足得 10~15 分;基本满足得 5~10 分;有差距得 0~5 分。

 服务工作计划及保证措施 8 分 主要评审服务计划和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满足得 5~8 分;基本满足得 3~5 分;有差距得 0~3 分。

 服务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11 分 主要评审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质量目标是否明确;质量管理措施及方案是否详细、可行,各项保证措施是否得力、与服务工作相适应。满足得 11~6 分;基本满足得 6~3 分;有差距得 0~3 分。

 资源配备计划 15 分 业务技术人员(修防工种)等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合理、可行,好得 10~15 分;较好得 5~10 分;一般得 0~5 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 5 分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好得 5~3;一般得 0~3 分。

 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3 分 确保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组织措施先进、合理,好得 3~2;一般得 0~2 分。

 应急管理 10 分 主要评审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应急问题预测和分析是否全面、合理;现场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是否合理、有效等。满足要求得 10~7 分;基本满足得 7~3 分;有较大差距得 0~3 分。

 14

 注:

 1 、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中涉及的业绩、报表、报告、证明、证件等复印件评标时 要求提供原件 (网络打印件除外), 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 提供的 的复印件必须与验证的原件对应,如果缺项或与原件不一致,视为缺少此项必要条件, 不予得分 。

 2 2 、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得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予 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评审的价格= 投标报价×(1-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体 以上的,可以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参加评审的价格= 投标报价×(1-3%) 。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未提供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2.7.8 算术错误修正 2.7.8.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8.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错误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7.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9.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15 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7.9.2 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9.3 除按照本须知第 2.7.8.1 款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7.10 中标候选人推荐 2.7.1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2.7.10.2 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最终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2.7.11 评标程序 2.7.11.1 初步评审 (1)响应性评审 ①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资格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确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差。所谓重大偏差是指: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采购预算价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③ 评标委员会对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2.7.8条的规定,对存在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7.11.2 详细评审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7.5 条的规定确定评标基准价。

 (2)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7 条规定的赋分因素及赋分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文件逐项进行评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6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9 条规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4 条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2.7.11.3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10 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7.11.4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7.12 中标结果公示 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 2. .8 8 合同授予

 2.8.1 合同授予的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重新组织招标。

 2.8.2 采购人 的权利 2.8.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全部接受或部分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一决定的理由。

 2.8.2.2 授标时更改招标货物(如有)和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如有)和服务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主要条款和条件做实质性改变。

 2.8.2.3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2.8.2.4 对未中标人,采购人将不做任何解释。

 2.8.3 中标通知书 书 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格式详见本

 17 章附件。

 2.8.4 签订 书面 合同 2.8.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2.8.4.2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 2.8.5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8.5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2%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需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

 2.8.6 分包 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包。

 2.8.7 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中的收费规定执行。

 18 附件: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人民币

  元。

 服务期:

  日历天。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详细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19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2020 年

 月

 日

  20

 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发包人所辖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用材料铅丝,铅丝由发包人提供)。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合同价款

  万元(大写)

 整。

 一、本合同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条款; 6、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铅丝笼石所需铅丝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提供,并对铅丝质量负责。

 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发包人两份,承包人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1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2

 通用合同条款

 1 1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 第 1 1 条

 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7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8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9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0 天:指日历天。

 1.11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2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 第 2 2 条

 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专用合同条款。

 2.3

 通用合同条款。

 2.4

 技术条款。

  23 2.5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 第 3 3 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 第 4 4 条

 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 2 、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 第 5 5 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 第 6 6 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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