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领导包案解难题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8-27 点击:

  佛山:领导包案解难题

 佛山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严肃追责的同时,借机、借势解决村级工业园污染等环保“老大难”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驻广东期间,佛山围绕督察组交办案件,掀起一场“环保整治风暴”。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惩治违法行为与追究责任同步开展,不留责任死角。

  截至2016年12月28日,佛山(含顺德)已反馈办理结果23批共409件,已对144家企业责令整改,限期整改55家,停产整治87家,立案处罚232家,关停取缔138家,查封扣押2家,罚款共1553.4528万元,破获环境涉刑案件9宗,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类涉刑案件11宗,刑拘5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3人,公安部门带走问话91人。同时开展问责,共对33名责任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

  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2016年11月28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督察,恰逢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在11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后,佛山市市委书记鲁毅立即在佛山分会场部署落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全力配合督察,真正使督察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健全机制、增强动力的过程。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鲁书记做出批示:切实严格规范要求,对举报的问题快速查清、依法查处、严肃问责。为进一步抓好落实,12月5日下午,佛山市市长朱伟召集五区区长及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佛山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当即确定每日一报、每周一会的工作制度。

  “中央环保督察是件大好事,佛山一定要借机、借势把环保‘老大难’问题、积重难返问题集中解决好,一案双查,坚决问责,全市上下打一场环保硬仗、难仗、持久战。” 朱伟强调,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一定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问责到人;核实情况,搞清底数;逐项整改,及时反馈;一案双查,坚决问责。

  为落实一案双查工作,佛山迅速建立了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微信群,包括佛山市协调联络组所有成员,区、镇分管领导以及市、区、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建立起扁平化、顺畅、快捷、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佛山市副市长赵海坐镇靠前指挥,及时在微信群内部署工作,发布指令,督查督办。同时,针对案件办理的不同阶段,赵海多次组织各区分管领导、环保局长召开专题会议,密切跟进案件查处过程。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好坏的评判,要以投诉者满意为标准,落实问责追责。”赵海强调,各区委区政府决不能心存侥幸,要用“铁心铁腕铁军”的精神对交办案件做到抓铁有痕,立行立改;要下铁心问责,对失职和渎职问题要严格追责,做到真抓真改真问责。

  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处问责工作的指示精神,佛山纪委监察部门强势介入,启动一案双查,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既查处违法排污者违法违规主体责任,又查清有关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凡是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一律作为重大线索,逐一登记在册,适时交办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查深查透。

  对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查处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以及因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负面影响,或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决不姑息。

  领导包案,铁腕治污

  2016年12月20日上午8时许,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横岗村的垃圾倾倒现场内,几台挖掘机和多辆运输车辆正忙碌的工作着。经过连日来不间断的清理,横岗村非法倾倒现场的垃圾已接近清理完毕。

  在清理现场负责看管工作的村民何伯说:“原来,外地车辆会在晚上偷偷进入山岗、鱼塘倾倒垃圾,政府开始整治后,没有人再偷倒垃圾了,现在垃圾快清理完毕,村民都感到很高兴,也不担心会污染了。”

  乐平镇横岗村垃圾倾倒问题得以高效解决,得益于佛山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实施领导包案制度。11月3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佛山交办三水区乐平镇横岗村部分村民在村内鱼塘违法倾倒工业和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三水区立即跟进,由胡学骏区长亲自包案开展专项调查,并督促落实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在依法对违法行为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的同时,乐平镇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联动,出动几部挖掘机、近百辆运输车辆,每天早上7时开始,甚至24小时不间断清理垃圾场。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杨永泰介绍,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佛山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重要案件由责任单位、跟进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对一般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要求包案领导亲自参与案件调查,亲自到现场解决问题,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全市上下全面动员,集中力量“5+2”、24小时待命,随时快速配合中央督察组的工作要求。

  曾一度备受关注的中南铝案件和利乐包装举报,也因领导包案制度,加快推进问题解决。其中,中南铝案件由南海区区长、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局长包案;利乐包装举报由禅城区区长、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局长包案。

  11月30日,相关部门对中南铝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无证排污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该公司尽快制定搬迁方案。11月30日晚上10点,该公司涂装车间已停产整治。

  对利乐包装厂投诉举报问题,相关部门迅速研究制定利乐华新搬迁计划。过渡期间内,政府成立专门团队,帮助企业深化废气治理,预计6个月完成,并在完成前实施限产,此外,搭建居民监督沟通平台,成立30人的专门联络小组。

  党政同责,补齐短板

  中央环保督察一项重要工作是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期间,佛山首创在广东印发实施了《佛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过创新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环保的良好局面。

 《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主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细化了“责任清单”,系统推进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共管、决策权责相符”。

  佛山是广东制造业大市,发展起步早,环保压力大。由于环保监管体制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合力不足等问题,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时,其他部门时常一推了之,环保部门独自担责,难从根本上走出环保困局。为破解困局,佛山于2012年率先在广东省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行使对环境保护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责。2013年以来,陆续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配套的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区政府和37个市有关单位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职责,又要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通过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制度设计,佛山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市环委会牵头负责,市、区、镇三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跟进,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监督”的“大环保”格局。

  两年多来,佛山市并未满足于“一岗双责”的“大环保”格局。此次佛山出台的《实施办法》,是对已实施两年多的《暂行办法》的延伸和完善。在原有考核各区政府和37个市有关部门的基础上,《实施办法》将各区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与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党委部门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体系,对各区党委、政府及41个党政相关部门逐一明确职责。此外,还同步强化党委对环境保护的统一领导,升格佛山环境保护委员会,原由市长担任主任现调整为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主任,顶格创设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根据《实施办法》,佛山市环境保护考核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第三方参与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在网站及市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依据考核结果,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激励和惩罚。此外,考核结果纳入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定先进、优秀、劳模和干部选拔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党政同责加快补齐佛山环保短板,各级党委都应勇于负起领导和决策的责任,谁不负责,必将追责。” 对于《实施办法》的出台,鲁毅指出,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根本目的是通过明晰责任,倒逼佛山党政领导干部同心协力抓环保,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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