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对于开展2020-2020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通知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12-15 点击: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按照《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常政办发〔2020〕37 号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18~2019 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论文的收集、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的时限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交流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的要求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毕业论文及科普文章、专著等不参加评选。

 (二)按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创新驱动、生产科研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参评论文申报方式 (一)申报论文应填写《常熟市 2018-2019 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和《苏州市自然科学(2018-2019)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并报送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各一式 2 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稿。全英文刊物、论文应提交发表刊物杂志中文译名,并且将论文译为中文方可参评。

 (二)市级学会、协会会员的参评论文直接报送相关学会初评,确实无相应学会的参评论文报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安排初评。

 (三)各镇、街道、板块和所属企业的参评论文由所在科协汇总后按时限要求报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相关学会进行初评。

 (四)初评结束后,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评审情况,择优参评论文参加苏州市评选。

 四、参评论文评审程序及论文初评工作的要求 (一)根据《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论文评选工作采用市级学会初评、专业评审组复评和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三级评审方式。

 (二)各市级学会、协会成立论文初评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按照《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负责参评论文的初评工作,对参评论文应逐一出具初评意见(字数不少于 20 字)。初评结束后填写《论文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将通过初评的论文连同初评工作总结一起报至市科协学会部。

 五、论文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征集工作。市有关单位、学会(协会)、国有公司(企业)、高(职)校科协参评论文于 4月 30 日前报市相关学会、协会;各镇、街道、板块和所属企业的参评论文于4月30日前汇总后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单位的参评论文于 4 月 30 日前汇总初评后集中报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20 年 5 月 30 日前市级学会完成初评工作,5 月 30日前将初评结果汇总后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初评情况总结。

 (三)2020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专业组评审工作,8 月 30日前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四)2020 年 9 月底前,获奖论文由市政府公布,并在常熟市第六届学术年会开幕上进行表彰。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在论文撰写、发表期间应是在我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对发表论文时在常熟单位工作,

 现已离开常熟的,一般不参与评选。

 (二)每位作者可申报参评论文一般为 1 篇,证书发给论文发表的主要贡献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三)同一篇论文只能一处报送,多处报送者,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四)各学会、协会要做好企业科协会员和非会员的科技人员论文申报和评审工作。

 有关论文评选通知和所需表格等材料可关注“科普常熟”微信公众号下载。

 联系地址:海虞南路 85 号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张鹤鸣

 张 剑

  联系电话:52792208 电子邮箱:378272141@qq.com

 附件:

 1. 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 2. 常熟市 2018~2019 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 报表; 4. 常熟市2018~2019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5. 苏州市自然科学(2018~2019)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 日

 附件 1:

 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繁荣科技事业,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经济与社会,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37 号) 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坚持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坚持学术水平与应用价值并重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自然科学的研究,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为市级奖,每两年举行一次,获奖论文的奖励经费由市科协在科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

 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市科协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评选奖励实施细则;批准成立专业(学科)评审组;审议专业组(学科)评审意见;评定论文获奖等级,并向社会公示;提请市政府批准并公布获奖结果;决定有关评审的其它事项。

 市领导小组设组长 1 名,副组长 2 名;成员单位若干。

 市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业(学科)评审组,评审组组成专家按论文数量、专业分布情况确定,一般为单数。具体负责参评论文的评审工作。

 市领导小组在市科协设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论文评审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章

 申报方式和要求 第五条

 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该为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内发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4、在市级以上刊物(含内部刊物,须有省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不属于自然科学的论文不能申报,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可以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也不属于申报评奖范畴。

 第六条

 申报对象 1、凡在常熟地区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技术应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 2、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

 申报; 3、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4、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 5 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超过 5 人的论文以课题组形式申报。

 第七条

 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自然科学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对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第八条

 申报渠道 1、各镇、街道,经开区、高新区和所在企业的申报论文,由所在地科协负责组织征集工作,并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学会进行初评汇总后反馈。

 2、市科协所属学会直接负责自身学科(专业)的论文组织征集,通过初评并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高(职)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征集工作,通过初评并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4、申报论文作者无单位或未参加科技社团的,其论文可直接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安排相关学会进行初评。

 5、申报论文不能多头申报,否则将不受理其申报。

 第九条

 申报材料 1、按申报要求填写《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申报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参评。

 2、申报论文及相关材料(电子版):

 (1)

 上传论文电子文档(PDF 格式); (2)上传论文所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扫描件; (3)上传能反映论文成果的检索证明、科研项目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4)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上传会议论文汇编封面和目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评选程序及要求 第十条

 评选程序 1、审核推荐 各镇、街道科协,经开区、高新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作为审核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按照通知中的要求(主要包括申报范围、对象、条件、论文申报表和论文及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

 2、初评 相关市级学会(协会)对经各审核推荐单位初审后的论文进行评审,并按水平高低列出顺序。

 3、复评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市级学会(协会)初评推荐的论文进行汇总,并按照专业(学科)进行分类。

 (2)专业(学科)评审组,负责对本专业(学科)论文的复评。评选出获奖提名论文,并从中推荐需评定特等奖、一等

 奖、二等奖的候选论文,按水平高低列出顺序。

 4、终评 由市领导小组对复评获奖论文进行最终评审和评定奖励等级。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复评情况。

