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11-13 点击:

 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STP(代)- 2020 – 58

  项目名称: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 购 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盖 章)

 代理机构: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 章)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开标 五、评标 六、废标 七、定标 八、合同授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就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 招标项目名称: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二 . 招标项目编号:ZSTP(代)-2020-58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 项 199.1 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 五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5 个工作日 。

 七. . 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

 1 1. . 本项目只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 2. . 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zczjzfcg.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3 3. . 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gz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 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八. .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

 1.供应商须 在线获取 A CA 数字证书(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c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3.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gz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九.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 年 12 月 2 日 14:00 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无效标)。

 CA数字证书随身携带或准时解码。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 U 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 1 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副本各 1 份。

 备份文件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 17: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的投标文件密封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 173 号建设大厦 B 座 11 楼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也可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2 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3 3 、开标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 555 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室。

 十 . 其他事项: :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倪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清

 联系电话:0580-2265251 地址:

 浙江省舟山区域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 173 号建设大厦 B 座 11 楼 1109 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19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 背景

 2019 年 5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意见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 年 5 月 28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2019 年 7 月 18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明确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2019 年 12 月 24 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5 号),提出要按照完成各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要求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二、建设 目标

 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督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整体提升国土空间数据集成能力、规划编制智能分析能力、治理实施网络驱动能力、监测评估精准能力,有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为逐步实现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规划提供重要基础。本项目需参照《浙江省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9〕82 号)有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需达成以下目标:

 一是形成一张底图。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在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前提下,可整合集成遥感影像(高分辨率影像)、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地理国情普查等现状类数据,共享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国土空间相关信息,开展地类细化调查和补充调查,依托平台,形成一张底图,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其中,地类细化调查的空冋精度要求不低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细化图斑应在原有地类属性基础上,划分细化类别,确保与三调成果有效衔接;补充调查在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基础上,通过采集位置、范 围、等级、规模等信息补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要素内容,例如城市内部公园绿地、公共服务、市政公用、交通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等。

 补充调查成果应避免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或地类细化调查成果产生位置偏差或属性矛盾,确保空间关系正确、逻辑关系清晰、数据成果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的划定等内容均须与一张底图相对应。一张底图应随年度国土利用变更调查、补充调查等工作及时更新。

 二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一张底图数据成果经逐级整合后并完成向国家级平台的汇交,并提供数据使用说明。舟山市及舟山各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及时将规划成果向本级平台入库和向国家级平台汇交,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经核对和审批的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合叠加后,按照规定的汇交程序和汇交频率逐级向国家级平台汇交,逐步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规划,发生调整并经审批后,应及时完成数据库更新和数据汇交,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动态更新。所有入库数据应按照相应的质检细则进行质量检查,规划成果数据在涉密内网联通前应按照离线方式完成汇交。

 三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系统面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规划编制评估单位、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应用服务,应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业务应用以及指标模型管理等的支撑应用。从平台调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包括资源浏览、专题图 制作、对比分析、查询统计等功能。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板为基础,利用相关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 支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过程,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应用,提供规划成果质检、规划成果辅助审査和规划成果管理等功能,对审查各阶段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管理和利用。构建针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模型,以及规划实施评估和专项评估模型,实现动态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的功能,支撑责任部门监督落实主体责任,辅助管理者决策。为满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智能分析和动态可视化展现的需求,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数据, 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功能,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服务于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相关 应用,实现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等功能,从而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过程中指标和模型的可视化管理和配置,满足业务调整需求。

 四是实现与相关系统汇交对接。与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汇交、通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舟山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舟山市自然资源 GIS 服务平台、舟山新区社会公共服务与监督平台等系统建设做好接口对接。

 三、建设 内容及 需求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数据规范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库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市县一体化实施等。

 1 1 、 数据资源建设

 (1)数据目录梳理。国土空间信息数据资源按照数据类型分为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对各行业的数据资源梳理,分析各类数据间的层次、类别和关系,对国土空间信息的数据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统一的数据资源编码与分类体系,建立国土空间信息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内容丰富、标准统一、准确权威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体系。

