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贿选案心得体会检察院

来源:经济师 发布时间:2020-09-05 点击:

 辽宁贿选案心得体会检察院

  官场频发贿选,也引发专家学者对此的关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辽宁贿选案心得体会检察院,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针对辽宁拉票贿选案,我深刻认识到贿选的危害性,并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践对应该如何完善目前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进行了一些深入的思考。

 首先我来谈谈贿选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一是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过去,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往往都是“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正面形象。改革开放以来,应该承认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代表的负面形象在增多,代表的纯洁性也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总体上讲,老百姓对人大代表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但这次贿选案事件的发生,无疑对代表的良好形象是一种损害,容易让老百姓产生质疑,如人大代表到底是怎样产生的,选举的公平公正性在哪里,这样的人大代表如何去替老百姓说话,等等。尽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这类事件只要发生,其负面影响不是一时间就能消除的。

  二是严重挑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么高比例的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案,人们不禁要问,受贿的代表和领导干部为何胆子有这么大?中央关于换届选举有很多这样那样的“禁令”、“规定”,为什么这些领导干

  部竟然阳奉阴违、以身试法、顶风作案,一些党政干部与企业老板会不会形成了特殊的利益阶层以及“保护伞”,都很值得引起大家的警觉。看来,人大代表选举贿选也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否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会严重下降,党群关系会严重受损。

  三是严重冲击法律的权威和底线。衡阳所以会发生如此大面积的贿选案,重要根源之一就是这些人大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选举法明确规定,“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可是,法律白纸黑字写得如此清楚,为什么还会发生如此严重的贿选呢?最根本的还是有些人,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只把法律挂在嘴上,甚至当作一纸空文。一旦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那他们就会毫无底线,无所顾忌。当利益与法律碰撞时,天平自然就会倒向利益。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抓起。

  其次,我要谈谈应该如何完善目前代表选举的机制和程序。

  一要真正落实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组织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见面,展示自己的承诺、

  气质和能力,回答选民的提问。这样的好处有:一是选举能从暗箱操作走向公开透明,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只要公开,任何违法的举动就难有空间;二是选民或代表通过比较、评判作出自己的选择,真正体现自己的意志,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就会有保障;三是当选上的代表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油然而生,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和约束,而且这种感受往往是发自内心的。

  二要健全秘密写票制度。秘密写票处的设立,目的是为了防止外界干预选民的意志。秘密写票制度是无记名投票制度的配套与补充。我们的选举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这就形成了制度上的漏洞,选民可进可不进,秘密写票处也因此形同虚设。所以,应该力避制度上的形式主义,明确规定每位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这样选民就可以以自由的意志进行选举,在制度上能够对贿选的发生起一定的防范作用。

 篇二

 一、对该案件的认识

  辽宁贿选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深刻,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人民代表形象和公信,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一些人把钞票当成了选举敲门砖,把本应为人民服务代言的人大代表看成拥有特权的官帽来追逐,把人大代表头衔当成了摇钱树和护身符。我们全体党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身为税务干部,始终保持与纳税人及服务对象的血肉联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站内每一位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该片通过案例释纪说法,提醒和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立场和原则,党纪国法不容挑战,政治底线不容触碰。

  二、对贿选案的反思

  这一案件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牟取政治权力,以钞票换选票。从政治上看,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从法纪上看,是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无视和践踏,触及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党纪国法的红线。

  这一案件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它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人民代表的形象和公信,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和信心,同时也是对党和国家制度和形象,对衡阳形象的严重损害。

  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是一种破坏力极强的民主扭曲现象。这一扭曲现象的产生,直接的原因是我们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工作严重渎职、严重失察;部分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市人大代表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大会工作人员为送钱拉票穿针引线,参与收受、分发钱物。从深层次看,这种扭曲现象的产生,还有着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土壤。

  三、引以为戒,守住底线,警钟长鸣。

  (一)要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一致是具体的实在的,当前最紧要的,就是要在如何对待辽宁贿选案这一问题上经受考验。做到保持一致,就要在当前社会舆情比较敏感的形势下,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原则;就要在当前社会思想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坚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就要在当前噪音杂音可能增多的情况下,坚持敢于担当、敢于出击、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总之,我们要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站在维护党纪国法的高度,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坚持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这一活动,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我们大力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只有形成了广泛生动的民主氛围,我们才能更好地以倾听人民的呼声来克服形式主义,以发扬民主的精神来杜绝官僚主义,以体察人民的疾苦来清除享乐主义,以民主监督的力量来刹住奢靡之风。我们必须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健康发展。

 篇三

 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共四级党委的换届已经开始了,其中省级党委的换届正在进行,明年上半年必须完成,以确保19大新的中央委员会能够顺利产生。目前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省级一把手调整,就是19大人事布局的一部分。部分省市的地市级换届也已经启动。在如此大规模的换届之前,中央严肃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显然是杀一儆百,给全党一个警示。

  官场频发贿选,也引发专家学者对此的关注。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曾经撰文指出,拉票贿选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现行干部制度、权力机制弊端和缺陷的一个折射。要真正杜绝拉票现象,需要整体考虑干部制度和权力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干部队伍建设中把民主与科学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发展党内的正当竞争,树立党内的健康风气。既然党内竞争是客观存在,那就要用制度来规范和引导,形成正当竞争,以给党员干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发展空间。

  贿选导致的政治生态恶化,使辽宁省的gdp今年以来一直在全国垫底。用辽宁省委书记李希的话说,辽宁经济出现的困难,有结构原因,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政治生态的原因。几个原因搅和在一起,成为辽宁困顿的枷锁。最近有媒体报道,中央将拿出万亿作为东北振兴基金。如果东北都像辽宁现在这个状况,恐怕这万亿也会打了水漂。

  根治贿选现象,必须加快政治体制、特别是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好的制度能使人变好,至少不会越变越坏。情操不是政客的标配,无论得意还是失意。一些人投身这个职业时还是有情怀的,至少大部分政治家都会表现的有情怀。但是,只要选票不在老百姓的手上,贿选就永远都会发生,毕竟内部的人好用钱收买。但人多了,想收买就只有用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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