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招标文件参考版+】 招标文件的组成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3-22 点击:

  

 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

 户内设备改造项目

 (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二○一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项目概述及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设备改造项目(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采购数量: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设备改造项目(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3家

 采购用途: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设备改造项目(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设备改造改造项目(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蓄热式电暖气采购、安装;户内线路改造费用纳入电取暖设备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并由中标企业施工。户外线路(表箱至户内配电箱,含配电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设备生产企业具备【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含)以上或【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两年内未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2. 投标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3.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含三证合一),且年检合格、有效。

 4. 投标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6.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用电热取暖器具或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项目。

  7. 投标企业需具有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8.蓄热式电暖器具有有效的CQC产品认证;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JG/T236规定的蓄热式电暖器的全部检测项目。

 9.投标人需出具厂房土地所有权或厂房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10.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日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 投标企业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如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必须是唯一授权)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用户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3)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天9: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15:00

 开标时间:2017年

  月

 日15:00

 开标地点: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机电安装资质证书、ISO9001及ISO14001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土地厂房所有权证或土地厂房使用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1.1

 项目名称: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设备改造项目(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

 招标人名称:

 采购内容:廊坊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设备改造项目(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类),包括蓄热式电暖气采购、安装;户内线路改造费用纳入电取暖设备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并由中标企业施工。户外线路(表箱至户内配电箱,含配电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项目编号:

 2

 3.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设备生产企业具备【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含)以上或【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两年内未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2.投标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含三证合一),且年检合格、有效。

 4.投标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6.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用电热取暖器具或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项目。

  7.投标企业需具有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8.蓄热式电暖器具有有效的CQC产品认证;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JG/T236规定的蓄热式电暖器的全部检测项目。

 9.投标人需出具厂房土地所有权或厂房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10.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日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 投标企业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如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必须是唯一授权)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用户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3)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现场踏勘:不组织。

 4

 1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5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15:00(北京时间)。

 6

 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可接收电汇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提供汇票请在投标文件附付款证明,如不提供证明招标公司不提供查询,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若采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将电汇底单附到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 :

 开

  户

  行:

 帐

 号:

 7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8

 ※条款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需满足的要求:详见前附表第2项;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项目概述及用户需求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后所提交的所有答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5)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内为有效期。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可接收电汇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5)。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若提供的投标文件份数不够视为无效投标),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胶装,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内容与正本出现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褪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一起密封一包,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密封一包,共计两包。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正、副本”或“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字样,并在密封条上下齐缝处各加盖两枚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公章,投标文件未严格按以上要求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废标。

 14.2 每一密封包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公章各两枚。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废标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5.4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5.4.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密封的;

 15.4.2 投标文件未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3)工期及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上有实质性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7)投标文件中附带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9)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条款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19.6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9.7 废标情况

 19.7.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7.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9.7.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0.2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前三名为入围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企业进行实地考核,严禁出现空壳或借壳企业考核时若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与招标文件要求条件不符,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未入围单位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1. 中标通知

  21.1《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中标服务费

 23.1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如下: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收取中标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每家入围单位人民币肆万元整,入围单位只作为各乡镇比选被邀请单位目录,并不代表入围一定有工作承担,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合同签订由各乡镇街道和后续比选中标单位签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同意接受本条款。

  24.履约与服务验收

 24.1本标履约是指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人员、物资按时配备到位,按时入场接管项目,逾期未能接管的,应提供采购人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否则按无法履约处理,中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5.1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6.法律责任

 26.1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表

 序号

 内容及合格条件标准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是否通过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设备生产企业具备【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含)以上或【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I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企业必须出具厂房土地所有权或厂房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日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合格投标人要求)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表2、符合性审查评审表

 序号

 符合性完整性条件

 评审结论

 1

 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2

 服务时间及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

 投标文件中附带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

 投标保证金形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号条款及其他强制性条款的。

 注:只有全部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投标人评价50分,服务方案45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5分,详细评分细则见后。

 序号

 项目

 构成

 评审细则

 分值

 1

 投

 标

 人

 评

 价

 50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在1亿(含)以上的,得7分;注册资金在5000万(含)以上的,得5分;注册资金在3000万(含)以上的,得3分;注册资金在3000万以下的,得1分。

 1-7

 2016年投标人资产合计

 投标人2016年资产合计4亿(含)以上的,得7分;

