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造价师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

 KXZJ- - 2020219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0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19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2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 2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 30

 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20 年 9 月 15 日 项目概况 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2020219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265 万元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265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2 月底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范围

 1 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 姜山镇范围内的空间总体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2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9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惠江路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惠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 CA 申领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zc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gz://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 5、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5.1 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5.2 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kxzb01@126.com))进行收发。

 5.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5.4 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54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 487 号 213 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佳慧、周健、陈春楠、董顺杰、王慧慧、陈斌武、史宇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 16 号 传

 真:

 /

  联系人 :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521835

 4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 ★2 1 1 、报价方式:报单价及总价; 2 2 、报价构成:本项目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调研、资料收集与分析、规划编制及调整、成果报告出具、验收、保险、中标服务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

 3 3 、最高限价:人民币 5 265 万元,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6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7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

 9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11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 1 名中标人。

 12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13 履约保证金:无 ★14 付款方法:

 1、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2、规划前期研究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3、项目按计划进度通过成果专家论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4、完成最终成果提交至采购人,成果正式批复并入库后,结清余款 20%。

 5 序号

 内容、要求

 ★15 服务期限:

 1、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规划前期研究; 2、2021 年 7 月底前通过成果专家论证; 3、2021 年 12 月前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采购人; 4、如遇上级政策、要求调整,成果上交时间可以随之调整。

 16 服务有关要求:

 1、服务地点/服务现场:采购人指定或认可地点; 2、应提供的其他辅助服务/工作任务: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部分。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表格中服务类招标的计算方式差额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各联合体方根据实际金额分别支付)。

 2、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

 18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 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完成整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注册 , 否 则 将 不 能 被 确 定 中 标 。

 相 关 注 册 流 程 详 见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gz://zfcg.czt.zj.gov.cn)。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鄞州区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疫情期间,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 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人不得分包给他人。

 (八)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

 7 必须为本法人员工(若为联合体投 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资料表; 3.投标人须知; 4.招标需求; 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 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要求回执确认。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1.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 3 .以 U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 .bfbs ”)。

 4.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 U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A CA 签章。

 1 1 . 资格文件

 9 (1)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b、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尚未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c、2020 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d、2020 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e、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投标声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f、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投标声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3)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特定条件。

 2 2 . 商务技术文件

 (1)评分标准对应页码(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5)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6)评分标准对应的投标人相关证书及荣誉(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8)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9)服务方案:具体方案内容与服务内容相对应,并结合评分标准相关内容(部分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如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可以不提供); (11)资格、评分标准、采购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投标文件资料。

 10 3 3 .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资料。

 4 4 .注意事项

 ★(1 1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A CA 签章。

 (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

 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1 ( 六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A CA 签章,签字部分可用 A CA 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 400- - 881- - 7190 )。

 (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授权代表对联合体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和签字。)

 3.以 以 U U 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U 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1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文件应分别装订、并分别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也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 2 、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 “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3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 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 1 . 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声明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 处以上且经评标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有恶意串通情形的。

 3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而投标人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或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有效的,或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漏项、漏量的。

 4 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 效。

 13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注:(1 1 )开标过程需投标人确认的事宜,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别说明

 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14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5 (三)评标程序

 1 1 、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评标程序不进行。

 2 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盖章;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带“★”的条款)无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3 3 、实质审查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

 16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30 分钟。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采购方式变更

 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

 七、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17 八、合同授予及履约验收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0 30 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并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1.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投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

 九、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招标内容所包含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

 2.倘若此类指控发生,投标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采购人声明保护有关方面的知识产权,维护其有关合法权益,但这不是采购人的基本义务。

 十、其他补充

 如有,列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8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9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基本情况

 1、规划背景 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对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依据,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和指引。

 2、规划范围 鄞州区姜山镇全域范围。

 3、规划期限 2020 年至 2035 年,近期为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二、规划内容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姜山镇未来一定时期内发展战略落实的空间载体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战略部署,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总体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以及专题研究,包括规划法定文本(含附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研究 综合研判姜山镇当前发展的优劣势,研究区域发展背景的变化,给姜山镇带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聚焦姜山镇核心问题,提出研究结论和相应的规划对策,明确未来的发展目标和空间格局等。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包括基础分析与评价、目标定位、国土空间结构格局、用途分区与控制线体系、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支撑体系、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传导落实、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对村庄规划的引导与要求等。

 3、专题研究 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包含 2 个镇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

 4、规划数据库建设 按国家、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数据库上报审批成果要求应符合《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

 5、成果要求 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题、乡镇级数据库建设。其中,报批成果根据宁波市后续出台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规划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在成果正式批复前,如果国家、省、市对报批成果提出新的要

 20 求,设计单位对后续成果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期安排

 2020 年 10 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初步方案 2020 年 12 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成果 2021 年 3 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专题初步成果 2021 年 6 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期方案、专题成果 2021 年 9 月,形成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方案。

 四、人员配备

 序号 拟担任本项目职务 具有相关资格 人数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须为注册城乡(市)规划师,且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联合体可设置多负责人)

 2 设计人员 国家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 ≥3

 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相关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五、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成果形式:包含下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缩印本 15 套,规格统一为 A3;包含下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 2 套,文本为 DOC 格式,图片为 JPG 格式,PPT 文件 1套;数据库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制作。

 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底图; (2)上述专题研究的报告; (3)基数转换成果; (4)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含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等)。

 六、其他要求

 1.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文明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21 2.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自行人承担。

 22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 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体投标(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评标程序

 1、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最终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资信技术得分和报价得分之和)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四、评标过程

 (一)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23 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资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其中资信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报价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如出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及事宜,由评标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并讨论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打分结分 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 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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