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0-26 点击:

XX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全国及省市人大“三个决定”精神,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期,我们就XX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近年来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县以“一法一办法”“三个决定”为遵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大监督,野生动物保护不断加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重视解决。

一、XX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XX是林业大县,也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县共有林地面积X万亩,野生脊椎动物X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X多种。县域内共有野生动物养殖户X家,人工繁育野生动物X种,数量X万只(头、条)。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及全国人大、XX省人大、XX市人大“三个决定”精神,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宣传,全面普及。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相继出台“禁野”决定,既是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的长远之计。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三个决定”为我县提升野保工作水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提供了“尚方宝剑”,落实“三个决定”精神,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重大的政治责任,丝毫不容懈怠。为此,全县采取多项措施,迅速发起“一法一办法”及“三个决定”宣传攻势。一是印发资料,及时宣传。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全文转发“三个决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决定”精神,同时,还引导县内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宣传、自觉遵守“禁野”相关要求,争当执行“三个决定”排头兵。县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发放“禁野”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组织学习,集中宣传。县林业局集中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一法一办法”及“三个决定”,做到执法必学法、执法必懂法、执法必用法。全系统150余人参加学习,所有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了“一法一办法”及“三个决定”基本要求;
三是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县林业、公安、卫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在全县交通路口、城镇农村、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悬挂固定标语300多条,营造浓厚“禁野”氛围;
四是动用车辆,流动宣传。全县11个镇(区)出动宣传车20多台(次),深入村组进行流动宣传,努力做到“禁野”意义人人明白,禁野要求家喻户晓;
五是借助媒体,持续宣传。做到电视有画面和滚动字幕、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动态,同时,群发“禁野”微信、短信5万多条,不断扩大知晓面;
六是突出重点,定向宣传。对野生动物养殖、猎捕、运输、经营、加工等60多户重点对象多次上门宣传,做到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全社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禁野”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密切监测,精心保护。野生动物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加强野生动物监测、保护等日常工作,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近年来,全县以“一法一办法”为遵循,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建立网络,全面巡护。成立县、镇、村三级管护网络,落实生态巡护人员X余人,实行网络化管理、常态化巡护、规范化考核,基本实现了管理巡护无盲区;
二是界定区域、空间保护。全县划设天保、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重要生态保护区X多万亩,为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提供了理想空间;
三是密切观测,科学保护。XX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动态监测直报点,全县共设置6个观测点,对野生动物实施全天监测、全面监测、全活动监测,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是开展救治,强化保护。几年来共收养救治野生动物X只(头、条),康复后全部放归自然。

(三)依法打击,保持高压。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三个决定”一靠宣传,二靠管理,关键还要靠执法。过去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食用野生动物长期禁而不绝,核心问题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力、打击不狠。去年以来,我县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一是明确职责,分头打击。针对野生动物执法涉及的猎捕(杀)、运输、交易、食用四大环节,为了落实“四个全面禁止”要求,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分头打击。林业部门打源头,近几年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X起,公安、交通部门打击非法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非法交易和食用。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实行“日巡检”制度,执法人员每天在重点区域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场所全覆盖排查,采取与相关平台协作、第三方监测、大数据搜索等方式,对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加强监测,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作用,及时受理相关涉及野生保护动物的投诉举报;
二是注重联动,集中打击。野保工作不是林业部门一家的事,需要整体联动,形成保护、执法、打击三个闭环。为此,县政府牵头,不定期组织林业、公安、市场、交通、卫建、农业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近几年共开展联合执法X次。今年2月以来,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对县内农贸市场、超市、部分野生动物养殖农场、合作社、商户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期间先后出动监管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农贸市场X家,商场超市X家,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X家,检查经营户X户,其中餐饮店X户,其他野生动物经营户X户,协助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X个;
三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在全县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和食用四类对象底数。据排查,全县共有X户(人)从事涉及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相关部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去年成功打掉一个团伙,涉及X省X人,涉案金额X余万元。

