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10-26 点击: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报批稿)

 )

  建设单位: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管理局 评价单位:

 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零二零 年 九 月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I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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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 1 1.2 评价工作程序 .................................................................................................. 2 1.3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3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6 1.5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 7 第二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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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2.1 评价目的 ........................................................................................................ 18 2.2 评价工作指导思想 ........................................................................................ 18 2.3 编制依据 ........................................................................................................ 19 2.4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23 2.5 评价工作等级 ................................................................................................ 29 2.6 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 36 2.7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 38 2.8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重点 ............................................................................ 42 第三章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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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3.1 项目概况 ........................................................................................................ 44 3.2 施工期环境影响源分析 ................................................................................ 59 3.3 运行期环境影响源分析 ................................................................................ 60 3.4 零方案环境影响比较分析 ............................................................................. 65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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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地质概况 ........................................................................................................ 68 4.2 自然环境现状 ................................................................................................ 70 4.3 生态环境现状 ................................................................................................ 77 4.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118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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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5.1 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与评价 ...................................................................... 134 5.2 水文情势影响评价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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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 144 5.4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 148 5.5 声环境影响评价 .......................................................................................... 150 5.6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 153 5.7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56 5.8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 162 5.9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 173 5.10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 177 5.1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 ................................................................................ 179 第六章 环境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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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原则及总体布置 .......................................................... 187 6.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88 6.3 环境保护警示牌 .......................................................................................... 196 6.4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 198 6.5 水环境保护措施 .......................................................................................... 198 6.6 声环境保护措施 .......................................................................................... 201 6.7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 201 6.8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 202 6.9 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 203 6.10 环境监理 .................................................................................................... 204 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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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

 7.1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 206 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07 7.3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结论 .............................................................................. 210 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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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8.1 环境管理 ...................................................................................................... 212 8.2 环境监测计划 .............................................................................................. 216 8.3 污染物排放清单 .......................................................................................... 218 8.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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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

 224

 9.1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 224 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 224 9.3 环境影响预测与保护措施结论 ................................................................... 225 9.4 公众意见及应对措施 ................................................................................... 226 9.5 总结论 .......................................................................................................... 227 附录 一、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 3.1

 项目库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3.2

 项目电站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3

 项目办公生活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图 附图5.1

 项目地表水和大气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图 5.2

 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 6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生态红线范围图 附图 8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 附图 9

 项目区域植被覆盖图 附图 10 项目区域地下水资源分布图 附图 11 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 12 土地类型图 附图 13 生态跟踪布点图 附图 14 水库淹没范围图

 二、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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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附件3

 取水许可证 附件4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吉水县螺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赣水地电字【1993】007号)

 附件5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吉水县螺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水地电字【1993】018号)

 附件6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吉水县螺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的批复》(赣水地电字【1993】025号)

 附件7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吉水县螺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的函》(赣水地电字【1993】033号)

 附件8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安市螺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赣发改设审字【2008】230号)

 附件9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吉安市螺滩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赣水农电字【2012】043号)

 附件10

 《吉安市螺滩水库(灌溉及发电)水资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11

 监测报告 附件12

 土地证 附件13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原区等十二个县(市、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批复 附件14

 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 附件15

 标准复函 三、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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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章 概述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1.1.1 项目背景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境内,距吉安市中心城区约 25km,距富滩工业区约 3.5km。本项目业主为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本项目主要组成部分为螺滩水库和螺滩水电站。螺滩水库始建于 1971 年,1972 年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1993 对水库大坝进行了加高,2002 年对水库大坝进行了加固,2007 年至 2008 年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螺滩水电站于 1982 年建成发电,初始装机容量为 6400kw(4 台×1600kw);螺滩水电站于 1993 年进行了扩建,新建了 2 号厂房,增加了 5000kw(2 台×2500kw)的装机容量,合计总装机容量为 11400kw;螺滩水电站于 2012 年进行了增效扩容,增效扩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更换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开关站等设备,对原有厂房、进水口、尾水渠等进行土建改造,增效扩容后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4000kw(1 号厂房2000kw×4 台=8000kw,2 号厂房 3000kw×2 台=6000kw)。生态基流站 770kw。

 本项目已经建成并运行多年,电站现状情况如下:

