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方案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21-02-22 点击:

XX镇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和利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处置方案。

一、处置原则 (一)属地负责,科学规划。在全面摸排登记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闲置校园校舍的使用价值、产权归属等情况,因校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防止校园校舍资产流失,确保闲置校园校舍高效合理利用。

(二)严格程序,分类处置。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处置闲置校园校舍。转为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可出借;
个体或集体用于盈利性事业的,应出租,租金由XX中心学校与承租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并报镇政府备案;
对年代已久、常年失修,由XX中心学校报请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D类危房的闲置校舍,由所在村立即拆除,并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利用原址土地。

(三)教育优先,合理利用。闲置学校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要按照“物随生流、合理调配、集中使用”的要求,全部转入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定点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首先确保满足学前教育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其次用于农村脱贫攻坚及村级经济发展等公益事业,力求处置效益最大化。

二、处置范围 镇域内所有闲置校园校舍:原XX镇幼儿园、原XX镇教办、XX教学点、XX教学点等X所闲置校园校舍,以及往后资源优化后闲置的校园校舍。

三、处置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登记阶段(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9日)。XX中心学校要组织力量对XX镇内所有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数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土地、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等情况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完善闲置校园校舍资料档案库,做到一校一档,专柜保存,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二)明晰产权归属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6日)。通过排查核实,进一步明确闲置校园校舍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17日至2020年6月31日)。镇政府、学校会同村委会研究提出处置方案,报XX区农村中小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我镇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镇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规划。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要与镇政府城乡建设规划和教育、民政、人口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计划相结合,统筹考虑,统一规划,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及时盘活和使用,充分发挥资源利用效益。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闲置校园校舍处置过程中,要加强财经纪律和廉政教育,按照规定原则和程序进行,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农村集体、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确保教育资源得到最佳利用,保证全镇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有序、和谐、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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