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637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机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委托,就其所需的自助办税机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JSSW0482-202004F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自助办税机 5 台(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采购预算:人民币 28 万元。最高限价:28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1、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6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至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

 环二路 70 号)领取。

 2、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询价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 6 个月: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 70 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杨女士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 70 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3405。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 70 号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811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7 2300 0000 0139;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 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 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 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 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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