 ①主要组成部分为水库、大坝、引水渠道、压力前池、电站厂房、仓库、管理用房、办公生活用房等。

 ②螺滩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发电、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属赣江水系赣江支流孤江下游,总库容为 4505 万 m 3 ,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 1880 万 m 3 ,死库容 470 万 m 3 ,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 2160km 2 ,设计灌溉面积为 7.1 万亩,实际灌溉面积 2.2 万亩。

 螺滩水库的开发目标和任务的主次顺序为灌溉、发电,拟定水库径流调节的原则为:首先满足设计灌溉保证率下的灌溉用水要求,其次尽可能使水量调节平稳,提高枯水期的出力。水库径流调节采用典型年法,以日为计算时段。

 ③大坝为溢流式浆砌石重力坝,坝顶总长度为 145m,最大坝高为 20.5m,溢流堰现状高程 69.5m,溢流净宽 108m,堰顶设 8 扇平板钢闸门。

 ④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4000kw,设计发电站量为 4672 万 kw·h,年利用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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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数为 3337h。

 1.1.2 项目由来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89条水力发电项目,“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4000kw,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故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受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管理局的委托,为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详见附件1)。

 1.2 评价工作程序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次分为准备、正式工作、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研究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导则和本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建设单位在此阶段完成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对主要环境影响和评价因子进行现状调查,重点调查生态环境现状,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工作,评价工程影响地区的环境现状。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预测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估算环境保护投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初期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网上公示及社会人员调查,结合反馈意见完成《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各阶段工作内容可参见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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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1.3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由于本项目是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营多年的项目,因此,本项目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回顾,重点是评述项目目前现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在报告中指出项目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指导项目在后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开始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 一 阶 段 第 二 阶 段 第 三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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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续运营管理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免各种不利影响,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及遗留环境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经结束。环评不再对其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主要回顾其施工期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分析是否存在遗留环境问题。

 (2)运营期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的要点

 水电站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三废”污染,主要是电站生产区运行管理及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发电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这些“三废” 影响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控制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另外,水电站的建成和运营会对所在流域的水文情势、泥沙淤积、局部气候、环境地质、水生生态、土地资源等多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

 从环境影响要素来划分:

 土壤:该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疏通水道以及筑堤建库等工程可以保护农田免受淹没冲刷等灾害,补充土壤水分、改善土壤的养分状况;另一方面,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如果水资源分配不当,将导致下游地区的淤泥肥源有所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土壤肥力降低和土壤沙化现象。与此同时,输水渠道两岸的渗漏将抬高地下水水位,容易引发土壤的次生盐碱化和沼泽化。

 地下水:该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污水直接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该项目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倘若存储或处置不完善,可能将导致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因降雨而产生的污水污染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周边环境,并极大可能危害人群健康。

 环境风险:该项目可能存在各种风险而引发的环境问题,例如库岸稳定、渗漏、溢油、溃坝等而引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仅是小规模的河流型水电站,上述相关影响,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下,可控制到自然环境可接受的水平,不会对自然环境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1、项目需设置环境监测部门或委托监测水质、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和噪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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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电站先采用泄沙闸,在枯水期和枯水季节下泄河流生态用水,但对于枯水期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没有明确管理要求。

 3、水电站厂区,在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周围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以防事故性漏油进入水体。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有待完善。

 5、施工周边生态恢复措施有待完善。

 (3)流域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面临的压力和问题 部分河段及山区支流枯水期流量较小;天然湿地减少,保护性的重点湿地基本没有;流域内水坝的修建,使原来连续的河流生态系统被分隔成不连续的环境单元,造成生境破碎;部分圩堤和城镇化建设挤占河道和滩地,减少了行洪能力和河道自然净化能力;流域水环境监测能力有待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乌江水流域水生态问题存在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4)完善环保措施 1、对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①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的特点和植物的生态适应性及自然演替规律,加强库周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对库岸及绿化区种植的各类植物进行有效管理,发现有死亡的林木应及时补种。

 ②控制土地开发规模,防止库区耕地过度开发,不得破坏现有林地。

 ③恢复河滩植被,杜绝在河滩地开荒种地,以防河岸滑坡和坍塌。

 2、对陆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因电站的建成,原有活动在河岸带的动物,相当多一部分会转移到其它地方,避免人为的造成对动物过多干扰,争取有更多的原来活动在河岸带的动物留在库区。工程运行后,自然疫源性疾病的传播者(部分鼠类),会向非淹没区转移,其密度随之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既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关系,又要重视对非淹没区的人、蓄和工程管理人员毒蛇咬伤防治和防疫工作。

