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港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 1 -

 某港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某港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港区环境质量,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港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领会区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通过规范港区码头市政道路水洗机扫标准、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硬件建设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公转铁、完善岸电设施、开展集疏港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强化水污染排查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港区环境综合治理走深走实走细,确保港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力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生态环境红线意识,形成港区环境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全面贯彻执行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减少污染源排放;建立港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港区管理标准化水平;引入环境治理考核奖惩制度,保障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任务

  - 2 -

 (一)

 码头、仓储物流 企业 生产作业扬尘治理

 严格按照散货码头作业相关要求,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 控制技术规范》DB13/T 2352 -2016,进一步完善环保治理设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有效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1 、运输车辆 扬尘治理

 (1)堆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轮胎、槽帮经冲洗清洁后,方可进入市政道路。

 (2)车辆清洗用水应设有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3)装载合理,禁止超载、超限。

 (4)车辆密封、苫盖良好,低速行驶,防止二次扬尘。

 2 2 、厂区内道路 扬尘治理

 (1)定时使用洗扫车、洒水车等进行清扫冲洗作业,每天至少四次(冬季冲洗作业可视天气情况调整频次)。

 (2)设置交通标识,严禁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行为,导致洒落物料产生扬尘。

 (3)安排工人专门进行道路清扫,物料洒落时及时清理。

 3 3 、码头区 扬尘治理

 (1)散料接卸过程中,保证环保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2)控制抓斗抓取料升起时,在舱内抖落多余物料。

  - 3 -

 (3)作业舱门附近船体与码头作业面间设接料设备,防止物料直接撒落入海。

 (4)使用抓斗卸船时,落料落差不得超过 1.5 米。

 (5)码头区平台设吸尘车、清扫车和冲洗车(或高压洒水车、洒水箱等),每次作业完成后及时进行清扫冲洗,保持干净、湿润、不起尘。

 4 4 、堆场区 扬尘治理

 (1)各码头散货堆场按规范安装喷淋设施,并按要求启动。

 (2)要设置四周封闭的防风抑尘网并定期维护。

 (3)散状物料按照要求入棚入仓或苫盖,苫盖的货堆作业时只留作业面,场地定期清扫。

 (4)堆料机作业时必须控制落料高度不得超过 1 米;物料垛高度低于堆料机最低位高度(初始堆料)时,堆料机应处在最低位进行堆料作业。

 (5)堆场区配备清扫车、洒水车、雾炮车等,作业期间对作业面喷雾降尘,作业完毕后及时清扫冲洗,货垛四周安排工人随时清扫。

 (6)非码头散货堆场建设全封闭防风抑尘网,未建禁止进行运营散货物料。

 (7)加强堆场区周边的绿化、硬化、净化,做到非硬即绿,整洁无垃圾、杂物。

  - 4 -

 5 5 、传送设备 扬尘治理

 (1)输送带密封系统定期维修,严防泄漏。

 (2)输送带转接装置做好密闭工作,保证在转弯处没有物料泄露现象。

 (3)定期进行输送廊道下方的道路清扫。

 6 6 、落实好企业 “ 门前三包 ”

 各港口企业、物流企业门前有货运车辆进出的区域(如堆场出入口)要重点做好日常保洁,实行“门前三包”,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清扫、洒水工作方案,保洁作业时间段要与生产、运输环节保持一致,除洒水作业外,要有专门的洗扫车负责清扫。由各属地园区督导企业按方案落实,方案报港区管委会备案。

 7 7 、其他硬件要求

 除固定式环保设施外,各港口、物流企业要按以下标准配备移动式设施设备:专业矿石码头至少配备清扫车 4 辆(其中洗扫车至少 1 辆)、洒水车 4 辆;专业煤炭码头至少配备清扫车 1 辆、洒水车 2 辆、雾炮车 2 辆;散杂货码头至少配备清扫车 4 辆(其中洗扫车至少 1 辆)、洒水车 4 辆、4 台雾炮;非码头散货堆场至少配备洗扫车 1 辆、洒水车 1 辆、雾炮 2 台。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港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港口物流园区、装备制造园区、钢铁电力园区、综合保税区及港区相关企业

  - 5 -

 完成时限:长期(相关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的,2021 年 6 月底前完善到位,其中,车辆冲洗装置一个月内完成安装,洗扫、洒水设备不足的,一周之内完成配备)

 (二)港区市政道路 日常保洁

 严格按照市政道路清扫标准,保持路面清洁干净,露出道路本色,无污物、无浮土,车过不起尘。

 1 1 、甸头一、二号路 保洁 。日常配备洗扫车 2 辆、洒水车 3 辆,从 7:30 至 18:00 循环洗扫和洒水作业;保洁员 6 人,每人分段网格化管理,从 7:30 至 18:00 工作时间做好自身区域保洁。

