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水利设施沉降观测和小榄水道水下测量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中山市 政府采购

  中山市 小榄镇水利所

 小榄镇水利设施沉降观测和小榄水道水下测量 项目

 项目编号 :

 0692- - 159CZS760181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广 东 省 机 电 设 备 招 标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2 0 1 5 年 年 9 月 月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规定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报价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报价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四、 请正确填写《报价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五、 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已按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七、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如报价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九、 报价人请注意区分报价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十、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谈判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第四部分 谈判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5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小榄镇水利所的委托,对小榄镇水利设施沉降观测和小榄水道水下测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CZS760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小榄镇水利设施沉降观测和小榄水道水下测量项目。

 三、采购预算:2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项目工程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2. 本 项 目谈 判 文 件 进 行 公 示 , 公 示 期 为 五 个 工 作 日 , 谈 判 文 件 公 示 / 下 载 :

 请 在sdf.lkj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具有水利工程测量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4.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不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5. 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六、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 小时制):

 1. 本次采购的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至 2015 年 9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8:30~12:00,14:30~17:30。

 2.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9 月 25 日 8:30~9:30。

 3.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 9 月 25 日 9:30。

 4. 谈判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9:3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 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水利工程测量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6

 3.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八、谈判文件售价:潜在报价人在交易窗口报名后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216)购买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支付)。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报价保证金为 2181.00 元,保证金须在 2015 年 年 9 月 月 24 日 日 24:00 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

  户

 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号 开户银行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43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740665999763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9558852011000014336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440017803520591881882400 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水利所

  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22832836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 电

 话:0760-88361915,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 传

 真:0760-88383654  邮

 编:528403  E - mail:0760989@163.com  联 系 人:梁碧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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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根据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小榄镇的实际情况,现对小榄堤段及其 6 座水闸(包括婆陇水闸、横海水闸、沙口水闸、鸡肠滘水闸、福兴水闸、石龙水闸)、2 宗排涝泵站(排涝东站、排涝北站)等水利设施进行布点安全监测,现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榄镇水利设施沉降观测和小榄水道水下测量

  二、监测范围和设点要求

  1.险段监测要求:小榄沙口水闸至鸡肠滘水闸堤段监测约 1.3 公里,河堤测完整,河外测至河中心,包括水下地形测量。测绘 1:500 地形图,间隔 50 米测绘一条 1:200 断面。堤面保留 6 个永久固定观测点作沉降及变形观测。

  2.泵闸监测范围和设点要求:

  泵闸监测范围包括位于中顺大围的 6 座水闸和 2 宗排涝泵站的主要建筑物及其连接堤段的沉降观测。

  水闸设点要求:闸墩每墩设 2 个点(含二闸);翼墙每侧设 2 个点;前引渠及船室挡墙每侧不少于2 个点;两侧引堤每侧设 3 组,一组 2 个点,每组相隔 50 米。

  泵站设点要求:主厂房设 4 个点;引渠挡墙每侧每隔 30 米设 1 点;检修闸每闸不少于 6 个点;出水涵闸设 6 个点;两侧引堤每侧设 3 组,一组 2 个点,每组相隔 50 米。

  测点设置均为永久固定观测点,按照测量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具体设点位置应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定位埋设。每站(闸)点的布点要出具 1:100 平面布置图。

 水闸及泵站设点明细 单位:个 泵闸名称 闸墩 翼墙 前 引 渠 及 船室挡墙 主厂房 引渠 挡墙 检修闸 出水 涵闸 两侧 引堤 婆陇水闸 (含二闸)

 8 8 8

  12 横海水闸 (含二闸)

 18 8 8

  12 沙口水闸 (含二闸)

 10 8 8

  12 鸡肠滘水闸(含二闸)