 3、生态导流口的设置 电站现采用泄沙闸,在枯水期和枯水季节下泄河流生态用水,由于管理上的问题, 对于枯水期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没有明确要求。其流量在枯水期和枯水季节不能满足下游河段生态流量的最低要求。本次评价要求电站应设置专门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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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导流口,并确定明确的生态流量。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对于河道生态需水量的确定,通常采用1/10多年平均流量法计算。坝址断面水流域多年平均流量为55.75m³/s,则河道内生态需水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确定为5.58m³/s。

 具体措施:建设专用泄水管路保证常流水,杜绝出现脱水段;确保不低于环保要求的最低生态需水的要求,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完善水库调度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措施。

 采取保障生态基流的调度措施,保证电站上游来水水量小于生态基流时,来水全部下泄,不再蓄水发电;在下泄生态流量口安装电磁流量计和摄像采集前端。实现联网在线监测。下泄流量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应与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网络,水电站数据通过预留的数据传输接口接入系统后即可投入使用。

 4、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评价区流域内鱼类资源的生存和繁殖,在鱼类繁殖期 5~8月份流域内各电站之间应采取综合利用水库调度,根据上游的来水量,适当控制闸门的开启程度,在库区尾部和电站坝下造成一定的水位增幅,给鱼类创造合适的产卵繁殖条件。促进水库鱼类种群结构的优化,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5)采取的生态环保措施

 水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三废”污染都由具体的环保措施进行控制,电站生产区运行管理及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灌溉周边林地。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垃圾转运处理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发电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隔振基座及厂房墙壁进行消声和隔声,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程度与可接受度 该项目为生态影响类项目,不是产污类项目。水电站运行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经过环保设施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轻微,在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内。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满足乌江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流域水电规划,符合乌江流域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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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项目的工程布局和淹没区均未占用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亦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在采取了相应的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和管理措施,不会对坝址下游水文情势造成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也不会对流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水质可以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要求,下泄水也满足坝址下游河道水生生态、水环境等生态环境用水要求,不会造成脱水河段和对农灌、水生生物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在采取鱼类增殖措施后,流域的水生生物的生境、物种、资源量的损失以及阻隔影响等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本评价报告已经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为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生态、水环境等监测计划。综合来看,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而弊端均可以采取防治和改善措施予以减免。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措 施和对策,减免各种不利影响,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总体上来讲,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1.5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 (1 )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水电站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 D4412 水力发电。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也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三、电力——2、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为允许类产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查阅《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本项目为其中“四、基础产业及环境建设”中的“(二)能源和电力的 626 条:水力发电”,为允许类产业。

 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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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符合性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现已运行多年。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项目电站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应属于整改类项目,上述电站应采取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维持下游河流生态系统运转,采取鱼类保护措施,定期对河道内鱼类进行增殖放流,同时,采取一定的景观恢复措施,加强电站周边区域的绿化,使电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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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周边景观相协调。” 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胜区条例》的规定。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符合性 本项目工程区以及淹没区均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故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3)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的符合性 2007 年 6 月,国务院在“关于印发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 号)中指出,“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把发展水电作为促进中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 合理开发和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加快水电开发步伐,重点加快西部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资源”。随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于 2007 年 8 月印发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水电的重点发展方向,即在水能资源丰富地区,结合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需要,加快开发小水电资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时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

 (4)与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 II-01-23 赣江上游农产品提供功能区属于提供粮食、肉类、蛋、奶、水产品和棉、油等农产品为主的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地区。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农田侵占、土壤肥力下降、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在草 地畜牧业区,过度放牧,草地退化沙化,抵御灾害能力低。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培养土壤肥力。

 (2)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强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3)加强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种养结合,科学施肥。

 (4)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调整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

