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培训方案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0 2020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央和农业部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要求、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内涵特征和家庭农场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培训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备现代农民综合素质,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级政府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精神与扶持措施,具有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市场谈判、产品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培训任务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管理 40 人,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三、培训机构

 XX 市 XX 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家庭农场经营者,从事家庭农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有志投身于现代农业兴办家庭农场的中高等学校

 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实用人才、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农村新生劳动力等。

 五、培训内容

 新型职业农民素养、家庭农场相关法律政策、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家庭农场日常管理、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农信融合、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

 六、培训时间

 2020 年 5 月至 10 月底(集中培训 128 学时分阶段 7 次)

 七、培训地点

 原则上 XX 区境内

 八、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128 学时。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 50 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九、教师教材

 授课教师从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 1 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

 十、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十一、组织管理

 1. 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主要反映教学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及人数、培训日程(含具体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材教师、考核发证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计划”。

 2. 每期培训班建立 5 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本级项目管理部门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本级项目管理部门安排人员组织学员网上进行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

 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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