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馆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造价师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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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编号:蒲政采询【 2020 】8 8 号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馆

 办公 家具 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蒲江)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局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0 2020 年 年 6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八章

 评审方法„„„„„„„„„„„„„„„„„„„„„„3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4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资交易中心”)受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 局委托,拟对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 局 文化馆 办公家 具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1 、项目编号:蒲政采询

 8 [2020]8 号

 2 2 、项目名称: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 局文化馆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 3 、采

 购

 人: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 局

 4 4 、代理机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资金情况: :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用款计划表:0002399);预算金额:20.486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货物品名、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sdf.lkjsczfcg.com)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sdf.lkj//sdf.lkjcd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 局工作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sdf.lkj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 局工作人员向评审小组出具查询结果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由查询人员签字。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公告期 限:

 1、询价通知书自 自 0 2020 年 年 6 6 月 月 5 15 日 日 09: :0 00 至 至 0 2020 年 年 6 6 月 月 6 16 日 日 17: :0 00 在网上(sdf.lkj//sdf.lkjcdggzy.com/)获取。询价通知书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县公资交易中心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质疑的,应于自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询价通知书免费下载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不得参与); 3、供应商要参加询价,应首先使用账号密码或 CA 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sdf.lkj//sdf.lkj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报名”,

 (注:首次登陆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陆。),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 4、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采购文件】栏中下载询价通知书; 5、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发布起 3 个工作日。

 6、咨询电话:028-88606008。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6 6 月 月 9 19 日 日 9 9: : 30 (北京时间)

 。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6 16 号政务服务中心 4 4 楼(蒲 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 地点:

 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6 16 号政务服务中心 4 4 楼(蒲江县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十一、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 号)、《蒲江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蒲财发〔2019〕4 号)、《蒲江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蒲财采[2019]6 号)。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56036。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5681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22160。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5364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54466。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2253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88522086。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 旅游 局

 地

 址:蒲江县桫椤路上段 54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22149 2 、代理机构: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16 号 4 楼 邮

 编:611630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8606008 传

 真:028-88606008 电子邮件:2270418498@qq.com

 3 3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蒲江县财政局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 73 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55192 十三、温馨提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8 号)的要求,现对集采项目防疫期间进场开评标相关工作的温馨提示如下: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原则上各投标人只安排 1 人参加开标会。

  2、疫情期间,县政务中心大厅入口设入场体温检测处,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天府健康通”二维码(注:无“天府健康通”二维码的外来人员填写《登记表》)。进入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外来人员先进行体温测量,填写《外来人员疫情检测登记册》,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场。请参与本项目开标的人员主动配合,提早前往交易现场,避免因体温测量及登记等候时间过长而影响参与采购活动。

  3、请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人员,我中心有权拒绝提供交易服务。如突发咳嗽、发热(≥37.3℃)等症状,请立即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4、采购活动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尽快离场。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0.486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报价产品中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报价产品中为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报价产品中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 一、节能产品政策体现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报价产品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2、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3、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产品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体现 1、本次报价产品如为列入最新一期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2、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无询价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8522149。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8556261。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发出后,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采取邮寄、快递等方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地址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请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详细准确填写地址。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8606008。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16号4楼。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22149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上段54号。

 邮

 编:611630。

 14 供应商质疑 一、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以及关于资格审查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回复。

 二、对询价通知书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除资格审查)的询问、质疑由县公资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回复。

 注: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22149。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上段54号。

 邮

 编:611630。、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8606008。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16号4楼。

 邮编:61163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蒲江县财政 局。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55192。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桫椤路73号。

 邮编:61163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采购人应当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同时送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蒲江县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蒲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0 12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 10 0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

 见第四章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 13.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1 )报价函;

 (2 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其报价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其报价产品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5 5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6 6 )商务应答表;

 (7 7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 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9 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 文件和资料。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书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 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公告发布后,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8606008。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公告》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27.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 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本次采购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0.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3 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

 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 供应商本次报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 相比 不得高于 15% % 。

 39. (实质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 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 , 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注:

 1.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5 万元。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承诺函原件;(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 7 2017 或 或 8 2018 年度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任意时段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四)提供供应商 2019 年 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账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 2019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账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原件;

 (九)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一)

 提供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是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声明(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 23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含质量、品名、规格尺寸、数量、参考图片、技术参数及要求、物理特性、安全要求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图片

 规格/mm

 说明

 数量

 单位

 1 礼堂椅

 标准 ★(1)背海绵:

 采用高密度冷发泡定型绵,舒适耐用,密度高达 45 -60 kg/m3;

