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法院制式囚车询价结果公告更正公告3163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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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838- - 67844 11

  书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竹政采询[2018]19 号 项目名称:

 法院制式囚车

  中国·四川(绵竹)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绵竹市人民法院 2018 年 年 7 月 月 19 日

  共同 编制

  1 目 目

 录 第一章

 询

 价

 邀

 请 ........................................................................................................ 2

 第二章

 采

 购

 须

 知 ........................................................................................................ 4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 13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 料 .................................................................... 1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5

 第六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17

 第七章

 采购程序 .......................................................................................................... 26

 一、评审方法 ..................................................................................................................... 26

 二、评审标准 ..................................................................................................................... 26

 三、

 评审程序 ................................................................................................................... 26

 四、询价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 28

 第八章 报价单格式 ........................................................................................................... 29

 第九章

 合同签订及履约 ................................................................................................. 30

 附件:合同草案 ................................................................................................................. 31

  1 第一章

 询

 价

 邀

 请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法院制式囚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热忱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竹政采询[2018]19 号 二、项目 名称 :法院制式囚车

 三、项目描述:本次绵竹市人民法院拟采购法院制式囚车 1 辆。

 四 、本项目采购预算:

 财政性资金 2798000 .00 元 。

 五 、供应商 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 响应 文件前 具备的 下列 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邀请参加此次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 :3 家及以上。

 七 、邀请参加此次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

 八、 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请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23 时 55 分登录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下同),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此为报名暨获取询价通知书唯一途径。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具体操作详情可登录德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及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九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询价时间:2018 年 7 月 27 日 14:00 整。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时拒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 21 号政务服务中心 D 区四楼。

 十 一 、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

 绵竹市 人民法院

 地

 址:绵竹市剑南镇玉妃路 664 号 邮

 编:6182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78213676

 采购代理机构: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 21 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D 区四楼 邮

 编:6182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8-6784411

  2018 年 7 月 19 日

  1 第二章

 采

 购

 须

 知

 一、采购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询

 价 2 项目名称 法院制式囚车 3 投标保证金 金

 额:5519.00 元。

 交款方式:在 2018 年 7 月 25 日 16:00 前由投标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入。

 账户名称: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长城华西银行绵竹支行 银行账号:2010900002854680 行

 号:313658120016 4 响应文件的装订与密封 (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单”应采用左侧装订方式分册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上标明次序及册数。

 供应商 不能在 资格性/ / 其他 响应文件中报价。

 (2)“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单”应分开密封包装于三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密封袋封面应分别标注“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单”。

 (3)封套注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加盖鲜章的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 ④密封完好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⑤密封完好的“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⑥密封完好的“报价单”一份。

 (2)递交程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17点响应文件的递交。

 (3)递交时间:2018年7月27日13:30至2018年7月27日14:00止。

 (4)递交地点: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 21 号政务服务中心 D 区四楼。

 6 价格扣除 对于满足《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产品,产品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7 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8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10%;(四舍五入到元)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按以下方式补足。

 交款方式、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同询价保证金。

 交款时间: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9 成交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绵竹市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报价供应商”系指获取了询价通知书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 报价 供应商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 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保障措施

 5.1 供应商家数计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询价。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加询价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报价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项目如分包采购,按包划分)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5.3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 三、 询价通知书

 6 6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6.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采购程序 第八章

 报价单格式 第九章

 合同签订及履约 6.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通知书内容更正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针对本项目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更正公告为书面形式通知 (因供应商未 及时 查看)

 更正公告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文件中规定。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 四、 响应 文件

 9 9 . 响应 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无效。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3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 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单组成。

 14.1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①报价声明; ②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③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④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

  1 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4.2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具体包括:

 ①投标产品明细表; ②商务服务承诺函原件; ③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4.3“ 报价单”是供应商报价的依据,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 相关 要求 和程序 进行报价)

 (报价程序详见第七章相关要求)

