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一批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1591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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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5105042017000326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一批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²四川( 宜宾 )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兴文县人民法院 共同编制

 二〇一七年十 二 月

 标书编号:

 ZY20170773SC- - YB

  1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

 2 2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 .........

 4 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21

 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项目要求

 ................................ .....

 31

 第五章

 谈判办法

 ................................ ...............

 41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46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受兴文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兴文县人民法院 科技法庭设备一批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编号:

 5105042017000326

 二、 项目名称:

 兴文县人民法 院科技法庭设备一批 。

 三、 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科技法庭设备一批

 2 套 一个 四、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供应商承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09:00 时- 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座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 栋 3 楼 楼四川中意招标有

  3

 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1 10 00 0 元/ / 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7 2017 年 年 12

 月 月 9 29 日 日 9 09 时 时 0 30 分至 0 10 时 时 0 00 分( ( 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12

 月 月 9 29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分( ( 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按要求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

 宜宾市 兴文县交易中心。

 。

  八、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采购人:

 兴文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赵先生

  地

 址:

 兴文县古宋镇环城南路 162 号

  电

 话:15183188093

 十、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 栋 3 楼 邮

 编:644200 联 系 人:盘女士 联系电话:0831-2628768

  4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兴文县人民法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

 称: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 栋 3 楼 3 采购项目名称 兴文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一批 4 资金来源 资金已落实 5 限价范围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34 万元,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谈判供应商在进入二次报价环节,为防止恶意报价和不诚信报价可能导致本项目实施质量上的风险,请各谈判供应商认真分析本项目谈判需求,做好成本及利润的分析,控制,科学合理的报价。

 本项目从进入二次报价起每一次报价须结合项目成本利润,若二次报价差别太大,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说明报价差异的原因,若不能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则视为无效报价。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 服务时间、地点、工期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8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9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0 答疑会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1 成交履约

 成交谈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12 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谈判有效期 谈判截止之日起 90 天。

 14 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6800 元整;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无效。必须注明 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收款单位: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9576021000008483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交款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7 27 日

 (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两种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须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以其他交款方式( ( 如现金存款方式) ) 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

 15 签字盖章 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6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及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和“电子文档”字样,否则视为无效谈判;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电子文档 1 1 份U (U 盘) ) 。

 17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8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成交金额的 5%。

 账户名称:兴文县人民法院 。

  账

 号:

 2314

 5181

 0910

 0011

 381

 开

 户

 行:工行四川宜宾分行兴文支行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约定。

 19 代理服务费 5100 元整( (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监狱企业

 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企业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报价加成 6%,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21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谈判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7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是兴文县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谈判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谈判供应商。

 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谈判邀请”第六条的资格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 谈判费用

  4.1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一切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

  8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所投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所投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所投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6 6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6. .1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谈判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9

 (1)谈判邀请;

  (2)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4)谈判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竞争性谈判项目及要求; (6)谈判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6. .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谈判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7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谈判供应商要求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谈判截止日2 天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8 8 . 答疑会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0

 三、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10 .计量单位

 10.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 11 1 . 谈判货币

 11.1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

 1 12 2 .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1 13 3 .知识产权

 13.1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3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4 本竞争性响应文件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1 14 4 .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不包括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信的报价是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单独制作,并在谈判小组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递交,作为评审的依据。

 有关最后报价的制作和注意事项请见响应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 4 .1 报价部分

 “报价”指包括“谈判函”、“谈判报价表”等响应文件第三章所列各种报价表格内容。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谈判人的报价是谈判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谈判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谈判人在每一次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谈判处理; (3)谈判人应在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表”中,标明报价金额; (4)谈判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5)本项目从进入二次报价起每一次报价须结合项目成本利润,若二次报价差别太大,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说明报价差异的原因,若不能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每个包从进入二次报价起每一次报价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说明报价差异的原因,若不能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则视为无效报价。

 1 14 4 .2 技术部分

 谈判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应答,谈判人的应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对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进行响应; (2)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 商务部分

 谈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函; (2)谈判人公司简介(尽量体现公司实力并突出公司专长);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注:可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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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自行出具的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 2017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的行为的承诺函; (7)谈判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针对本次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谈判保证金凭证。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即电汇凭证(回单)或银行进帐单(回单)的复印件(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加盖谈判人公章(鲜章)),否则将视为无效谈判;

 (10)承诺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并在 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时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jzytz/4028868753baf0650153f54214603773.html)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承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12 2)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3)其他有利于谈判的证明材料。