 12 8 12

  12 福兴水闸 4 8 4

  12 石龙水闸 4 8 10

  12 排涝东站

 4 20 12 10 12 排涝北站

 4 12 6 10 12

  8

 三、观测要求及成果提交 每年观测汛前汛后共 2 次,按一级 GPS、三等水准标准测量,提交相应的测量图纸及成果一式五份,电子版两份。

  四、测绘进程

  预计监测期为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月 9 月 30 日,共监测 2 次。

 五、付款方式 以单次监测为结算单位,单次测绘工作完成,提交备测绘成果之日起 15 日内一次付清单次的测绘费用。第一次监测的金额为合同价的 40%,第二次监测的金额为合同价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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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报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 内

 容

  一、 说明 1 1.1 项目综合说明:小榄镇水利设施沉降观测和小榄水道水下测量项目。财政资金。

 2 2.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水利所。

 3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

 760900017710108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5

  二、 谈判文件 6 6.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 编 :528403 电话:0760-88361915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人:梁碧 7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三、 报价文件的编制 8 9.3.1 (3)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合格报价人还须提供:详见用户需求书中有关要求 9 (5)报价人具有提供类似工程的经验与业绩(不作要求); 10 (6)报价人应提供近 3 年(2012 年至 2014 年)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不作为废标条款); 11 (10)报价人应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

 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②有关资质证书(如有);

 ③其它需要的相关文件。

 12 (1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报价人将项目分包:否。

 14 9.4.3 报价人应提供近 3 年(2012 年至 2014 年)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五、 报价保证金 15 13.1 报价保证金金额:见报价邀请函。

 16 13.2 收款单位名称:见报价邀请函

 开户银行:见报价邀请函; 账号:见报价邀请函

  六、 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与递交 17 14.1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2 份,及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内容可以只包括报价表和技术响应文件)

 18 17.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见谈判邀请函; 报价截止时间:见谈判邀请函;;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为:见谈判邀请函;。

  10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 内

 容 19 17.2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七、谈判与评审 20 19.1 采用 经评 审的最低价法,详见第四部分《谈判方法》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21 20.2 谈判结果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 网 (sdf.lkjgdgpo.gov.cn) ; ③ 广 东 省 机 电 设 备 招 标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sdf.lkj//sdf.lkjgdebidding.com/) ; ④ 中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sdf.lkjzhongshancz.gov.cn/cgzx/ )

 ; ⑤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sdf.lkj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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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 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综合说明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中山市小榄镇水利所。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中山市财政局。

 2.4“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报价人资格条件是指:

 1) 参见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2) 关于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 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

 2.7“报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工程 3.1 “工程”是指报价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工程施工。

 4.谈判费用 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成交报价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上浮20%。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报价中。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天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由成交人一次性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付,收款银行账号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二、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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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 谈判须知 4) 谈判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报价文件格式 7) 在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但报价人应按《报价须知前附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及问题。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书面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l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项目的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7.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7.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

 7.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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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约束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8. 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 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报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8.2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3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报价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8.4 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8.5 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 报价文件的构成 9.1 报价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9.2 报价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参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与用户需求差异表和合同条款响应表; (2)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商务响应文件(参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4)技术响应文件(参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5)报价响应文件(参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6)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3 报价人相关证明文件 9.3.1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2) 报价人的资格声明(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格式提供,声明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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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声明其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经销许可证;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 报价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报价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6) 报价人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类似货物的经验与业绩(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格式填报《报价人业绩表》); (7) 报价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年限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 如果投标文件允许非产品制造商投标,而报价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不是报价人自己制造的且《投标须知前附表》本项有要求,报价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函); (9) 货物制造商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报价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的要求提供说明; (10) 报价人应具有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的要求提供说明和承诺,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11) 报价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管理水平、生产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 (12)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且报价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的,报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如果报价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9.3.2 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9.4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9.4.1 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各项:

 (1)货物的型号、规格;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如果《报价须知前附表》有要求,报价人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采购人在《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间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5)对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报价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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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报价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6)报价人的投标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报价人都应按谈判文件中的报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

 9.4.2 报价人在阐述本须知第 9.4.1(2)条要求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时应注意:谈判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报价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9.4.3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及书面声明; 9.4.4 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 10. 报价及计量 10.1 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0.2 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10.3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 求

 1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包括税金)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工程、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报价保证金

