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再学习”文件资料(8-16章)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

  - 1 -

 党风廉政建设“再学习”文件资料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公司党委工作部 2015 年 11 月 15 日

 - 2 -

  目

 录

 1.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上海市政党办〔2014〕105 号)…………4 2.公司党委、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执行项目部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通知(中铁上海市政党纪[2013]4 号文)…………20 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中铁上海市政党[2015]33号文)……………………………………………………48 4.《关于印发<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铁上海市政纪〔2015〕5 号)………………………………………………………………69 5.《关于印发<公司领导班子和公司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十项具体措施>的通知》 (中铁上海市政党办〔2013〕22 号)…………………………………………………82 6.关于印发《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责任成本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铁上海市政经〔2015〕103号)………………………………………………………………88 7.《关于印发<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党办发〔2014〕1 号)………………104

 . 8. 《关于印发实施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中铁上海市政党纪〔 2011 〕2 12 号)…… 110

 9. 《关于印发<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的通知》(中铁上海市政人〔 2015 〕9 429 号)………………………………………………119 . 10. 《关于印发< < 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 公司关于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 的通知》(中铁上海党干〔 2012 〕 24号)………………………………………………………………133 11.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148 12. 国务院国资委“六项禁令”……………………………150

  - 4 -

 中铁上海市政党办〔2014〕105 号

  关于印发《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并党组织:

 现将《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4 年 12 月 23 日

 - 5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党委、公司、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决策原则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务实高效,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民主决策原则。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

 - 6 - 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三章决策主要范围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企业资本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境外注册公司、大额投资融资、重大资产及业务收购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 (五)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高风险投资、大额资金采购,重大债务重组及资产损失核销,土地资产处置,机构改革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重大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劳动用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

 - 7 -

  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七)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维稳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八)所属项目部负责人的年度薪酬考核及奖惩,项目部“四好班子”的评定、表彰及奖励。

 (九)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是指公司党委履行管理职责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免和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一)所属项目部领导班子党政主要领导的任免和调整; (二)集团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调整; (三)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层、财务负责人等领导人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项目部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管理; (五)向上级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确定; (六)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

 - 8 - 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年度投资计划及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和项目; (二)重大股权投资项目; (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 (五)重大资源开发项目; (六)重大 BT(BOT)项目; (七)重大工程项目的投标、投资、收购及建设; (八)重大融资、担保项目; (九)重要设备、技术引进和大宗物资、服务采购项目; (十)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十一)重大科研开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十二)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十三)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具体重大项目的认定,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上级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年度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对外大额度捐赠、赞助;

 - 9 -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具体大额度资金认定,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四章 决策的形式和内容 第九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形式为,公司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有关会议的议事规则依法作出决策。

 (一)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包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集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项目部的成立、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决定公司全体员工的业绩考核、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层其他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推荐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人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其实施进行监控;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公司重要信息披露事项;听取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汇报,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的决策程

 - 10 - 序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二)由党委常委会决策的事项包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重要决定、决议、指示的重大措施;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公司党委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企业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事项;企业群众工作的重要制度和重要事项;公司重要的人事任免调整事项;公司党委工作部门和直属党组织的设立、合并和撤销;公司领导人员、党员重大违纪立案和查处事项;与行政职能交叉的人才管理、精神文明、企业文化、教育培训、荣誉表彰、安全稳定等工作的基本制度的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重大事项。党委会认为有必要决策的其他事项;所属项目部“四好班子”的评定、表彰及奖励。党委会的决策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公司党委议事规则执行。

 (三)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包括:董事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方案;提请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报告、议案和提案的审定;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提请董事会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拟订;公司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投标方案,公司中标的重大工程项目任务分配方案;重大合同的签署方案;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处置方案;项目部成立、合并、分立、撤销等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定;

 - 11 -

  公司机关和分支机构员工的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奖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案,提请董事会审定;与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推荐申报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科技人才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员企业推荐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行政类评比表彰方案;总经理预备费奖励方案;提请董事会审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方案;公司的具体规章;经理层成员、三总师副职各自具体职责及其分工;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公司机关员工的聘用和解聘;经董事会授权决策的公司重大融资事项、委托理财事项、公司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和预算外费用支出事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其他重要事项。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四)由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事项包括:听取企业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审议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奖励方案和经费使用情况;听取企业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及集体合同履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提出的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及企业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经企业和工