 (5)在草地畜牧业区,要科学确定草场载畜量,实行季节畜牧业,实现草畜平衡;草地封育改良相结合,实施大范围轮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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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本项目不属于该区划中禁止的开发活动,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除了水库淹没和施工占地影响部分水田和林地外,项目建成后,利用清洁能源水电可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减少项目区使用薪材对树木的乱砍,有利于项目区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功能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根据《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本工程区域属于赣中丘陵盆地生态区(II),吉泰盆地农田与森林生态亚区(II-3),吉泰盆地西部水源涵养与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II-3-2)。主要功能为农业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其他功能还有水土保持、水质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服务功能中等重要。

 本工程所占面积较小,不会改变当地长期以来形成的区域生态格局,实施将有助于加大区域植被保护和水土流失区生态修复工作力度,促进区域生态农业建设,同时本工程建设将有助于提高库区两岸农田的灌溉条件,保障库区农业在地区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中的突出地位,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区域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与《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具有较好的协调性。

 螺滩水电站属于调节引水式电站,开发任务为水力发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3 年 2 月 16 日第 21 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水力发电属于鼓励类第四条电力项目,在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螺滩水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水电是可再生清洁能源,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多目标梯级开发并对老旧的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进行改造升级,提高能效、可靠性和安全性。本工程建设任务为单一发电,属于国务院同意并印发的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 号)中乙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优先发展、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投资发展水电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也满足《国家电力发展产业政策》和《水利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

 ( (3 )与国家和地方的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文件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 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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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赣环委办[2018]9 号)要求,项目分为拆除类、保留类、整改类①拆除类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此类: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如项目实施造成闸坝或取水口下游河段部分或全部时段干洒的;二是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的;三是虽已废弃但尚未拆除,对河流生态系统仍有阻隔影响的;四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曾明确要求拆除但一直未执行到位的。拆除类项目必须同步实施生态修复,由项目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督促实施,2020 年底前完成。

 ②保留类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纳入此类:一是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依法履行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二是采取了生态流量下泄、鱼类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较小;三是不涉及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环境敏感区。项目所在地市级环保部门应对保留类项目建立台账,强化日常监督监测。

 ③整改类项目,上述两类项目之外的项目均纳入此类。

 根据国家和地方对于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要求,本项目于 1982 年建成,并于 1993 年完成扩建,因各种原因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未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项目未处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亦不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曾明确要求拆除的项目范畴之内。本项目不属于清理整顿要求中的拆除类项目。

 根据《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电字〔2019〕5 号)、《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电站分类名录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20]4 号)、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 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19〕39 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原区等十二个县(市、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批复》(吉府字[2019]135号),本项目属于整改类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环评和环保验收等手续,并且按照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对项目进行整改,符合地方环保的监管要求。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1 ( (4 )建设项目选 址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螺滩村,对照青原区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范围,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见附图 7);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及其附件,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根据项目用地文件(见附件 13),项目建筑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用地政策。

 ( (5)

 )

 与流域综合规 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螺滩村,坝址座落在赣江支流孤江中下游,电站总装机容量 14000kw。江西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于 2011 年编制了《孤江流域规划报告》,对赣江支流孤江流域进行了整体规划,规划确定了螺滩水库工程为已经开发的水库工程及电站项目。因此从规划情况来看,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流域规划。

 ( (6 )与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相符性 性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水电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需按规定执行。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满足孤江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孤江流域水电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的布局、开发方式及工程规模等主要参数总体符合规划。

 经过调查,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基本合理,对弃土(渣)场等均落实了水土流失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等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也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施工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和敏感目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项目的工程布局和水库淹没区均没有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永久基本农田,。在采取相应的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和管理措施,不会对坝址下游水文情势造成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也不会对流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水质可以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要求,下泄水也满足坝址下游河道水生生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 态、水环境、景观、湿地等生态环境用水及下游生产、生活取水要求,不会造成对农灌、水生生物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项目在采取鱼类增殖措施后,流域的水生生物的生境、物种、资源量的损失以及阻隔影响等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本项目仅淹没部分河滩,不存在移民。本项目不会带来外来物种入侵或扩散,相关河段受到污染或发生富营养化的环境风险较低。本评价报告已经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为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生态、水环境等监测计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项目与《水电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 (7)

 )

