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级细则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职务职级细则

 职务职级细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务职级的科学系统管理,规范公司员工职务职级体系设置和价值评估,拓宽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规范、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业务部门指为公司创造利润或收入的部门,支持服务部门指业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

 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公司设立的代表处参照本办法对分支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职务职级体系由公司统一管理。

 人力资源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职务职级体系的研究设计和调整优化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分支机构劳动合同制客户经理按照《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务职级体系组成

 第五条公司职务职级体系由职等、职级、职位构成。

 第六条职等和职级是为了满足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而细分的等级,体现不同的工作责任、复杂性与难度、资历条件及能力水平。

 位指为某一序列的某一职级所赋予的特定称谓,是一系列工作或任务的集合。

 每位员工原则上对应唯一的职等、职级和职位。

 公司职务职级体系是根据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特点、证券行业状况、未来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求作出的规划。

 公司使用MD职衔体系作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员工统一适用的职级标杆。

 MD制是公司内部职级称谓,公司对内以MD制职级标杆作为管理依据,各序列只原则上对应MD职级,不完全作为员工横向交流的依据。

 公司将逐步建立与MD制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公司业务部门员工实行MD制,公司实行MD制的部门在对外工作交往中使用MD制职级体系称谓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

 公司支持服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员工不实行MD制,公司不实行MD制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对外工作交往中使用各职位序列相对应的职位称谓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不得使用MD制职级称谓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

 第七条公司职务职级体系共分32个职等、8个职级、四大序列职位。

 (一)32个职等依高到低从S5到A1,即:S5-S1,MD3-MD1,

 ED4-ED1,D5-D1,SVP5-SVP1,VP5-VP1,AVP3-AVP1,A2-A1。

 (二)8个职级包括公司高管、MD(董事总经理Managing

 Director)、ED(执行总经理Executive Director)、D(总监Director)、SVP(高级副总经理Senior Vice President)、VP(副总经理Vice

 President)、AVP(助理副总经理Assistant Vice President)、A(经理Associate)。

 (三)四大序列职位包括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市场营销序列和操作技能序列。

 四大序列各职位层级的名称,由公司统一规范。

 其中,专业技术序列、市场营销序列和操作技能序列各职位层级的名称,由各部门根据业务特点提出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管理序列是指具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一定的管理幅度,主要负责组织的领导、决策、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和人员管理职能的职位。

 管理序列职位对本单位的绩效负主要责任。

 管理序列包括:

 (一)公司高管: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人员。

 (二)本部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分公司总经理(专职代表处主任)、副总经理。

 (四)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含兼职代表处主任)、副总经理。

 除公司高管外,管理序列从职等MD3到VP5。

 第九条专业技术序列是指在一个或多个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对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或实践经验有一定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的职位。

 专业技术序列较高级职位对较低级职位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管理、决策和指导的权限。

 专业技术序列包括若干个职位族群,分别是投资银行、投资、研究、销售、市场/客服、人力资源、财务、结算、技术、风控、法务/合规、审计、巡视与高级顾问、行政等。

 专业技术序列从职等S1到A1,共设以下职位层级:首席经济学家、主任经理、资深经理、高级经理、高级副经理、业务经理、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办。

 第十条市场营销序列是指从事营销活动的职位。

 市场营销序列从职等S1到A1,包括以下职位:首席营销师、主任营销经理、资深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协理高级营销经理、营销经理、助理营销经理、业务经办。

 第十一条操作技能序列是指从事工作常规性较大、技能要求相对单一、以基本操作作业为主、完成各种日常行政工作的职位。

 操作技能序列从职等SVP5到A1,包括高级柜员(高级行政助理)、一级柜员(一级行政助理)、二级柜员(二级行政助理)、见习柜员(见习行政助理)。

 第十二条公公司对SVP以上人员(含)进行人数比例限定,即

 职数规定,因特殊情况超出比例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可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管理序列职位根据单位业务规模和管理规模进行职数规定:公司本部实行MD制的业务部门设总经理1名(对外交往使用管理序列称谓或职级英文称谓,公司内部按管理序列管理),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部门设副总经理1-4名。

 不实行MD制的支持服务部门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3名。

 分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

 证券营业部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分公司和营业部副总经理兼职其他序列职务的,公司内部按管理序列管理。

 管理序列中职位与职级不一致的,公司按管理职务管理,按职级最低一级确定

 薪酬。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序列、市场营销序列、操作技能序列职位职数规定:

 (一)首席XX家、首席营销顾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设定。

 (二)公司本部其他各层级职位实行比例控制,各层级职位按比例计算的人数减除同层级管理序列人数即为本层级专业技术序列、市场营销序列和操作技能序列人数。

 1.业务部门:MD职级占部门总人数的5-10%、ED职级占10-15%、D职级占15-25%、SVP职级占25-40%,SVP级以下职

 位不进行比例控制。

 公司将逐步建立根据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决定业务部门各层级职位的体系。

 2.支持服务部门:MD职级占部门总人数的5%、ED职级占10%、D

 职级占15-20%、SVP职级占20-40%,SVP级以下职位不进行比例控制。

 (三)分公司和营业部各层级职位实行比例控制。

 各层级职位按比例计算的人数减除同层级管理序列人数即为本层级专业技术序列、市场营销序列、操作序列职数。

 分支机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

 第十五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原则。

 按照单位职责范围、业务流程及工作量设定岗位。

 (二)职责丰富化原则。

 为职责发挥留有创新余地,使岗位设置能够适应职能变化,并为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预留空间。

 (三)精简高效原则。

 (一)业务策略决定原则。

 (二)分类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岗位设置与人员编。

 (一)本部岗位设置和编制调整。

 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调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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