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合集(学校)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1-02-23 点击:

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五篇(学校)
【篇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安委会**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强学校安全治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平安,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从**年4月20日至**年7月31日,开展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幼儿园)的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履行学校安全治理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安全要求存储使用化学实验药品;
指导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学校开展预案演练。

公安机关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巡逻;
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
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推动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运行行为,打击农用车、改装车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加强对学校内部治安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警务联防工作;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法治、治安、交通安全教育。检查非消防重点单位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从事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许可申请及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工作,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有关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在规划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过程中,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方便学生乘车,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完善国道、省道、公路、马路沿线学校附近的警示标牌和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学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置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教学楼、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地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及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内容。

三、整治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一)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保障安全稳定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其他分管负责人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设立安全稳定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稳定管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健全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其他所有岗位全员安全职责。

(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着力推进“一册、一本、一规程”制度的落实,看是否进入实践,形成具体的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安全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完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完善安全稳定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全员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责任在工资绩效、晋级、评比中的考核比重,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三)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消防安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台账,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保养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
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定期更换并确保完好有效;
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按标准设置并完好有效。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情况,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

2.基础设施。包括校舍结构、基础和附属设施安全等。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
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
是否存在违规出租房屋现象;
特别要对经鉴定的D级危房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现象的发生。学校建筑工地安全控制范围和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规范落实、装修装饰材料环保达标情况、体育场馆设施环保达标情况等。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

3.危化品安全管理。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生物燃料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同时要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4.交通安全。加强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车的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等制度;
建立校车档案,全面掌握校车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及时对校车进行检测;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下大力气打击“黑校车”,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防止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配合属地公安交警、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保障师生安全出行;
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带班领导、校园保安协助交警做好校门前的交通疏导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对进入校园车辆管理情况。

5.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查加工场所卫生情况,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查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查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情况,查餐饮具消毒和工用具洗消情况。

(四)为学校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安全监管情况。

重点检查学校与为其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保安公司、餐饮公司、校车公司、消防维保公司等相关第三方机构的聘用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
检查学校对第三方公司安全监管情况;
检查第三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针对具体服务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情况,以及学校管理人员掌握聘用人员基本信息情况;
随机选取部分师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

四、实施步骤 按照学校自查、县(市)区复查和市级单位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4月20日至7月31日,开展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一)第一阶段:学校自查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进行不间断的安全隐患排查。要着重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运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第二阶段: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复查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各地要制定措施,跟踪问效,对重大隐患要挂帐督改,务必使隐患得到治理,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第三阶段: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督查阶段(6月11日—7月10日)
市教育局将联合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地各校进行消防安全、校车安全运行、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治理以及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务必使隐患得到治理;
同时市教育局将委派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查帮建”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作检查。

(四)第四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各地各学校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各级检查出来的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要对开展学校安全稳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成立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置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常识,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严格督导检查。要将学校安全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和中小学开学安全工作有关工作统筹兼顾,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应急管理、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所属单位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落实整改,深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跟踪督促;
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寻求解决办法。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学校予以曝光,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牢固确立安全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冬季校园安全规律和特点,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抓学校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是否按照“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总体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
是否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要求,落实与各级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等管理责任。

二是抓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校园安全防范。

(二)突出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治安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安全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二是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排查治理等。

(三)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点整治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拉网式大排查”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等。

二是抓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有备案、有台账、有检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等。

三是抓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相关的领导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配套制度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等。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管理力度。

一是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协调辖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和打击带病校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运学生、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是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或占用的,必须立即整改;
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过期的必须及时更新;
用电线路老化的要立即更换;
应急照明设施及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不足及损坏的,要限期整改。在校园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以及其它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

三是校舍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在校园内不合理搭建、废弃建筑、楼梯、扶手、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校园围墙、大门、车棚、厕所、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建筑安全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不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一是抓学习培训。重点整治各分管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全员学习培训,是否做到所有教职工全部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抓宣传教育。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全市“教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宣教活动;
是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消防、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等常识的安全教育。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总结梳理“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情况,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宣传发动,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

(三)检查复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6日) 各县区要结合全市教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教育局11月初安排的第三方诊断式排查,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和整改。

(四)巩固验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落实“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质量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查找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11月下旬开始,市教育局将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和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研判安全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整治效果,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对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四)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送,于11月3日前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12月21日前报送“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 为认真吸取**区**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学校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区**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校园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大抄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实践基地。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建筑安全整治重点 1.教育在建工程重点检查:
(1)组织设计规范化。检查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图纸必须按要求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各专项设计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组织论证。