 - 12 - 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在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每年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依法选举、监督和罢免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执行。

 (五)需要多个决策会议进行决策的,按照职权范围依次决策。

 (六)其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

 第十条 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以会议或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及通讯表决等方式作出决策。

  第五章 决策的程序 第十一条 “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领导直接提出或由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

 - 13 -

  列为议题。由分管领导落实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论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二)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重要人事任免由公司党委负责考察人选,经党委会研究后,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任免或向有关方面提名或推荐人选。需要董事会进行任免的,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并履行任免程序。重要人事任免人选推荐前,应当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重要干部任免时,没有经过组织严格考察的不上会,民主推荐率达不到要求的不上会,党政正职意见不统一的不上会,分管领导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应出席的班子成员不到三分之二的不上会。

 (三)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前,应事先进行法律审核和风险审查。

 - 14 - (五)不履行或没有完成以上程序的,不得提交会议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 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议题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议题书面材料一般应由会议主责部门在会前送各参会人员阅研。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十四条 由决策会议的主责部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到会人数达到会议规定人数的方可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及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不得临时动议。在讨论与决策人及其家属有关的议题时,相关决策人必须主动回避。

 第十五条 决策应按照相应决策机构的具体规定,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表决方式进行。集体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应完整、详细地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并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要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的意见。党委认为有必要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的,应先召开党委会进行审议。进入董事会、经

 - 15 -

  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贯彻党委的意见和决定。

 第十八条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董事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董事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九条 在履行决策程序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公司对此已有明确程序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决策执行 第二十条 “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后,需要向集团公司报告有关决策情况的,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参加决策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准泄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具体负责分解任务和督办落实,公司党委工作部、纪委监察部、工会、董监办、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协调

 - 16 - 服务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

 第二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经营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党委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第七章 决策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党委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纳入集团

 - 17 -

  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体系,补充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文件体系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决策考核评价制度、决策纠错改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九条 干部人事部门、审计部门,应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公司纪委承担具体监督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等方式,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公司监事会应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和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重点内容进行决策评价。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人员,对本人在会上所做出的“赞成”、“反对”或“弃权”决策意见负责。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

 - 18 - 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三)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四)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五)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 (六)违规使用知悉的未公开信息的; (七)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 (八)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导人员问责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及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司党委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管理组织批准后实施。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

 - 19 -

  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公司党群各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归档。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4 年 12 月 23 日印发

 - 20 -

 中铁上海市政党纪〔2013〕4 号

  公司党委、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执行项目部 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并党组织:

 2011 年 4 月,公司党委、公司转发了局《关于在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通知》文件(中铁上海党纪(2011)27 号)。文件发布以来,公司各项目部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认真落实会签制度,一定程度促进了项目部重要事项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但纵观全公司党政会签制度未得到全面落实,尤其是在今年的项目效能监察和项目过程审计中发现一些项目部在劳务队伍结算付款和物资采购环节对党政会签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到位。对此,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现就进一步深化执行项目部党政会签制度,重申通知如下:

 - 21 -

 一、进一步提高对党政会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公司两级领导干部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在各项目经理部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是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规范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提高项目集体决策水平;有利于实现项目管理者责任与权力的统一,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控能力,从制度上保护项目经营管理人员;有利于项目管理权力规范运作,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项目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公司长远利益,推进项目管理提升及廉洁从业,提高项目经理部创利能力。党政会签制度的有效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重要事项党政会签的五项主要内 容

  1、各项目部统一党政会签台帐,由项目书记保管。(见附件1)。

 2、项目部重要事项是指:与项目盈亏有直接关系、与企业利益有密切联系、与党风建设有直接影响的事项。党政会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事管理:管理人员提聘推荐意见及项目员工的奖惩、评先和评优意见等,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由党政主要领导协商和共同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履行相关程序(附件2~附件3);

  (2)员工薪酬分配方案: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审批表以及内部工程承包方案的确定和考核兑现等,经项目党政主要领导会签后,方可实施(见附件4~附件5);

 - 22 - (3)劳务队伍管理:劳务队伍的选用(含补充合同)、合同评审、结算及队伍考核评价(见附件6~附件14);

  (4)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大宗材料、机械设备采购及租赁、周转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费用报销等必须上报项目党政主要领导会签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对于未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不得签字(见附件10); (5)经营招待费管理:经营招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须经党政主要领导会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党政主要领导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签字后报销。