 注:注意:1 1 、新成立的公司在社保和纳税及财务方面涉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予以通过处理。

 2 2 、 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必须清晰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 鲜章) ) ,若证明材料无法辨识或未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 鲜章) ) 的,则该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则可能被视为虚假响应。

  13

 14 .响应文件格式

 14.1 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谈判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定。

 15 .谈判保证金和 采购 代理服务费

 15.1 谈判供应商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15.2 谈判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同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15.3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拒绝。

 15.4 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办理谈判保证金,逾期将不予办理。

 15.4 谈判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如果谈判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6 .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14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谈判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U 盘)1 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谈判。

 1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

 17.5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谈判。

 17.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7.7 响应文件所附方案中任何部分的缺失,均被认为谈判主体在重要方面未能遵守有关条款规定,直接影响对谈判主体的评审。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2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3 供应商应将最后报价信封装在信封(或文件盒)内,在谈判小组确定的

  15

 时间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8.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公章)。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谈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谈判程序

 20. 谈判流程

 20.1 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要求,依法成立谈判采购小组。

 20.2 谈判方式为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0.3 谈判顺序按谈判供应商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顺序进行谈判。

 20.4 谈判小组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里所规定的要求审查响应文件,可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结合采购需求的特点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以有利于项目建设和体现项目需求为原则。

 20.5 响应文件不符 合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谈判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注:可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自行出具的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 2017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未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16

 (7 7 )承诺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时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jzytz/4028868753baf0650153f54214603 773.html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 8 )

 供应商承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9)其他属于竞争性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无效谈判情况的。

 20.6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谈判报价应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谈判将被拒绝。

 20.7 报价如属 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处理:

 (1)未提交有效足额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 (2)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信,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供应商在最后报价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6)违反竞争性谈判纪律的。

 20.8 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20.9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17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响应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0.10 谈判报价可以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进行,即谈判报价及谈判结束后报价,每次报价不得公开(谈判供应商按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报价表的格式报价)。

 20.11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0.12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和服务能力更优秀的优先。

 20.13 只有在谈判双方接受对方的条件并能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方可成交。

 20.14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五、定标

 21.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涉及小微企业,则先计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即小微浮 企业价格下浮 6% 进行计算)后再进行价格比较(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果报价相同的则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

 22. 定标程序

 22.1 评委会将谈判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22.3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5 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谈判资料。

  18

 23 .成交通知书

 23.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5. 采购人增加合同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谈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 履约保证金

 26.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竞争性响应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6.2 如果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间前,没有按照竞争性响应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不予其签订合同,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

 27. 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 验收

 28.1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8.2 产品严格按照行业及国家相关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废

 标

 29. 废标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谈判纪律要求

 30. 谈判供应商不得具 有的情形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20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供应商,属于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九、支付货款

 31. 支付方式

 31.1 经验收合格后,由兴文县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按规定向成交人支付成交金额。

  21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

 判

 函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谈判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或服务,谈判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谈判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及相应电子文档(U盘)1 份。

 5、我方承诺,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截止之日起 90 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承诺不得恶意报价。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主体方提供即可。

  2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谈判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23

 三、谈判报价表(第一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内容 第一次报价(元)

 1

  谈判报价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1、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按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2、价格栏可以由供应商代表用手写体填写。

 3、第一次谈判报价应包括响应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4 4 、不可竞争费用不可变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公章)

 年

 月

 日

  24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要求(商务部分 13.3)

 谈判应答 详见响应 文件第

 页

  注:1、供应商须根据谈判文件 13.3 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的,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25

 五 、谈判人基本情况表

 谈判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26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以产地为准。

  4 、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序号 产 品 名称 规 格 型号 品 牌及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27

 七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1

  谈判报价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1、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按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2、价格栏可以由供应商代表用手写体填写。

 3、谈判报价应包括响应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4 4 、不可竞争费用不可变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公章)

 年

 月

 日

 注:在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后,现场递交,可不做在响应文件中。

  28

  八 、 供应商履约能力 一览表及相关证明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

 注

  注:谈判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29

 九 、承诺函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实质性要求)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实质性要 求)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谈判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实质性要求)六、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实质性要求)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实质性要求)八、我方承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我方成交,则在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书》(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jzytz/4028868753baf0650153f54214603773.html)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成交或成交资格。

 (实质性要求)九、我方承诺,在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

  30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谈判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1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注:1. 若未提供此表的则不享受残疾人企业价格折扣。

  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于 例不低于 25% (含 25% ),于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32

 十一、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注:1 、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 号,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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