 资产合计2亿(含)以上的,得5分;资产合计1亿(含)以上的,得3分;资产合计1亿以下的,得1分。

 1-7

 2016年投标人利润总额

 投标人2016年利润总额3000万(含)以上的,得7分;利润总额2000万(含)以上的,得5分;利润总额1000万(含)以上的,得3分;利润总额1000万以下的,得1分。

 1-7

 2016年投标人净利润

 投标人2016年净利润3000万(含)以上的,得7分;净利润2000万(含)以上的,得5分;净利润1000万(含)以上的,得3分;净利润1000万以下的,得1分。

 1-7

 投标人技术人员实力

 具有高级职称,每人0.5分,具有中级职称,每人0.3分,本项最高5分。

 0-5

 投标人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分)

 信用等级AAA(1分)

 0-6

 投标设备蓄热率

 蓄热率62%(含)以上,得3分;蓄热率60%(含)以上,得2分;蓄热率60%以下,得0分;提供一份检测报告。

 0-3

 蓄热电暖气产品认证

 CQC产品认证(3分)

 具有CMA标志的电磁强度检测报告(1分);

 具有CMA标志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1分)

 0-5

 业绩

 具有煤改电相关业绩,1项1分,最多3分。

 0-3

 2

 服

 务

 方

 案

 45分

 安装进度计划

 横向比较进度计划的合理性,

 进度安排合理,保障体系完善,措施有力可行得8-10分

 较合理,保障体系较完善,措施较有力可行5-7分

 欠合理,保障体系欠完善,措施不可行0-4分

 0-10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横向比较机电安装队伍的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的经历等综合实力,保障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配备队伍、管理强,体系完善、目标明确,7-10分

 配备队伍、管理差,体系不完善、目标不明确0-3分

 0-10

 与甲方的配合及与各部门协调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清晰、明确、安排合理4-5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0-5

  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合理有效4-5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0-5

 包修保修

 包修6年、有偿保修10年,得10分

 包修5年、有偿保修9年,得7分

 包修4年、有偿保修7-8年,得5分

 包修3年、有偿保修6年,不得分

  供应商承诺与本评分选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项计算

 0-10

  售后服务

 横向比较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得0-5分

 0-5

 3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5分

 装订

 投标文件胶订良好、投标文件目录页码对应准确0-3分

 0-5

 响应

 投标文件响应完整,运用图、表等进行说明0-2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项目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廊坊市

  合   同   书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

  (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采用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投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范围

 本合同标的:            

 详细服务范围: 蓄热式电暖气供货、安装;室内线路改造;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工程施工完毕,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50%;第一个采暖季结束后,15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5%;第二个采暖季结束后,15日内,付清余款。              

 5、本合同服务方案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项目概述及用户需求书

 蓄能式电采暖设备商务及技术标准

 一、企业能力

 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能出具厂房土地所有权或厂房土地使用租赁协议,有合格的检测设备并具备对蓄能式电采暖设备蓄热量及蓄热率的检测能力。

 2.企业开发的相变材料储能电采暖新技术和产品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达到或超过产品、技术相应行业所要求的相关标准。

 二、产品要求

 1. 蓄热式电暖器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贮热式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4)和《电采暖散热器》(JG/T236)等标准。

 2.采用固体蓄热材料的蓄热式电暖器,能够满足室内温度要求,保证居民使用安全;设备表面温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蓄热式电暖器组成材料不得有害健康,正常工作时不得产生有害气体和产生有害健康的电磁波、电辐射等。具有CMA标志的电磁强度检测报告;具有CMA标志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3. 蓄热式电暖器需提供国家认定的相应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JG/T236规定的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的全部检测项目。

 4. 企业开发的相变材料储能电采暖新技术和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需提供相关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全文及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应在醒目位置注明本单位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三、企业信誉及服务保障

 1.企业近两年未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2.生产(或销售)企业必须拥有一支合格的专业安装队伍,且在岗专业安装人员总数量能够满足中标数量安装时间要求。

 3.企业应设有24小时专用售后服务电话,具备全廊坊市6小时内随时上门的服务体系和相应保障能力。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在上门后4小时内完成故障设备更换(小故障即时能够修好),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农户在产品寿命期内无忧使用。