  三、进一步明确重要事项党政会签的程序

 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事先沟通,共同商定议题,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按照职能部门参与会审、提交项目班子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会签的步骤进行。

 1、 对一般需要会签的事项,由项目经理经办的,经理先签,书记后签;书记经办的,书记先签,经理后签。

 2、项目经理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的,由有审批权的常务副经理(副经理)和党组织书记会签。

 3、项目经理、书记由一人担任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副书记会签。

 4、项目部需要会签办理的应急事项,如遇党政主要领导不在一个工点或出差在外不能及时办理会签手续时,党政主要领导应事先沟通,事后补签;党政主要领导休假时,可委托有关领导代签。

 5、在重要事项会签中,党政主要领导意见不统一、发生分

 - 23 -

  歧时,一般不急于决策,应将双方意见书面报公司分管领导,按照公司分管领导的要求执行。

 6、项目部在生产经营、项目管理、抢险救灾中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决断的重要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对实行党政会签制度的领导和监督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部党政会签工作责任制,项目部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责任;区域财务总监、项目副职、项目总会(财务部长)、工经部长、物设部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会签程序把关;有关部门业务人员为具体负责人,对参与会审或经办的事项负责。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班子成员、项目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在党政会签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做到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会签谁负责,保证会签制度的有效实施。

  2、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会签事项审议表、记录台账,作为事后检查和稽查的依据。各单位物资招议标采购合同、协作队伍分包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等合同签订前,都必须由本单位合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经分管领导、项目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并在《合同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其中,协作队伍所有合同必须经公司经公司各部门评审,分管领导审批,在《合同评审表》上审核签字,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必须经公司法事部在《合同评审表》上审核签字,才可正式签订合同。在合同归档时,事前的评审记录和《合

 - 24 - 同评审表》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其中。

 三、 各单位要把严格落实党政会签制度,作为考核项目部“四好班子”和各类评先、奖惩范畴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凡设专职项目书记的单位,在人事管理、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协作队伍管理、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经营招待费管理等主要内容上未实行党政会签的单位(项目),公司各主责部门将严肃追责,对涉及款项的项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和付款。

  4、公司纪委(监察部)作为主责部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财务部、物设部、工经部等部门配合,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党政会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会签制度执行不力的项目,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公司党委、纪委领导将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项目党政会签台帐及表格。(见附件 1-附件 14)

  二 ○ 一 三 年 一 月 八 日

 - 25 -

  附件 1:

 *** 项目经理部党政会签台帐

 主题词 :

 党务工作

 党政会签

 制度

 通知

 抄送:公司机关各部门、归档。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

  2013 年 1 月 9 日印发

 - 26 -

  附件 2:

 中铁上海工程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推荐表 序号 会签时间 会签重要事项内容 会签人员 备注(部门)

 - 27 -

  推 荐 单 位 :

  推 荐 形 式 :

 推荐人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出生地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全日制教育 学历及学 位

 毕业院校系、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

 在职教育

  现任职务

 职称或职业资格

 拟推荐职务

 工 作 简 历

  近三年考核情

 况 考核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考核结果

 工 作 实 绩

 推荐意见(对推荐人拟推荐岗位能力的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 28 -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推荐形式分为: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其中组织推荐的,须由所在单位在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注明民主测评情况后加盖公章;个人推荐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推荐意见和推荐人的姓名及职务。

 2、推荐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能反映个人专长及工作实绩的证明、证书等各复印一份附在推荐表后,另附推荐对象近期彩色免冠 1 寸照片 1 张。

 3、填表时须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一式一份。

  4、工作实绩至少 200 字,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 29 - 附件 3:

  项目部急需人员呈报审批表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

  填表人:

 日期:项目部名称

 工程起止时间

 主要工程概况

 拟聘人员情况 急需工程技术人员、厨师、司机、搅拌站管理人员、其他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所持证书 专业特长 主要工作经历 备注

  主管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

 意见

 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

  - 30 - 附件 4: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市政公司

  项目部员工绩效考核表 考核季度:

 序号 姓名 岗位 考核内容 评分 备注 工作能力 (20 分)

 工作态度 (30 分)

 工作业绩 (50 分)

 考核人签名:

 附件 5:

 项目经理部绩效工资考核审批表 单位:(公章)

  年 季度

  项目申报考核指标 公司审批意见 考核指标 计量单位 计划 实际完成 完成% 增减绩效工资基数(元)

