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工作职能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信访局工作职能

  省信访局为省委、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法规草案;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省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省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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