 。

 15. 响应 文件的编制要求

 15.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后,编制响应文件; 15.2 响应文件的印制 (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书写和打印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内容须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按规定签字、加盖公章,如有遗漏,按无效处理。

 (3)响应文件须按规定的顺序、内容和要求装订。响应文件顺序颠倒或格式错误、内容不全致使被误读或在评审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5.3 响应文件的文书格式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及第八章中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报价单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4

 响应文件的标注和密封

 (1)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面应明确标注“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单”。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启封。

  1 (3)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封面右上角注明正/ / 副本。

 (4)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密封袋上应注明“于 20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注: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标注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6 保证金交纳数额 、 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 16.1 投标保证金

 16.1.1 供应商参与询价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询价的一部分。

 16.1.2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6.1.3 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1.4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询价,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7)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2 16.2 履约保证金

  1 16.2.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 金额的 10% %。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与询价投标保证金相同。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依申请无息退还。

 16.2.2 违反政府采购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7. 响应 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7.2 响应文件递交程序。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

 (2)身份核实无误后,供应商递交清晰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核实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核实无误后,收取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

 17.3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7.4 提供原件备查。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给评审委员会备查。

 注:询价小组查验原件时 , 供应商 未 能 及时 提供的, 按照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8.

 响应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通过,但不报价的行为属于撤回响应文件。

 18.3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由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密保存;根据实际需要,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复印件(或副本)给采购单位。

 19. 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询价相关资料从询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20.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等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0.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询价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内容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其他内容的质疑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

 联系方式见询价文件第一章询价邀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绵竹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6905527。

 地址:绵竹市飞云街 99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 的资格条件要求 :无 无

 三、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

 (一)本项目参加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如无财务报表须提供书面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4)2018 年 1 月(含)至今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2018 年 1 月(含)至今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如无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二、货物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 无

 三、服务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参加本项目的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投标人在项目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查验)

 注意:1 1 、询价小组以供应商提供的 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而不需寻求外部证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如采购公告中有《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通用要求而本处没有特别明确提出资料要求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质询、核实的方式印证。

 2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单位 ( 法人 )

 公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 术和商务要求

 一、 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数量 单位 1 法院制式囚车 1、技术参数要求 外形尺寸(mm):5700≤长≤6000;2000≤宽≤2100;2400≤高≤2600 最大总质量(kg):≥3700 整备质量(kg):≤2450 座位数(人):14 轴距(mm):≥3750 接近角/离去角(°):≥22/24 最高车速(km/h):≥145 额定功率(kw):≥100 发动机排量(L):≥2.198 驱动形式:前置后驱 车身结构:承载式车身 燃油种类:柴油 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 2、配置要求 序号 分类 配置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1 车型 底盘 商务客车 1 台 2 警示 系统 长排警灯警报器 1.4 米、100W 1 套 车辆外观 04 制警用标识及警兰 1 套 3 囚室 系统 中隔栅栏 不锈钢 1 套 尾门栅栏 不锈钢,单开门 1 套 侧窗栅栏 不锈钢,整窗 2 套 有机玻璃 4mm 厚,紧贴中隔栅栏后部 1 套 脚铐固定环 囚犯脚铐固定 3 个 4 座椅 内饰 长条翻板座椅 1200mm 2 套 5 辅助 材料 车体改制 局部开孔,加强、加固等 1 套 电器辅助材料 电路控制器、保险、电气线束及开关等 1 块 装配辅助材料 易损件、小五金、板材、胶等 1 套 涂装辅助材料 钣金件电泳、还氧、喷漆等 1 套 3、参考图片

  1 辆

  1

 二 、 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须是正品,交付产品须严格响应各项参数要求。

 2.服务要求:(1)质保要求:①不得低于厂家质保期。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对于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份,只按厂价收实际的材料费。(2)售后要求:①售后期限同质保期限。②售后期间货物(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在 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排除故障。

 3.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送货、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调试完成。

 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包括以上货物价格,以及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维护、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第六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正本/ 副本]

