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经验总结(选篇)

来源:经济师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四举措着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

  今年以来,**县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化解信访积案为主攻方向,以“事要解决”为导向,立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目标,强化四项举措,着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

 一是抓好矛盾排查调处。持续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组建专门队伍,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底集中组织一次拉网式、地毯式、立体式大排查。注重掌握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矛盾纠纷,变事后调解为事前介入,变被动调处为主动化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信访事项的发生。既全面摸排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又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摸排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接访。积极推广“枫桥经验”,按照“谁接访、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压实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努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坚持县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及镇、部门主要领导一线接访制度,对征地拆迁、平镇高速路建设、涉军涉教、房地产领域等重点信访群体,制定对策方案、应急措施,夯实稳控责任,坚决杜绝规模性上访事件发生。第一季度,共落实县级党政领导接访 11 人次,接谈信访事项 4 件。

 三是强化分析会商研判。充分利用周四下午研学日活动,会商研判一周信访工作情况,建实“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纳入案件攻坚范围,逐案核查,统一录入建档,促使信访事项在源头得到化解。对“信转访”“初转重”等信访事项,制定工作预案和措施,加强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触角深移,把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透,把准备工作考虑细,抓事前排查、问题解决等关键环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问题的发生。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考核。加强来信、来访、网上信访转送、交办事项督查督办力度,综合运用信访信息系统普查、随机抽查、电话调查、实地督查、上门回访等形式,对信访事项办理进行双向跟踪督办,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常态化。同时,成立专项督查组,每月深入各镇及有关部门,实地督查一次信访工作,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镇和部门,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改进工作;

 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措并举做好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工作

 随着法治社会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因法律的专业性较强、普法工作还未完全实现、群众对信访期望值过高等现实因素的制约,使得信访矛盾的处理难度逐渐加大,维稳形势愈加严峻。**市检察院坚持近几年“千案化解”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做法,三措并举,着力做好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明晰的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工作安排,成立“千案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本院各业务工作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千案化解”专项工作机制,为专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根据《襄阳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市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具体任务,强化责任考核,为“千案化解”工作提供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千案化解”工作专班,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工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落实措施到位。

 二、坚持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办案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理性平和、举止文明,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注重教育引导感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努力提高接受执法机关依法裁决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实体没有明显错误的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在依法自愿前提下,尽可能运用检察和解的方法促进息诉罢访。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市、县两级院联动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风险和信访问题采取逐月大排查、大化解的方式,集中摸排清理需要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开展化解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从根源化解信访矛盾 一是坚持有案必办、有错必纠的原则。凡是信访案件,均有登记、必有回复;凡是错误案件,必有分流处理、必有案后回访,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高效便民原则。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远程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多种方式,合理运用司法救助、信访资金扶持等救济途径,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是全面推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制度。做到“凡访必释法析理”,用规范的法言法语让当事人明白、服气,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访。

 四是充分发挥律师等第三方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评查和化解工作,发挥好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独立第三方工作优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五是积极协调帮扶解决群众诉求。对法律问题已经解决,但又有其他合理性诉求的困难群众,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其他多种帮助方式,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促进息诉罢访。

 坚持“三项标准”化解信访积案

  今年以来,**县以国家信访局开展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突出信访事项集中攻坚和信访积案“清零”行动,立足于“事要解决、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三项标准,切实提高了积案化解的质量和效率,具体工作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事要解决”。把“事要解决”作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积案的核心,力求人力、物力、财力实实在在用到化解矛盾上,不一味地走程序、走过场,坚决避免了“终结多、化解少,结案多、息访少”的问题。

 二是坚持“息诉罢访”。对所有排查和交办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适时开展督查督办,跟进压实责任,力促有权处理机关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政策、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坚持“案结事了”。认真落实有权处理机关和责任人对化解案件负责到底责任制,不中途撂挑子,在妥善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有权处理机关和责任人及时掌握新变化、新动向,着力化解苗头隐患,注重做好后续工作,防止出现反复。止 6 月底,省、市交办我县的 4 件信访积案和 1 件重点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结案,并录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

 四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去存量、减增量、防变量”的目的,**县四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一、领导重视,带头化解。各乡镇、县直单位对排查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实行领导接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落实领导包案“四包”责任制,即: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化解、包思想转化、包息诉息访;严格落实信访案件“五个一”标准,对信访积案实行责任捆绑管理;信访案件办理 “五有”(有责任单位,有专人负责,有解决措施,有办理期限,有办结效果),直接将信访积案彻底化解。

 二、联席会议,协调化解。坚持信访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 1 至2 次,集中力量“拔钉子”“啃骨头”,破解一批责任主体不明或责任主体消失的重点信访疑难案件,破解一些长年不结的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破解一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三、加大投入,保障化解。通过加大信访积案化解经费投入,为化解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召开信访积案化解专题研判会,增加化解积案专项经费,对一些信访积案进行一次性化解。此外,对于诉求合理但确有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为其解决实际困难,间接将信访积案化解。

 四、加强督查,推动化解。通过挂账督办、重点抽查、联合督导、逐月通报

 等方式,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先后召开专题推进会、协调会多次,协调化解信访积案。深入信访积案存量较大的乡镇、县直部门,与包案领导逐案分析研判、确定化解方案,对重点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各责任单位积案化解提速。坚持每月检查信访积案化解结案报告,对积案化解进度综合排名,并直接通报到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推动信访积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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