(2)施工管理标准化。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周边地质监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临边防护、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排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建设程序合法化。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基建手续办理情况。未办理基建手续的,检查是否有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工程可靠性进行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严禁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严禁边施工边办证、严禁边施工边设计。

2.现有校舍、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重点检查:
(1)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各地教育局要按照闽政办〔**〕45 号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段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准确录入现有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重点排查三项内容六类对象。针对现有建筑合法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三项内容,对以下六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①利用旧厂房、旧建筑擅自改变功能的校舍。如利用旧厂房改造学校、利用旧教学楼改造学生宿舍等情况。

②钢结构建、构筑物。使时间较长、缺乏日常维护保养,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校舍、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

③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旧建、构筑物。

④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构筑物。

⑤以临时建筑或公共配套名义申请的临时性建筑。

⑥各地在排查中,存在其他结构及消防隐患的建筑。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校舍安全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属地政府报告可能存在校舍安全隐患。

(4)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安全总体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二)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合格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三)无证幼儿园管理 以无证幼儿园排查整治为重点,对于办园条件简陋、设施不全、安全管理缺失、卫生条件差以及在民宅内非法办学、危房办学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做到“发现一所、取缔一所“。要防止已取缔的无证园“死灰复燃“,对于早期审批的老旧幼儿园要加强建筑质量安全审查,严禁出现私自改造结构、改变功能等行为。(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管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未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未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落实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建设问题。(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五)实验室与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一是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实验室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设置不合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经费和运行经费等情况管理不到位,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监管机制不健全。二是准入程序不规范问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依法依规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未定期开展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教育。三是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学校违规购买实验危险化学品;
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学校未进行**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并及时更新;
危险化学品管理未落实“五双“制度,未达到“四无一保“要求;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回收登记不规范,未达到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未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未安装专门通风系统,缺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不当。(责任科室:资源配置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六)校车安全整治重点 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组织协调职能,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定期开展校车和“周末班车“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到位,未严格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严重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五、整治步骤 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分为学校自查、检查指导、开展“回头看“、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单位,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学校安全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对照整治重点,督促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坚决堵塞漏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
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
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
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
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指导。即日起至4月3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学校安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督促辖区内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属地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我局将对各地各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促检查。

(三)开展“回头看“。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予以通报问责,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学校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吸取**区**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岗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
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要建立学校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指导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把排查整改工作措施贯穿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要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未能落实整改的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和属地安委会,倒逼学校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

(五)严肃严格责任追究。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导致师生死亡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顶格查处,严肃问责。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各学校于**年3月16前将本地本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报送市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每月3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市属<直>学校应附具体问题清单),4月20日、6月1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学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由学校校长统一领导,各班主任组织协调、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 “众义小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各班班长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教室、 灶房、各功能室、校园食品卫生、用电、取暖、防暴风雪、防滑冰、上下学交通等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查处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道路交通。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尤其是大风降温、冰雪天气特点,制定科学的应急方案,采取错时或推迟放学时间等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教职工的综合监管,进一步坚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2、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冬季风干物燥,加之春节期间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隐患增多,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要以课外活动时段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金检查,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要切实加强冬季师生产生活用火和取暖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使用煤炉采暖的教室、办公室等排熘管道畅通、无泄漏,确保学生上课和课间休息期间呆暖设备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要安排专人在上放学时段护送学生远离校门,重点强化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及时疏散学校门口密集人群和车辆。

4、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法制教育。学校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和措施,经常组织开展对学生的遵纪守法、尊重别人、关爱集体、敬爱师长、孝敬父母等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将刀具、器械、砖块带进校园,严定期不定期组织班主任收缴学生随身携带的刀具、器械,并给予适当的惩戒措施,要用组织纪律来约束学生,用典型事例警示学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自**年9月18日开始至**年12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9月18日至9月23日)。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迅速启动,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4日至10月20日)。学校对本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发现的问趣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乡政府或教育体育局,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和完善机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措施、教室、宿舍以及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取暖、用电、危险化 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
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要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督查验收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对学校百日攻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总结和考核评比。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审、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二)加强协作,联合执法。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百日攻坚战活动与全年工作相结合、与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落实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五】 为认真吸取**区**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工作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镇党委、政府“百日攻坚”行动总体要求,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在全镇开展校园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校长负责制”原则,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狠抓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问责、大提升,进一步摸清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 全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