 (2)底图数据接入。针对规划编制单位以三调成果为基础按照省厅要求进行基期数据转换的数据进

 行成果入库,形成坐标统一、边界吻合的一张底图,接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结合舟山市的实际情况,将编制单位制作好并通过省厅审查的基期转换数据进行接入,同时充分接入已有空间信息平台中已积累的数据资源,接入集成遥感影像、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地理国情普查、现行的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数据,形成一张底图,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3)规划编制成果质检入库。针对舟山市市级、县级、乡镇级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进行数据质检,质检完成后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要求向本级平台入库并向省级平台汇交。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针对编制单位提交的市级、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进行质检,包括成果完整性检查、数据基础检查、属性数据标准性检查、空间图形数据拓扑检查、表格数据检查、图数一致性检查、指标符合性检查等方面,质检通过后,对其进行数据整合建库,并管理维护。

 (4)规划数据资源构建。基于《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结合业务应用的实际需求和用户读图的体验要求,完成从数据资源整合成果到实际系统应用的系列工作。具体包括:标准符号库制作、标准地图方案制作、地图服务发布等。

 2 2 、 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库建设

 (1)指标库建设。基于对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厅提出的指标体系、指标项要求,依据《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中针对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舟山的实际,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指标库,针对可通过基础信息平台进行计算的指标进行指标定义、指标描述信息、指标值、指标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以支撑指标结果在应用系统中的可视化表达。设计并建设指标标准库体,根据单个指标的业务含义设计此指标的维度模型、根据指标的维度创建每个维度的值域字典,将指标的规划值入库并与指标项挂接等,形成标准指标库体。根据单个指标的计算逻辑,分析其数据来源结构、编写数据预处理算法、编写指标的各历史版本的计算算法,编写指标的空间划分算法,计算指标在空间上单元上的分布并存储,编写指标的预警状态的计算算法等,并设计指标计算中间成果存储方式,最终形成符合舟山市需求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指标库,支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市本级指标库建设将采用通过基础信息平台的数据计算+填报结合的方式实现(结合舟山市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舟山市的数据情况来确定可计算指标的数量,无稳定数据源的指标皆可采用填报方式入库),区县指标库建设采用填报的方式实现。

 (2)模型库建设。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科研单位,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相关模型专题研究,构建模型体系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数字化编制、评估及实施管控。针对重大专题或专项,构建规划实施评估模型。针对空间规划上下位关系及业务管控要求,建立规则模型,开展规范化应用。对单模型而言,形成模型说明、模型体系、计算公式和评估标准,包括:管控模型:根据舟山市国土空间管控体系,以及各层面的管控要素、管控重点与管控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模型,主要指规划实施管控的规则类模型。审查模型: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结合规划审查要点,构建规划审查模型,主要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的规则类模型。

 3 3 、 国土空间规划 “ 一张图 ”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开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及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具体内容包括:

 (1)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面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部门,接入一张底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标准化数据服务,提供包括资源浏览、专题图制作、对比分析、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板为基础,利用相关评价的成果,支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

 (2)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单位,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板为基础,支持以专题地图和统计图表的形式对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进行展示浏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的应用,掌握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和潜力,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识别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成果应用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综合评价成果应用;2)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

 (3)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结合规划编制进度,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批阶段,提供自动化审查工具针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辅助审查,对审批(查)各阶段成果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管理和利用。

 (4)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构建针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模型,以及规划实施评估和专项评估模型,实现对舟山市域各类管控指标和控制线的动态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

 (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数据,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的综合监管、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功能,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智能分析和动态可视化展示,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6)国土空间统一运维管理。实现运维管理、指标管理、模型管理等功能,满足业务调整的需求,实现运维、指标和模型的信息化管理。