 2 2 、贵阳路和港池岛西环路 保洁 。日常配备洗扫车 1 辆、清扫车 1 辆、洒水车 1 辆,从 7:30 至 18:00 循环洗扫和洒水作业;保洁员 8 人,每人分段网格化管理,从 7:30 至 18:00 工作时间做好自身区域保洁。

 3 3 、西港路 保洁 。日常配备清扫车 1 辆、洒水车 1 辆,从 7:30至 18:00 循环洗扫和洒水作业;保洁员 3 人,每人分段网格化管理,从 7:30 至 18:00 工作时间做好自身区域保洁。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港区建筑工地治理

 建筑工地必须达到八条验收标准,即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实现“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土石方作业雾炮全覆盖,房屋建筑工地结构作业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0.5 米,

  - 6 -

 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工程主体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尘。对未落实扬尘防治八条措施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完善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 四)

 )

 “ 散乱污 ” 企业排查整治

 全方位、地毯式对港区各企业进行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实现动态“清零”。对发现的无任何手续、不符合产业规划的小作坊、加工点、修理厂、倒料场等进行清理,对各堆场配套的筛分设备公司等手续不齐全但符合规划的企业予以保留,协调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 五 )大力推进 “ 公转铁 ”

 全力推进公转铁专用线建设,首钢工业站至实业港务专用线联络线改造工程年内完工;实业铁路装车专用线五六线工程和矿石码头公司铁路装车系统工程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全年实现铁矿石“公转铁”运量 2000 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区铁路办

  - 7 -

 完成时限:2020 年年底 ( 六 )加快岸电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靠港船舶岸基供电,实行码头岸基供电管理,新建码头必须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码头对进出港口船舶实施船用岸电管理模式,逐步实现“船用岸电,以电代油”。年底前完成 3 套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责任单位: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年底 ( 七 )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1 1 、疑似入海排污口治理 。有序推进疑似入海排污口的监测和溯源工作,准确掌握排水情况,全面查明排放来源。根据监测和溯源情况,因地制宜、分门别类、依法依规地制定整治方案,针对每一个排污口明确整治标准、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一口一策”。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园区(功能区)

 完成时限:按照市达任务要求 2 2 、生活污水、含尘雨水治理 。各码头要严格按照雨污水处理标准,生活污水全部经过污水处理厂或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含尘雨水全部经过含尘雨水处理站收集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严

  - 8 -

 禁违规排放。未建设设施的码头、物流企业要制定计划,尽快完成。

 责任单位:港区各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未建含尘雨水处理设施的,2020 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1 1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以孙贵石、张贵宝同志为组长,缐立峰、徐伟同志为副组长,政府办、生态办、住建、环保、公安、交通、港区委、各码头企业所在园区管委会等为成员的某港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港区管委会,负责某港区环境整体提升工作的具体实施。

 2 2 、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为行动主体,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各自职能,对本单位任务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按照“五个一”标准制订详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3 3 、 严肃执法检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园区环保所(局)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各港口企业、物流企业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处罚。区交通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要深入推进“全域治超”执法,采取“固定+流动”路警联合治超等方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散装货物苫盖不严飘洒以及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六不放行”原则;要加大对源头企业巡查检查力度,突出突击检查和夜查,抽查出场

  - 9 -

 车辆和磅房过磅记录,严禁“大载”及不按要求苫盖等违法行为。区公安局要在划定的港区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安装设置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在电子设备未覆盖区域加大人工路检路查工作力度,对闯“禁用区”的高排放车辆进行电子抓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在禁用区入口等处设置明显标识,有效引导高排放车辆绕行。

 4 4 、 提高 科技管控水平。加快推进某港移动源排放综合管控体系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和工程建设,利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清单、数值模拟、环保物联网及大数据分析、天地一体感知、特征污染溯源、热点网格识别等先进技术,在港区范围内建成贯穿“量化溯源-动态分析-管理决策-执法监管-深度治理”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体系,为某港精细化管控和精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实现港区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

 5 5 、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期间,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基础上,按照应急响应级别,有针对性采取强有力的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源、移动源、工业源等管控要求,形成政府组织实施、企业具体落实、全民共同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减缓重污染程度,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6 6 、强化考核奖惩措施。领导小组按照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和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每月打分排名,对于不达标企业严肃处理,对于每月排名后三位的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督促其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整改;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区环保、交通、公安、住建等执法部门依法对相关企业顶格处罚,

  - 10 -

 并由区纪委监委视情节严重程度向相关企业纪检部门出具问责建议;区住建局对服务外包企业落实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在港区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由区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7 7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港区环境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坚持日常巡查督导,常抓不懈,避免死灰复燃。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联动,对污染港区环境违法行为精准打击。要严格项目准入制度,避免对全区经济拉动作用不大的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进入港区;同时,对屡次被上级执法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且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资质。

推荐访问:港区 实施方案 整治
上一篇:述职报告中工作心得怎么写
下一篇:养护工人工作总结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