 (2)对复评提名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论文由市领导小组讨论认定后最终确定。

 第十一条

 评选要求 1、学会在组织论文评审时,凡论文作者均不能担任评委。学会应对参加评议、审查论文的人员名单及审议内容保密。

 2、申报的论文在审核推荐、初评、复评、终评过程中,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给出评定意见。

 3、市领导小组在评定特等奖论文有疑异时,可根据需要聘请省、苏州级专家提出复评意见。

 第十二条

 评选标准 入选的学术论文按学术和经济价值,可被评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四个等级。每次获奖论文控制在 100 篇以内,其中特等奖不超过 5%,一等奖不超过 10%,二等奖不超过 25%,其余为三等奖。具体说明如下:

 一、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达到国际水平,论文论据可靠,结构严谨,论文应有两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详细说明论文的科学价值,并附有关的证明材料,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特等奖论文。

  1、经国际或国家级科研机构确认,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上

 有某些突破,具有创造性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在理论研究上有新的贡献者;

  2、对我国国民经济建设有重大推动作用,在技术上、经济指标上达到或超过国际水平,经实践证明有显著经济效益者;获过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有关论文,论文作者必须是成果享有者;

  3、获得在有权威性的国际学术年会或专题学术论文会上大会全文宣读,或在享有权威性的国际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并被公认具有国际水平的论文。

 二、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在科学技术方面有较重大的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价值,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结构严谨、论据可靠,有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详细说明论文的科学价值,并附有关的证明材料,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奖论文。

 1、在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性成果;

  2、对经济建设有重大推动作用,经实践证明,在经济、技术指标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理论上的阐述和分析;

  3、作者在全国性学会以上会议上大会全文宣读,或在全国性学会以上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公认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凡论文作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论文,且论文作者是成果享有者;

  4、在理论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绩,解决国内某个关键性的技

 术难题,使生产及经济发展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论文。

 三、在学术上有较高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起明显效果,达到部、省内先进水平,论文结构严谨,论据可靠,条理清楚,文字通顺的论文,并证明其论文的科学价值,附有关详细材料,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奖论文。

 1、将国内先进技术或引进国外适用技术加以消化、创新,经实践证明对生产、科研、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具有使用价值,可以大面积推广应用的项目,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提高的阐述性论文; 2、作者在省级学会以上(含省级)学术年会或专业学术论文会上大会全文宣读或在省级学会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被公认为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3、在综合分析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写出国内外科技文献综述,并提出具有方向性、预见性和指导意义的论述性文章,并被学术界公认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

 四、在学术上有见解,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一定作用,达到市内先进水平,论文论点确切,论据可靠,条理清楚,文字通顺,说明其论文的科学价值,附有证明材料。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奖论文。

 1、对市工农业生产、科研、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有突出效果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方面能从理论上加以阐述的论文; 2、对解决市科学技术某一关键问题有显著贡献或填补省内空白,在技术、经济指标方面达到苏州市域内较高水平项目的论文;

 3、在市级学术年会或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全文宣读,或在苏州市级学会以上(含苏州市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并被公开认为达到苏州市域内先进水平,有应用价值的论文。

 第十三条

 奖励方法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采用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市政府对特、一、二、三等奖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市领导小组向获奖者和所在单位通报获奖结果,作为获奖者在考核、使用、晋升和评定职称时的依据。

 3、未获市政府奖的申报论文中择优评选 30%(按申报论文总数计)作为优秀奖,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优秀奖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4、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编印优秀论文目录、选编或文摘,分发给作者本人、有关学会及企事业单位。

 5、通过媒体、网络宣传获奖优秀论文及作者。

 6、如属应用性成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企业及单位推荐,使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7、获奖论文,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经查明属实,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 2:

 2018~2019 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联系人:

 电话:

  E-mail:

 论 论

 文 题 题

 目

 SCI 、I EI 影响因子、被他人引用次数、H H 指数

 附检索证明材料

 作

 者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所属专业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论文作者银行卡号 (如非本人请注明持卡人姓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一作者人才类型 国家人才(

 ); 省“双创人才”(

 ); 姑苏领军人才(

 );省 省 333 人才(

 ) ;长江学者(

 );其他(

 )

 何时于何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及会议主办单位评价 发表杂志名称、卷号、期号、 发表年度日期、页码

  学会评审小组初评意见:

 初 初

 评 等 等

 级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市级专业评审组评审意见:

 复 复

 评 等 等

 级

 主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日

 常熟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终 终

 评 等 等

 级

  年

 月

 日 日

 填表日期

 附件 3: 2018~2019 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学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刊出年月 推荐等级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注:填写字迹端正清楚,核对无误后,随论文一起报市科协学会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 4: 苏州市自然科学(2018 ~ 2019)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联系人:

 电话:

  E-mail:

 论 论

 文 题 题

 目

 SCI 、I EI 影响因子、被他人引用次数、H H 指数

 附检索证明材料

 作

 者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所属专业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论文作者银行卡号 (如非本人请注明持卡人姓名)

 工行卡号:

 建行储蓄卡号:

 第一作者人才类型 国家人才(

 ); 省“双创人才”(

 ); 姑苏领军人才(

 );省 省 333 人才(

 ) ;长江学者(

 );其他(

 )

 何时于何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及会议主办单位评价 发表杂志名称、卷号、期号、 发表年度日期、页码

  学会评审小组初评意见:

 初 初

 评 等 等

 级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市级专业评审组评审意见:

 复 复

 评 等 等

 级

 主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日

 苏州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终 终

 评 等 等

 级

  年

 月

 日 日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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