 用水合理性分析 本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4000kw,据项目《吉安市螺滩水库工程(灌溉及发电)水资资源论证报告书》分析,螺滩水库年平均入库水量为 17.58 亿 m 3, ,多年平均流量为 55.75m 3 /s。螺滩水库为调节式水库,调节库容 1385 万 m 3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区域也很少出现缺水情况,引水渠道常年处于较大流量状态,用水水平基本合理。电站发电用水过程基本不耗水,不产污,发电退水全部回归下游河道。根据电站可供水量计算结果,发电取用水后,能满足下游生态环境用水需求,能维护水域功能,符合水功能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电用水是基本合理的。

 ( (8)

 )

 主体工程选址、布局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螺滩村,电站取水为孤江,项目位于山区,人烟稀少,开发程度低,项目区域(取水口)周边大约860m处为白云山-螺滩县级自然保护区,电站建设依托当地地势,在坝址后方建设电站,河水通过发电引水渠道从大坝引至电站发电,大坝和电站高程差可满足电站发电要求。

 孤江水流域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溪流众多,森林茂密,尤其是坝址以上地区, 植被良好,坝址及库区地质条件好,边坡稳定,正常蓄水位在满足除发电取水要求的前提上,也可满足发电取水要求。总之坝址选址具有自然条件较好、地质稳定、施工便利,项目具有建设投资小、经济效益好的特点,选址较合理。

 制约性条件 分析评价 分析结论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3 1、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涉及和影响到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项目必须严格避让;对无法避让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工程,国防工程等项目,应提高防治标准,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资源无较大影响,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运行期间工程管理,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

 符合要求 2、是否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根据法律的限制性规定, 当无法避让时,应参照上一条提出 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不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要求建设单位在加强管理,保护周边植物,减少水土流失量,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符合要求 3、是否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发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未涉及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等。

 符合要求 4、是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是否占用了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均不占用。

 符合要求 根据工程总体布局,通过图面作业及现场勘查,对工程选址限制性因素分析评价见下表: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虽然从螺滩水库通过引水系统引水发电,但本项目对螺滩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本项目位于孤江水流域内,项目涉及应急备用水源地,项目开采对当地居民用水等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也没有沙尘暴源区、严重缺水区等生态敏感脆弱的地区,未涉及生态红线。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主体工程选址基本满足水土保持相关的规定。项目区不涉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不存在占用国家确定的水保长期定位观测站的情况;无生态脆弱区、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亦不存在导致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等情况; 不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

 由此可见,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选址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 (9)

 )

 三线一单 相符性 分析 ①生态红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赣府发〔2018〕2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4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 号)要求,江西省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具体情况如下:

 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 46876.00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 28.06%。

 ②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为“一湖五河三屏”:“一湖”为鄱阳湖(主要包括鄱阳湖、南矶山等自然保护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及重要水域,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三屏”为赣东——赣东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怀玉山、武夷山脉、雩山)、赣西——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罗霄山脉、九岭山)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南岭山地、九连山),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

 ③主要类型和分布范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按主导生态功能分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 3 大类,共 16 个片区。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13;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不在生态红线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 7。综上,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受纳水体章江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③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源自来水管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燃料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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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未列入吉安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10 )与水利水电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符符合性 表 表 1.3-4 水利水电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 序号

 相关原则

 项目情况

 1 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协调,工程主要内容总体满足流域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与孤江流域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同时经过整改后符合流域规划环评要求,实际装机容量、梯级布局等参数与规划一致 2 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和水库淹没原则上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内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区域,并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有关保护要求相协调 本项目不涉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电站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电站应采取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维持下游河流生态系统运转,同时应采取一定的景观恢复措施,使电站与景区周边自然和文化景观风貌相协调。

 3 水库调蓄造成调出区取水枢纽下游水量减少和水文情势改变且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生态流量泄放等措施,明确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监测设施以及管理措施等内容 已提出设置生态泄流口,生态泄流 口应不受人为控制可常年泄流,并在泄流口设置流量计监控下泄流量,保证减水段河道流量不低于 5.87m³/s 4 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重要三场等生境、物种及资源量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应提出栖息地保护、水生生物通道、鱼类增殖放流等措施 项目区域不属于以上区域,影响较小,同时已提出增殖放流措施 5 项目为改、扩建的,应全面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全面有效的整改方案 项目未进行过提标改造,不属于扩建项目,同时环评已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 (11 )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的符合性 2007 年 6 月,国务院在“关于印发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 号)中指出,“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把发展水电作为促进中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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