 4.本市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测试,对现场安装或在使用中的蓄能式电暖器进行抽查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运抵现场的设备全部型号由项目管理公司及监理公司进行见证取样并送至国家认定的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相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验不合格,加倍抽样复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仍不合格的视为本批次产品不合格,厂家退货,并一周之内重新送达产品,再次履行见证取样责任,仍不合格取消其供应资格,并赔偿相应损失。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队伍,具备专业人员及服务设施,及时响应最终用户的服务要求,明确维修部的地址。所有中标企业供应产品均要给予居民3-6年的“免费包修期”和6-10年的“有偿保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有偿保修期”内要做到“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

 6.备用机:投标人应必须在每个服务区域内准备全部已安装型号不低于2%的备用机,且不少于

 2台,放置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7. “一户一方案”设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设计热负荷值100W/㎡以上或者根据建筑围护结构等实际情况计算出合理热负荷指标并进行设备选型。

 8.价格承诺:投标人承诺蓄热砖式电暖器每平米造价不超过人民币150元;相变材料储能电采暖技术每平米造价不超过300元。户外线路(表箱至户内配电箱,含配电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户内线路改造费用纳入电取暖设备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并由中标企业施工。

 9. 工期和质保金

 ①※工期:2017年10月31日前必须完工。若2017年11月15日未能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的,再扣除5%逾期惩罚金。

 ②质保金: 总额5%的质保金直至供应企业承诺的质保期完全结束,才可以全额支付(3-6年)。如在保修期内的任一供暖季,发生不满足居民正常供暖的现象,经国家认可的空调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属于因设计、设备、施工原因导致,每次扣除1%质保金,直至质保金全部扣完。如超过2次同类情况,向市级相关部门、市环保局通报情况,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并取消供应资格。如经国家认可的空调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供应企业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一户一方案”的要求,确属房屋围护结构的问题导致供暖质量下降的,由居民自行进行房屋保暖性改造。

 10. 审厂要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者项目管理公司对供应企业开展审厂工作,或者向市农委及相关区县调取相关厂家现场信息,如与投标文件情况存在严重不符合,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1. 连接户内设备的电力线路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实施。

  第

 六

 章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日

 期: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货物说明一览表

 四、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 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六、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

 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经授权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已经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由,对贵业主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5.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文件。

 6. 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

 8. 保证向贵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9.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0. 在开标后,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11.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2.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业主、其它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代表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5. 在投标有效期内,当排名在前的预入围单位放弃入围时,如果招标人另行确定我方为入围单位,而我方出现放弃入围时,我方愿意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出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我方同意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16. 一旦我方入围,在本次项目的入围有效期内,即使业主没有供货需求,贵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代表人均无需向我方承担任何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保证金

 工期

 备注

 说明

 备 注:

 注:

 1. 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货物说明一览表

 (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详细参数

 备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招标编号)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服务及要求”中规定的

 (服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 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 册 地 址:

 传真:电 话:邮 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有资本: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 我方在此声明,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

 3. 最近三年投标服务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服务名称(内容)

 数 量

 服务期限

 运行状况

 …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缴纳证明、银行资信或审计报告证明(办理投标担保则不需提供)见附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资质证书及完税证明等

 :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真实有效。

 (“三证合一”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现附上近三个月社会保证资金缴纳记录及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现附上我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我方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我方由国家认定的相应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JG/T236规定的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的全部检测项目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我方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日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真实有效。

 (注:以上所有证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

 经营范围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五、

 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装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与甲方的配合及与各部门协调工作方案、应急方案、包修保修、售后服务等。(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1、项目技术需求及分类偏离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

 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内容不符,责任自负。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盖章):

 日

 期:

 2、商务条款偏离表

 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内容不符,责任自负。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盖章):

  日

 期:

 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新设企业,需提供当年验资报告。)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中有复印无效等字样,视为无效证件,予以拒绝。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办理投标担保则不需提供。

 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注:1.若投标人选择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严格遵照以下格式出具投标担保函;

  2.若投标人持有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

  (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投标保证金及退款信息

 (采用电汇形式的,须附电汇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按以下格式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退款信息,包括开户行全称、帐号等相关信息,以便招标代理公司在该项目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之用。

 投标人全称:

 帐号:

 汇入地点:

 省

 市/县

 汇入行全称:

 注:汇款账户与退款信息必须一致。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中如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中23.1条规定的中标服务费金额,在招标代理单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前,以支票、电汇、现金形式,向贵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意按上述承诺金额在投标保证金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名称并盖章):

 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日期:

 七、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证明、服务承诺、检测报告等,格式自拟)

 投标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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