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A5楼保障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补充协议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
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补充协议
工程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 委托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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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补充协议
委托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双方于 2013 年 2 月 22 日已签订《崇文重点镇保障房 8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计划的调整,需增加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量。
为此,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监理工作,工程量增加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名称: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工程监理 二、工程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 三、新增监理工程内容: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一期 A4、A5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 3.9 万平方米。
四、新增监理工作酬金:含税监理服务费包干综合费率及结算方式仍按原合同执行,暂定含税监理服务费为(大写)肆拾玖万元整(RMB:490000.00元)。
五、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原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合同的内容为准。
六、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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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页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订立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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