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建议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来源:造价师 发布时间:2020-03-23 点击: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街道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程序,扩大覆盖,高质量地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党员队伍。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3、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党员都要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 4、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要注意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建立健全后备保障机制,年度党员发展要保持适量、均衡、持续。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努力解决街道在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适度、结构科学、分布合理、朝气蓬勃的党员五队,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工作重点

 各级党组织要突出重点,改善结构,全面推进,坚持不懈地做好在职工、农民、知识分子、退役军人和基层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1、做好在企业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辖区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来进行。要注意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努力解决一些生产班组没有党员的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建立党小组。着力解决在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问题。要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建工作联系员,积极帮助和指导“两新”党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的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从而影响和带动企业广大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党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协助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非公有制企业员工中,特别是在企业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

  2、做好在农村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把村组优秀干部、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回乡青年、专业协会负责人和获得“好媳妇”、“好家庭”各级评选的先进人物等优秀荣誉的、及有一定文化、有一技之长、政治觉悟较高、“双带”能力强的致富能手等作为发展党员重点,不断把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吸收到的党的队伍中来。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干部每年要跟踪联系2—3名优秀青年,变被动“坐等上门”为主动引导培养,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的组织靠拢。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和村级党组织后继乏人等问题。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社区(村)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3、做好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用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凝聚人,把广大知识分子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对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知识分子中有影响、有权威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培养联系人,提高培养教育工作的质量。

  4、重视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着眼于党员队伍的长远建设,着眼于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抓好对广大青年的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青年骨干和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继续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5、重视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企事业单位、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外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范围,主动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对年纪轻、思想政治素质好的要重点培养。 四、发展程序 1、 申请入党 (1)、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缴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审看:主要审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入党申请书是否包括入党申请人个人简要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是否有亲笔签名以及签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等内容。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注意:经审核符合以上接受条件的,党支部应及时向入党申请人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随后建立发展党员档案,谈话过程应做好谈话记录。 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经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2)、街道党工委备案。 材料: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以及备案报告等。 审查:党工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审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情况,提出建议报党工委书记审定。 注意:街道党工委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审查合格的发《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支部负责按培养教育进度据实填写。 (3)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经街道党工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应向入党积极分子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并将其编入党小组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培养联系人。 (4)、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如实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受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3、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实发展对象人选。 注意:支委会研究决定后要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 (2)、上级党工委备案。 材料: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备案报告等。 审查:党工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审查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情况,提出建议报党工委书记审定。 注意:党工委应在1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3)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主体:基层党工委或县级党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方式:集中培训。 内容:注意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4、 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委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注意:审查合格后,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其他需要上级党工委审查的材料以及预审请示,报上级党工委预审。 (2)、上级党工委预审。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1个月之内完成预审;党工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对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主要产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主要问题是否清楚;是否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合格;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各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等;基层党工委原则上要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预审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3)、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4)、支部大会讨论。 范围:经基层党工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 时间:支委会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5)、党工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工委审批前。 人员:党工委委员。 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工委汇报。 (6)、党工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要求: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 注意: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受、审批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做好思想工作。 (7)、区委组织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入党宣誓。 时间:上级党工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进行,不得放在转正后进行。 组织:基层党工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奏。 (3)、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1年。 注意: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及时填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4)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注意: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5)、支部大会讨论。 时间: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之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受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党工委审批。 时间:3个月内。 要求: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工委或区级组织部门保存。 具体程序和模板详见2018年12月《临渭区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工作指南》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五、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入党前集中培训制。凡列入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经党工委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凡未经过入党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培养教育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予发展。 (二)严格执行政审制度。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思想品德及相关材料。加强对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大气污染防治、维护稳定、社会公德、扫黑除恶方面的考察力度。凡未经过政审或政审不过关的不予发展。 (三)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前,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公示制的要求,公示前党支部要按规定要求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进行民主测评,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然后分别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等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未经公示或公示不过关的不予发展。 (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凡拟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预备党员,在党员大会召开前,报党工委和区委组织部进行预审,重点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和列为发展对象后的集中培训情况,看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政审是否合格,符合要求后区委组织部下发入党志愿书,党支部方能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凡未经过预审或预审不过关的不予发展。 (五)严格执行党组织考察结果署名制。吸收为预备党员前,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干事要到所属党支部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党支部召开相关会议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参与考察的人员和所属党支部书记要在重点发展对象考察表上署名。 (六)严格执行团组织“推优”工作制。凡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入党,必须经过共青团组织“推优”,未经共青团组织“推优”的不予发展。 (七)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制度。申请入党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召开支委会,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要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工委召开会议要对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进行审批(审查);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必须实行票决制。凡未经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工委会议发展党员的,一律不予认可。 (八)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追究的对象主要是党支部(总支)及其书记、副书记、组织干事、组织委员、“推优”团组织的负责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 六、相关要求 1、各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支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取消党员资格;对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各支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对不能做到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不能发展;对存在信念模糊、动机不正、不听组织指挥、隐瞒处分错误等问题的不能发展;对存在表现平庸、没有特长、口碑不好等问题的不能发展;对存在涉黑涉恶、参与黄赌毒、越级上访、干扰中心工作、涉及犯罪等问题的不能发展。 3、要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加强跟踪培养,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发展党员“两严一宽” 和“三优先”、“三不发展”原则。“两严一宽”即把党员发展条件要严格、资格审查要严格、发展党员数量要适当放宽; “三优先”即优先从村组干部、群众代表、退伍军人和返乡创业大学生中培养积极分子;“三不发展”即在外务工不发展、在外学生不发展、在外工作不发展。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推荐访问:发展党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 意见
上一篇:6系家用车3-4月传播推广项目分析:推广项目
下一篇:四年级下册音乐教案-,5.4小溪流水响叮咚|人音版(2012):四年级人音版下册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