 资格性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

 2018 年

  月

  日

 [ 正本/ 副本] 其他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

 2018 年

  月

  日

  1 一、报价声明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询价通知书 竹政采询[2018]9 19 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我方承诺并声明如下:

 1、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2、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对本次采购将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3、我方接受报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承诺其在报价期限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同意按照贵中心的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提供不齐,责任自负; 5、我方与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项目如分包采购,按包划分)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三种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我方提交的询价相关资料从询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

  与本询价有关的正式通讯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 竹政采询 [2018]9 19 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如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式二 份 。一份用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核对身份 , 另一份 制作在资格性响应文件 中 。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

 兹声明: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现为“

 ”项目 竹政采询 [2018]9 19 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一式二 份 。一份用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收 取核对身份 , 另一份 制作在资格性响应文件 中 。

  1 三、投标产品明细表

 序号 货物(设备)

 名称 所提供产品的 品牌、型号 投标产品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1

  2

  3

  4

  ···

 填写说明:供应商必须把所投产品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如实填写产品 “技术参数偏离情况”项,供应商 不得 虚假响 应,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1 四、商务服务承诺函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

  (公司名称)对 竹政采询 [2018]9 19 号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质量承诺:我方承诺交付的产品是正品并且严格响应各项参数要求。

 2.服务承诺:

 (1)产品质保承诺:①不低于厂家质保期。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我单位(公司)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对于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份,只按厂价收实际的材料费。

 (2)售后承诺:①售后服务期限同质保期限。②售后服务期间货物(设备)出现故障,我单位(公司)在 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排除故障。

 (3)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送货、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调试完成。

 3.售后服务电话为

 。

 4.优于本项目质保售后在此填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18 年

 月

 日

  1 五、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电话、传真

 地

 址

 企业性质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册或成立 日 期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及 电 话

 授权代表 及 电 话

 供应商 2014 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用户 名称 项目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及电话 实 施 时 间 合同金额 (万元)

 备注 1

 2

 3

 4

 5

  1

 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的采购,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本项目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采购项目负责人员、采购项目经办人员、中介人员、审批人员、监管人员、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审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所属行业为

  业,投标截止时本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从业人员

 人。

  3.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其中“序号 2 中所属行业”为: (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

  1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填写此声明函。

  1 第七章

 采购程序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根据符合或者优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标准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审查,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三、

 评审程序

 ( ( 一) ) 资格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 资格性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四章中规定的; 3.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4.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二) )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1.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 ( 三) )

 “其他响 应文件”书面 审查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其他响应文件”书面审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其他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 2.“其他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服务承诺函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的; 3.“其他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

  ( ( 四) ) 报价

 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1 供应商事先填制报价单,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报价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1.2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报价单须密封提交。

 2.报价单审查(包含品牌型号,数量,金额大小写、小计合计金额)。

  ( ( 五) ) 询价终止情形

 属下列情形 之一的,此次询价终止 :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如询价终止或失败重新组织的,在询价有效期(询价后 60 天)内,采购、报价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询价的最低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无效。

 ( 六 )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 七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情况有关资料及记录; 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八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报价排序由低到高的原则直接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九 )结果公告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四、询价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

 请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及报价单,以免报价无效。

  1 第八章 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编号:竹政采询[2018]19 号 项目名称:法院制式囚车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元)

 小

 计 (元)

 1

 2

  3

  4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8 年

 月

 日

  1 第九章

 合同签订及履约

 1 1 、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领取成交通知书。

 2 2 、签订合同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工作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4)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办理追加流程:采购人在绵竹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办理追加申请,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金额审核追加标的部分的品牌、型号、规格等内容,开具追加通知书。

 3 3 、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 4 、交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 金额的 10% % ;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3 3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与投标保证金相同。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依申请无息退还。

 5 5 、合同履行:成交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

 6 6 、合同 编号 及换取履约保证金票据: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副本送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进行合同编号。采购合同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绵竹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各收取 1 份。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财务处换取取履约保证金票据。

 7 7 、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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