(四)引导转型,重建业态。“三个决定”对人工养殖野生动物从法律上消除了模糊及空白地带,实现了野生动物应保尽保、应禁全禁,既体现了全面从严的要求,又从实际出发,保证了科研等正常活动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客观需求,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和积极响应。围绕落实“三个决定”,我县积极推动“三转”。一是养殖转产。由于野生动物养殖户对“禁野”毫无准备,骤然陷入 “养不得、杀不得、卖不得”的困境。为了帮助这些养殖户消除“阵痛”,实现“软着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林业局对全县25家野生动物养殖户逐户上门宣传,帮助研究对策,探索利用存量资产转产转型,发展相近的替代产业,在上级相关补偿政策尚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及时安抚了养殖户情绪,妥善化解了不稳定因素;
二是消费转型。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拒食野味,自觉追求健康生活,先后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书3万余份,发送短信、微信5万多条,非法贩野食野现象基本销声匿迹;
三是经营转向。对过去从事野生动物收购、储存、交易、食用的经营人员及场所,要求全部转营其它项目,目前全县野生动物交易、餐饮场所全部取缔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尽管取得很大成绩,得到上级肯定,但这项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部门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保护意识不浓。国家虽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基层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时紧时松,2003年、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野保工作引起各级各方高度重视,宣传力度声势较大,人民群众对野保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较高,但在其他时段野保工作宣传还不够,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发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尚不多见,部分经营者、消费者对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把握不准,无意识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二)陋习革除不易。长期以来,少数人以食野为荣,借食用野生动物来显摆身价地位,食用野生动物或明或暗、屡禁不止。新冠疫情发生以后,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大为减少,但疫情结束后,食用野生动物现象还有可能反弹,全域内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食野习惯短期内仍然难以根除,打击捕野贩野食野仍然任重道远。

(三)工作衔接不紧。长期以来,诸多部门同时承担野生动物保护的职责,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协作不够经常,对野生动物猎捕、运输、交易、食用各环节的监管脱节现象时有发生,部门失职错位越位现象仍然存在,失责追责不够到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各部门虽然也组织开展过一些联合行动,但还没有形成长效管用的协作机制,野生动物保护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还是单兵作战,没有形成合力。

(四)打击力度不够。野生动物执法重在打击,但以往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致使相关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以立案入刑,但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很少能办成刑事案件,除非经营额达到一定数量。执法部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一般都会就低不就高,对违法人员不能形成震慑、伤及“元气”。2013—2019年,县水镜农贸市场个别商户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虽然每次都被处没收野生动物并罚款,但由于经营野生动物利润丰厚,相对而言,违法成本较低,导致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屡罚屡犯。

(五)保障机制不强。主要表现为“三缺”即缺专门机构、缺专业人才、缺预算经费。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队伍年龄大、学历低,执法水平不高。2003年组建县林业局野保股,编制1人,2006年批准成立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与县森防站合署办公,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虽然11个镇区林业站都加挂了野生动物保护站,也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由于没有编制,专业人才难以引进,引进了也难以留住。全县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人有专业背景。2013—2019年,全县11个镇区林业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仅办理了3起野生动物案件,基层林业执法人员绝大部分精力还是放在木材管理上。

三、对策及建议 全面落实“禁野”决定不是一时之需,而是长久之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作风建设“攻坚年”的有关要求,结合XX“三县战略”实施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鲜明的人民立场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强化执法监管,提升司法权威,加强督责问效,推进公众参与,进一步推动“一法一办法”“三个决定”在XX落地见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落实全面“禁野”决定,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水平,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继续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宣传,将“一法一办法”“三个决定”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积极推动相关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社会、进学校,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保护、重视保护、参与保护、自觉保护、依法保护的浓厚氛围。要结合疫情防控,广泛宣传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新规定新要求,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不敢吃、不想吃、耻于吃”野生动物的良好风气。要积极宣传《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区分畜禽和野生动物,熟知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有效避免无意识违法。

(二)加大保障力度,提升管理水平。要站在落实“三个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保障机制,做到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人员、经费、职能四落实,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干事。要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大野生动物保护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的野保专业队伍。

(三)加大协同力度,强化全程监管。野生动物保护包括多个环节,牵涉多个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的需要,进一步定责、明责,严格督责、追责,推动部门履责、尽责,切实解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由县政府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组织开展联合行动,确保全县域无真空、全链条无短板。

(四)加大执法力度,发挥震慑作用。要充分运用法律“利剑”,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衔接和贯通,及时侦查、起诉、审判相关案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力度。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要依照相关《决定》精神,从严从重从快处置,使涉案者付出惨痛代价,在全社会形成强烈震慑。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约束,进而带动全社会严格遵过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党员干部要像对待酒驾一样,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法责任,也追究违纪责任,从而使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真正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要增加频次、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切实推动“一法一办法”“三个决定”落地见效。

(五)加大转型力度,确保大局稳定。目前我县部分野生动物养殖户已不堪重负,情绪非常躁动。在相关配套政策还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深入细致地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帮助其转产转型,同时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上级补偿及转型扶持政策,对现有野生动物养殖户要区分情况、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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