  (2)背内板:采用优质多层板经模具压注成型,符合人体工学原理; ★(3)背外板:采用多层硬木成型板,厚度15mm,表面压木皮,经高周波,高压制成,承托力强,抗变形; ★(4)座海绵:采用高密度冷发泡定型绵,舒适耐用,密度高达 50-60 kg/m3; ★(5)座框架:采用 1.5mm 厚优质冷轧钢板,经模具冲压焊接组合成型,铁框+夹板结构,承托力更强,不易变形断裂,更坚固耐用; ★(6)座外板:采用多层硬木成型板,厚度15mm,表面压木皮,经高周波,高压制成,承托力强,抗变形。附独特蜂窝式吸音气孔,保证座椅的良好透气性能和整个会场无噪音; ★(7)布料:采用优质耐磨麻绒面料,软硬适中,手感舒适,长时间使用无断裂、不起球、不褪色; ★(8)扶手和脚架:采用优质钢制材质,经模具压铸成型,表面喷专用金属漆并经高温烤锔; (9)扶手面:采用黑色 PU 扶手面,耐磨耐用,美观大方; ★(10)回复机构:采用弹簧加阻尼器自动回复装置,使椅座能缓慢自动复位,回位轻盈,无杂音,零故障; ★(11)成品礼堂椅木制件甲醛释放量≤1.5mg/L。

 ★(12)带写字板。

 ★(13)每把椅子金属编号铭牌。

 203 把

  - 24 - 2 主席桌椅

 1600*600*760 ★(1)基材:采用 E1 级中纤板,经防虫、防潮、防腐处理,强度高不变形,达到国际握钉测试标准;优质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1.5mg/L,吸水厚度膨胀率≤8%,含水率≤9%;甲醛含量≤0.5mg/L。

  ★(2)饰面:优质天然“AAA”级≧0.8mm 木皮,甲醛含量≤0.5mg/L,纹理自然; 采用同色优质封边,背胶处理应均匀、边缘应光滑平直无缺损,符合检查标准。

 ★(3)油漆至少五底三面,表面硬度达到 H级,台面平整,油漆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过渡自然,面漆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 ≤

 670g/L;苯含量

 ≤ 0.3%;甲苯、二甲苯、乙甲苯含量总和≤ 0.4%;卤代烃含量≤ 0.1%;

  (4)五金件:五金配件拼接,间隙细小且均匀; ★(5)尺寸:1600*600*760 1 张 3 主席椅

 标准 ★(1)饰面:选用优质黑色牛皮,皮面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工艺处理,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厚度适中;

  (2)海绵:内衬 45#高泡海绵,软硬适中,回弹性能好,不变形; ★(3)基材:优质实木框架,经防潮、防虫等化学处理。

 ★(4)脚架:优质实木四脚。

 3 把 4 会议桌

 3600*1800*760 ★(1)台面纯实木制作,厚 50mm,桌面带走线功能。

 ★(2)木质材料须经过严格的杀菌、防腐、防虫、防潮等处理,干燥率低于 9%含水率;符合环保要求,(甲醛释放量≦1.5mg/L)。

 ★(3)油漆:优质油漆,甲醛含量小于1.5mg/L,可溶性铅<9mg/kg,油漆硬度为 3H,硬度高。

  (4)五金件:优质五金配件;脚架:优质金属脚架,厚度为 1.2mm。

 ★(5)尺寸:3600*1800*760

 1 张

  - 25 - 5 会议椅

 标准

 ★(1)纯实木制作。

 ★(2)木质材料须经过严格的杀菌、防腐、防虫、防潮等处理,干燥率低于 9%含水率;符合环保要求,(甲醛释放量≦1.5mg/L); ★(3)油漆:优质油漆,甲醛含量小于1.5mg/L,可溶性铅<9mg/kg,油漆硬度为 3H,硬度高。

 180 把 6 文件柜

 900*400*1850 ★(1)以优质冷轧钢板为材质(厚度 0.8mm),坚固耐用,不易变形; ★(2)采用高科技含量的静电粉沫喷塑工艺,进行磷化防锈处理,不掉漆不生锈,无有机溶液,无污染,扣手采用高级新合金拉手,坚固,耐磨,不退色。

  (3)尺寸:900*400*1850 5 组 7 智能储物柜

 1700*460*1800 ★(1)以优质冷轧钢板为材质(厚度 0.8mm),坚固耐用,不易变形; ★(2)采用高科技含量的静电粉沫喷塑工艺,进行磷化防锈处理,不掉漆不生锈,无有机溶液,无污染,坚固,耐磨,不退色。

 ★(3)包含红外条码系统,键盘输入。

  (4)尺寸:1700*460*1800

 1 组 8 折叠桌

 1200*400*750 ★(1)E1 级中纤板,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2mg/100g

 ★(2)封边:PVC 封边条。

  (3)配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

 ★(4)可折叠。

 ★(5)尺寸:1200*400*750 60 张

  - 26 - 9 书桌

 2400*1000*750 ★(1)台面纯实木制作,厚 50mm。

 ★(2)木质材料须经过严格的杀菌、防腐、防虫、防潮等处理,干燥率低于 9%含水率;符合环保要求,(甲醛释放量≦1.5mg/L)。

 ★(3)油漆:优质油漆,甲醛含量小于1.5mg/L,可溶性铅<9mg/kg,油漆硬度为 3H,硬度高。

  (4)五金件:优质五金配件;脚架:优质金属脚架,厚度为 1.2mm。

 ★(5)尺寸:2400*1000*750。

 6 张 二、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

 ★ (一)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 (二)交货地点 ★ 蒲江县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以及询价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为准进行验收。

 (2)投标人交货后,采购人自行组织产品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经试运行后无故障,可正常使用。若出现任何数量或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注:以上要求★ 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 27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其他商务要求:

 第五章 其他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执行。

  - 28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执行本章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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