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高档楼宇文化环境

来源:税务师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创造高档楼宇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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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商

  业

  机

  密

  请

  勿

  外

 传 合同 第

  号

 合 作 合 同 书

 甲方:上海精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全体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决定在其所管理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 楼宇数字 3.0 ”进行环境美化,并利用其发布实用信息。

 鉴于甲方 具有该方面的专业经验及运作能力,乙方愿与甲方独家合作开展此项目,共同提升物业服务的档次。该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合 作 物 业

  1.楼宇名称:

 楼宇地址:

  二、合 作 方 式

 1.合作原则:

 1)乙方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甲方安装工作以实现如期投入使用; 2)甲方负责楼宇数字 3.0 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 3)甲方负责楼宇数字 3.0 项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乙方无关; 4)无论甲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应向乙方补偿其为实施该项目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支出 (详见本协议第七条)

 2.实施细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楼宇数字 3.0”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2)乙方负责“楼宇数字 3.0”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楼宇数字 3.0 或楼宇数字 3.0 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负责“楼宇数字 3.0”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 4)甲方负责该“楼宇数字 3.0”内信息画面的甑选、制作、更换、调整; 5)甲方必须保证“楼宇数字 3.0”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每两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三、合 作 区 域

 1.安装位置:A/B 座一楼电梯等候厅内各

  1

  台楼宇数字 3.0,共计

  2

  台; 四、甲 方 权 利

 义 务

 1. 甲方权利

 1)在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楼宇数字 3.0 项目由甲方独家运作;乙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安装“楼宇数字 3.0”提供协助; 3)为达到楼宇数字 3.0 项目的合作目的,甲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楼宇进

 行信息画面、“楼宇数字 3.0”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楼宇数字 3.0”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 2)甲方保证“楼宇数字 3.0”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负责“楼宇数字 3.0”的日常维护,根据乙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甲方保证“楼宇数字 3.0”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4)甲方人员在楼宇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乙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5)甲方需按时足额补偿乙方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七条); 五、乙 方 权 利 义 务

 1.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督促甲方为实现楼宇数字 3.0 项目的合作目的而开展工作; 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3)为维持“楼宇数字 3.0”的美观和美化楼宇内环境,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要求甲方立即实施;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补偿费用。(详见合同第七条);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乙方提供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电电源供应等。

 2)乙方尊重甲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

 3)乙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楼宇梯厅内“楼宇数字 3.0”,或擅自覆盖楼宇数字 3.0 任何部分;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4)乙方需及时、如实向甲方反馈业主对“楼宇数字 3.0”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改进工作; 5)在合作期间,乙方应对“楼宇数字 3.0”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有责任尽快通知甲方由甲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六、合 作 期 限

  1.本合作期限为

 贰

 年整,即自 2012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14 年

 5

 月

 15

 日止;

 1)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2)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甲方,无书面通知则默认为愿意与甲方继续合作; 3)本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对合作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作期限自动延续壹期;合作方式以及经济补偿条件不变; 4)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或乙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双方均负有如实告之对方的义务; 5)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并自动延续壹期后,乙方在同一物业内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媒体,甲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前的三个月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若有第三方加入竞争,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就第三方报价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合同书。

 2.双方认可:

 1)合同执行之日起前一个月为合作准备期; 2)若在合同约定开始日期内仍未安装“楼宇数字 3.0”,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合作期限暂不开始计算,乙方需向甲方明确承诺可安装期限,计费为具体安装日,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付费日期; 3)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乙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与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已经发生预付款,则乙方应退还甲方预付款的金额。

 七、经 济 补 偿 方 式

 乙方为实施该“楼宇数字 3.0”项目需进行的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为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所以因此而增加的物业管理成本,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投入量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1.补偿金额:

  每台楼宇数字 3.0 每年补偿费用 5000 元/年,共

 2

 台,合计人民币 10000 元/年(大写

 壹万

 元整);签约期

 贰

 年,共计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

 贰万

 元整)。

 2.支付方式及日期:

 1)该款按每半年支付一次,付费时乙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与甲方支付的支票金额同等的发票; 2)详细的支付时间: 第一次

  2012 年

 5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5

 日

  金额: 5000 元; 第二次

  201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3 年

 5

 月

 15

 日

  金额: 5000 元……以此类推!

 3.本合作周期每满一年,由双方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一次;

 4. 本条约定的费用补偿,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

 八、违 约 责 任

  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免责条件的存在,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该免责条件是指:不可抗力,政策变动,一方破产,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条件 ;

 1.协议期内甲方独家代理乙方梯厅内楼宇数字 3.0 的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或履行类似媒体的广告发布协议,否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贰倍的违约金和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追加违约金,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的楼宇数字 3.0 投入成本等损失;违约金:违约方将赔偿对方合同总额贰倍的违约金。

 九、其 他

 1. 所有权

 1)“楼宇数字 3.0”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2)“楼宇数字 3.0”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自行设计的画面除外)

 2.

 合作拓展

 1)双方合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物业及业主提供更优良的服务,为达到该目的,双方将致力但不局限于本合同所设立的楼宇数字 3.0 项目的合作; 2)凡有利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档次的其他方式方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建议和要求;双方一致认为可行的,可作为本项合作的拓展; 3)双方认为必要的,可就拓展合作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3. 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十、法 律 效 力

 1. 本合同一式 3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如有附件,则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对合同条款的手写修改除非双方盖章否则无效;

 4.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1)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对另一方的履行行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6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公司转让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

  的转让费。

 2、自法人过户之日起乙方承担此公司一切业务及所有债权债务,此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全权处理。

 五、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乙方负责,于 5 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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