 (7)系统接口建设。系统接口建设主要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相关联横纵向单位提供相应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交互的需求,满足业务调整的需求。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接接口:为了支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成果的及时上报,需要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系统进行对接,本项目将建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上报功能服务和数据服务接口,并进行接口调试,实现与自然资源部系统的无缝对接。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接口:本次项目建设需预留相关数据服务接口,供日后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对接,以保障国土基础信息平台的基础数据服务能够有效调用。此外,还需考虑建设数据库接口,以保证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能够完整的纳入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其数据库中。预留合规性审查功能接口服务,与横向业务部门服务、与舟山市自然资源 GIS 服务平台通过基础信息平台进行对接。

 (8)其他个性功能拓展开发。在完成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舟山实际,完成个性化功能的拓展和开发。

 4 4 、 市县一体化实施

 按照市、区(县)统一实施、市县一体化管理的思路,全市使用同一套应用系统版本、进行统一集中部署与培训,分别给市、区(县)开通使用账号,针对市县级用户进行分层分级权限管理,实现不同事权用户集中统一共享,分层分级管理的模式。

 具体实现的需包含舟山市、岱山县、嵊泗县、普陀区、定海区、新城、集聚区、普朱、六横、金塘

 等管理体系,需实现新城、集聚区、普朱、六横、金塘与现有的普陀区、定海区的分权、分域管理和融合展示统计问题。

 5 5 、数据规范建设

 系统开发建设同步编制以下数据规范:

 (1)《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

 (2)《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汇交要求》。

 (3)数据库质量检测细则。

 四、技术要求

 1、软件平台需支持在云环境上进行分布式部署,并支持在 UNIX 环境下部署。

 2、软件平台需支持整合市县共用同一套用户体系和权限体系。

 3、软件平台建设前,需设计统一的功能布局、页面效果,提交给采购人确认,采购确认通过后,方可研发和部署实施。

 4、开发中如使用第三方控件,应不影响系统部署环境,不增加系统部署成本。

 5、软件建设时,需严格按照《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等级保护的要求,在政务云平台环境中,按需充分利用政务云的安全设施,并按照三级等保的有关要求进行系统整改加固,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6、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具备至少 200 人同时在线处理业务的能力,稳定、流畅运行,支持后续横向和纵向扩展;在 PC 操作终端上用 IE11 以上浏览器以及常见使用的浏览器,如谷歌、火狐、360 等可运行系统,各种操作不出现让操作人员无法承受的等待现象(小于 6 秒);业务数据单条信息页面显示时间少于 3 秒,复杂检索结果的页面显示时间少于 5 秒;GIS 数据简单操作,如地图拖拽、查看、浏览、协同等操作相应时间不超过 3 秒,复杂操作,如冲突分析、叠加分析、自动检查等响应时间不超过 6s。

 7、可靠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指标:可靠性要满足系统 7×24 小时不间断服务的要求,平均无故障时间>1 个月,平均故障修复时间<24 小时。

 8、提供 2000 舟山大地坐标系和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插件,方便现有数据融合。

 9、需适应现有多种格式文件转换要求,如 GDB、CAD、TXT 等等。

 五、提交成果资料

 1、信息系统成果 (1)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软件光盘 1 套; (2)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1 套,支撑在线数据汇交与业务应用。

 2、文档资料成果 (1)数据规范 1 套; (2)项目验收资料 1 套,包括项目招投标人案、系统设计方案、系统运行报告、测试报告、总结报告等; (3)项目卷宗资料盖章件 3 套,交付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项目测试方案、项目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管理与维护手册、安装手册、总结报

 告及采购人、监理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六、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 2 年的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内需提供与本系统完善和改进的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

 2、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必须满足业务 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质量保证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通知后,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响应。对于影响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投标人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一般要求保证系统在 24 小时之内修复,并需要提供确保承诺实现的措施。

 八、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交钥匙价。包括需求调研、设计、研发、测试、实施部署、培训、维护、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一直到整个项目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软件、中间件、数据等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者要求赔偿,如出现上述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所投标平台项目内各系统若采用第三方软件,投标人需提供满足采购人需要的正版授权,采购人不承担该项费用,也不再另行采购。投标人必须保证第三方软件的售后同质化。