 13.1 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见《报价须知前附表》),报价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3.2 报价保证金交纳形式:转帐形式。交纳时间:见报价邀请函。

 13.2.1 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

 (1)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收款人: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开户行: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帐

 号: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报价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或标段汇缴,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谈判文件编号。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期间对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13.2.2 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3.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13.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

  16

 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3.5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4.1 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数量见《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3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报价地点及时间;项目名称及编号;报价子项;报价人名称及地址等。

 14.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4.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报价文件的递交 15.1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报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15.2 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5.3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16.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报价人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16.3 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17

 16.4 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7. 报价截止期、报价有效期 17.1 报价的截止时间为《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2 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在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七、谈判及评审 18.谈判小组 18.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

 18.2 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8.3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18.4 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及对报价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9.谈判方法 19.1 本次评审采用《报价须知前附表》中选定的方法,具体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方法”。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 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 成交人确定后,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0.3.1 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九、质疑和投诉

 21.1报价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8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如果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21.3报价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报价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报价人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66341927

 传真号码:020-66341967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3 楼南区 305 室

 邮

 编:510045 2)报价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签订合同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报价人发出经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报价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2.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报价人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1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谈判文件中提 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的原件给 采购人 进行核对。如报价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成交 资格。

 23.2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9

 23.3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

 《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谈判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d)

 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十一、适用法律

 24. 采购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及报价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0

 第四部分

 谈判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谈判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则 1.谈判小组 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 3 位谈判专家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 1 人和专家 2 人。谈判小组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谈判小组的工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2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由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4 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及对报价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5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1.6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二、 评审方法 2.1 本次谈判项目的评审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对本谈判项目进行评审。

 2.2 评审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第二阶段进行最终报价; 第三阶段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及价格评审。

 2.3 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4 评审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

  21

 力强的成交报价人。

 三、谈判及最终报价 3. 技术商务谈判 3.1 谈判小组将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进行谈判排序。谈判排序确定后,谈判小组首先阅读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据此与报价人进行技术、商务内容的澄清、修正和谈判。谈判中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和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该报价将会由于不符合谈判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

 3.2 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3 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排序的顺序逐一与报价人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报价人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报价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4 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安装调试、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3.5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3.6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及最终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

 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四、初步评审 4.

 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4.1 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初步审查表》(见附表1)内容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不满足初评条件的报价将被拒绝;满足的将被视为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并通过初步审查,进入价格评审;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报价人进行价格审查(见附表2),通过价格审查的报价被视为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为有效报价,并进入价格排序。按照《初步审查表》和《价格评审表》所列各项,谈判小组认为报价文件不满足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报价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2 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该签字人参加谈判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无效。

  22

 五、详细评审 5. 价格评审 5.1 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时,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通过初审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5.2 核实价的确定:谈判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如存在报价的算术错误、缺项、单列项,则按下述原则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后的价格为核实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谈判小组按下述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对报价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报价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5) 对报价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报价人报价漏项的,评审时将要求漏项的报价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审的依据;谈判小组将以其它报价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补充计入其评审价; 6) 对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报价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审价; 7) 对数量的评审,以《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谈判小组以其专业知识判断 5.4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有效报价次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备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技术和商务综合实力进行投票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得票多少决定排序先后。

 六、 推荐成交报价人 6. 评审报告及成交报价人推荐 6.1 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备选人。

 七 、 法律责任 7.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 7.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7.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报价人日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报价人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3

 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2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9.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9.1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表 1 1 :初步审查表 (注:本表不需要报价人填写)

 初步审查表

 序 序

 号 号 报 报 价 人 符合合 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最终报价不高于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价 报价有效期符合要求 求 报价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全 报价文件签署合格 报价价格是唯一固定价 价 报价没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商务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施工方案满足要求

 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接受谈判小组修正的总价 价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1

  2

 3

 4

 不通过原因: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O”,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日

 期:

 第 五 部分

 合同书格式

 (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进行修订。)

  合 同 书

 ( 工程类 )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二○一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备注:本合同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以 、第四部分附件以 9 2009 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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