三、工作重点 整治重点:1.校区、培训机构范围内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情况;
2.开学前水电设备、消防设施、食堂卫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准备工作;
3.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4.落实校车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
5.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线路及学校周边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6.普及和宣传有关交通、消防、用电、地震、气象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安全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学校、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相关岗位操作规程等,并汇编成册。二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学校、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重大集体活动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防地震应急预案、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卫生防疫应急预案、预防校园暴力应急预案、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紧急避险疏散应急预案等。三是规范校园、培训机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学校建立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高密度、精细化、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并有日常检查记录。四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如建立班级安全管理日志,每天由班主任对教室的设施、学生到校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相关处室,及时整改到位;
建立周查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至少1次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有排查整改记录;
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领导班子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研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会议记录。

(二)校舍安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校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排查学校、培训机构教学楼、宿舍、食堂、厕所、围墙及相关辅助用房建筑安全;
老旧校舍整体加固是否安全达标情况;
墙体、梁、柱、楼板等构件情况;
木柁、檩条腐朽、虫蛀、变形等情况;
检查建设时间久、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校舍用房情况;
在装饰装修中拆改建筑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情况;
房屋结构构件节点是否被覆盖,玻璃幕墙和外墙保温层损坏情况;
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立即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本单位所有建筑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提供校舍安全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将鉴定结果或证明材料上报镇政府。

(三)消防安全:主要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备要符合国家标准,灭火器不能漏检,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工作,消防通道不能阻塞,安全出口能正常开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要齐全有效,消防栓必须有水、压力要正常;
学校、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学生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
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制定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四)食品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品卫生各项制度;
建立食品采购索取票据台账;
专人负责对每次食品成品进行留样;
定期进行餐具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学校、培训机构食堂防鼠、防蝇措施要到位;
对学生加强教育,不购买“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食堂要将工作人员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材供应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信息进行公示,将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上墙。市监部门要定期对各校园、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相关检查。

(五)交通安全: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按规定在校车上安装、使用具有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监控平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等情况。要重视加强校车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举报监督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或网络平台、信箱、邮箱,广泛发动并受理社会、学校师生及家长的举报监督,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举报的校车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抄告辖区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学校及相关服务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校园安保:重点检查学校三防建设情况。人防:学校、培训机构聘请门卫或安保人员情况(男性,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史,年龄要求需符合南安市武荣保安服务公司的相关规定);
建立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落实,来客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校卫队重点时段持械进行巡查情况;
物防:学校、培训机构配备必要安防用具情况,如钢叉、胶皮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辣椒水等;
学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学校门口主要干道要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安装交通安全标识,设立公路减速带。技防:学校、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要求,在重点部位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技防设施设备,达到全覆盖。

(七)水、电、气、暖设施设备安全:重点检查饮用水要符合国家标准,有自备水源和二次加压的学校,对泵房的管理要双人双锁,水质检验必须符合标准,水质检验报告存档备案情况;
学校电器能正常工作,线路不能有老化现象,不能有私搭乱接现象,由于需要自改明线的电路要穿管保护;
配电室要按要求配备了CO2灭火器,铺设绝缘垫,购置必要的绝缘工具,安装应急照明设施,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要上墙等;
使用燃气的学校、培训机构要对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液化气瓶要年检,要安装应急照明灯,要将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上墙,要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等。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外聘人员要有雇用合同,学校要建立相关档案。

(八)在建工程:学校、培训机构辖区内有在建工程的,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模架、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要得当,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要对学生进行远离施工区域的安全教育;
要积极协调建筑商对预防高空坠落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施工区内不能存在电线乱拖乱拉情况;
施工现场要备有适量消防用具;
施工现场要制定各项安全应急预案。

(九)周边环境: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是否存在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舞厅、网吧、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工厂、易燃易爆工厂、作坊、无证摊贩等,是否存在乱摆乱设的灯箱牌匾和广告内容不健康的户外广告设施,学校围墙外是否有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小广告和宣传品,学校周边是否有社会闲散人员聚集闹事情况,要汇总信息,建立台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十)宣传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对此次行动的宣传教育情况,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要悬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的宣传条幅,要根据本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向学生、老师发放了明白纸或宣传材料。学校要制定本学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并有完整的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法制课“五落实”情况,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手抄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专题宣讲活动等。

四、行动时间及安排 此次行动中执法检查根据视疫情情况及学校开学日期另行通知,行动总体分为排查整顿、督导检查三个阶段:
1.排查整顿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学校自查: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校长、园长、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并参与隐患排查,按照工作重点,逐项对本学校、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死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项。本单位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好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建筑安全鉴定的结果必须在五月底前全部完成。

2.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镇政府将组织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各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重点和薄弱环节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严肃问责,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止营业整顿并上报市教育局,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3.巩固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校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镇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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