 3、投标人中标后需要在 5 个工作日内成立工作团队,并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须配备专职的技术负责人,并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安装设计、测试、集成、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

 4、本项目实施阶段要求驻场,要求投标单位明确各阶段的人员驻场安排,项目经理要求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在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并保证实施期间不低于 80%的到场率;项目小组团队成员在各阶段至少安排2 人进驻现场开展各项工作。并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专人(该工程师需全程参与过本项目建设)参加日常维护工作。

 5、中标人在项目合同签订后,需组织相关实施人员在该项目招标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编制需求规格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经采购人、中标人确认后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要求中标人在各阶段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管理文档、设计类文档及实施类文档,以便业主方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上述安排投标人应列出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项目组织结构(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等,项目小组成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等。

 6、招标文件提出的对项目的主要需求,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主要依据,但不应作为编制正式实施方案的完整的详细要求。在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详细设计时,投标人应深入分析和充分考虑招标人对本项目现在及未来发展的需求,设计出完整的优质方案。

 7、中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系统使用、操作和管理培训,培训形式包括客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投标人必须列明相应的培训课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

 地点、日程、资料、其它等详细内容,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中标人培训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资深工程师。

 8、项目初验前,中标人应首先对系统进行自测,并将系统测试报告提交采购人和监理方审查。中标人依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交成果及相关文档,并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接到中标人初验申请后,组织监理方与中标人联合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联合签署初验报告。初验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 3 个月。通过试运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终验。终验通过,进入正式运行阶段。终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和资料;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9、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平台上线并初步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项目终验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5%。剩余合同金额的 5%做为质保金在免费质保期结束支付。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1

 项目名称

 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 2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3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4 4

 预算金额

 199.1 万元 5 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 6 6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8

 资金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平台上线并初步验收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项目终验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5%。剩余合同金额的 5%做为质保金在免费质保期结束支付。

 9 9

 投标报价

 与费用

 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总费用为 20000 元,支付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

 10

 投标文件

 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1

 投标文件

 的递交

 1、在开标截至时间前须在政采云系统里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还须准备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1)系统里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 U 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 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副本各 1份(其中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单独密封)。

 2、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 (5)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注: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文件

 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

 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封口处加盖公章。

 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2 2 日下午 14 :

 00

 开标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 555 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 3 室

 1 14 4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1 15 5

 投标人注册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 号文)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免影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及成交后的款项支付。

 投标人在申请注册前,请认真阅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1 16 6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

 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个渠道提供 查询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 17 7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以上 1、2 不重复扣除。

 (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定,且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投标人。

 5、“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以 预算价 1 199.1 万元作为上限价。

 (五)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双方签字,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分包。

 (八)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九)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前附表第 14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将按规定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2 、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3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4 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 5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 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 15 天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1.1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2 备份投标文件部分:

 1.2.1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 U 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 1 份。

 1.2.2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副本各 1 份。

  1.3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1.3.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1.3.2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1.3.3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即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的备份文件。

 1.3.4 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 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如本招标文件没有提供相应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制表填写。

 1. 资格证明部份:

 1 1.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以下 A~E 项是第二十二条要求及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

 A A.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选一):

 ○1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 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良好的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信用舟山(zczjz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提供 查询)

 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选一):

 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 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

 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 3 1.3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

 注:证明材料均需签字或盖章。

 2. 商务技术部分:

 2.1 投标人评分指引表; 2.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3 项目类似业绩表; 2.4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5 项目组成人员情况表; 2.6 服务技术方案; 2.7 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3 3. . 投标报价部分:

 3.1 投标报价一览表; 3.2 报价明细表; 3.3 中小企业申明函(如是);

 3.4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 3.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3.6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为交钥匙价。包括需求调研、设计、研发、测试、实施部署、培训、维护、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一直到整个项目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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