 备注 核定指标完成% 增减绩效工资基数(元)

 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备注 绩效工资基数 元/季 / / /

 /

 建安产值 万元

  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

  上缴款及经济活动分析 万元

  项目信誉

  绩效工资基数合计 元 / / /

  /

  上季末人数 人 / / /

  /

  本季末人数 人 / / /

  /

  本季平均人数 人 / / /

  /

  绩效工资总额 元 / / /

  /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说明: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项目信誉指标情况,可用文字在备注栏表述。

 申报单位经理、书记签字: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 6:

 外部劳务队伍使用前评价表

  申报单位或项目名称: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营 业 执 照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发照机关

 发照日期

 资质 证书 资质等级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安全 生产许可证 注册号

 经济类型

 发证机关

 许可范围

 发证日期

 税务登记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

 真实性

 人员配备情况

 机械配备情况

 业绩情况

 履约能力情况

 施工文明情况

 其它

 项目评价意见:

  项目经理、书记会签

 年

  月

  日 工程经济部评价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填

 表

 人:

  年

  月

  日

 33 附件 7:

 初步邀请投标队伍评审表

 拟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评审地点

  评审日期

  参与评审队

  伍名称 1、 队伍一;

  2、队伍二;

  3、队伍三;

 …… 评 审 内

 容 1、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安全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四证一照一书”)、企业简介、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自有机械和特殊工种证照等相关资料

  2、拟选用外部劳务队伍的资质、能力与工程项目施工的适宜性;

  3、确定最终参与投标的外部劳务队伍,不得少于 3 家。

  4、其他需评审的内容。

 评审意见

  会签栏 工程部:

 物设部:

 工程经济部:

 财

 务

 部: 安质部:

 副经理:

 总工:

 总会:

 项目书记 项目经理:

 经理部

  评审意见

 经评审,一致同意队伍一、队伍二、队伍三等参加本次劳务招标

  34 附件 8 x xxx 经理部招标文件

 评 审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评审单位

 评审日期

  评审主持

  评 审 内

 容 1、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

 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要求、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标书出售时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等表述是否准确;

 3、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正确、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是否存在偏差;

 4、控制价设置、评标办法是否合理。

  4、有关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工期、质量标准、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的表述是否正确,是否满足业主要求;

 5、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有岐义。

 评

 审

 意

 见 工程经济部:

 财 务 部:

 工程技术部:

 安全质量部:

 物资设备部:

 总工:

 总会:

 副经理:

  项目书记:

  项目经理:

 根据评审意见,已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现一致同意上报公司进行评审。

 年

 月

  日(章)

 35

 附件 9:

  议标选用队伍评审表

 拟参与议标

 项目名称

  评审地点

  评审日期

  参与评审队

  伍名称 队伍一、队伍二、队伍三…… 评 审 内

 容 1、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安全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四证一照一书”)、企业简介、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自有机械和特殊工种证照等相关资料

  2、拟选用外部劳务队伍的资质、能力与工程项目施工的适宜性;

  3、确定最终参与议标的外部劳务队伍。

  4、其他需评审的内容。

 评审意见

  会签栏 工程部:

 物设部:

 工程经济部:

 财务部: 安质部:

 副经理:

 总工:

 总会:

 项目书记 项目经理:

 经理部

  评审意见

 经评审,xxx 队伍具备 xxx 施工能力

  36 附件 10:

  项目经理部合同签订评审表

 项目部名称: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经办人

  合同概况 简要写明签订合同目的,合同名称、类型、对方签约单位、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双方权利义务、质价比选,招议标等。

 评审内容 审核对方签约单位的资信资料、履约能力、能否实现合同目的,合同有效性,合同风险预测,合同标的、型号规格、单价、数量、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工期、交货、双方权利义务、担保、验收、付款、结算、保修、违约责任、管辖法院等。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 本合同经经理部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评审、工经部门修订后,一致同意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参加人员

 签字 项目经理

 工经部

  项目书记

 安质部

  项目副经理

 物资部

  项目总工

 财务部

  工程部

 办公室

 37 附件 11:

 工程结算单 年

 月 合同价:

  本次结算额:

  核

 准

 额:

  批

 准

 额:

  开累结算额:

  开累核准额:

  开累批准额:

  本期应付额:

 开累应付额: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财务主管: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队伍

 合同编号

 结算期次 第

  期 结算状态 首次 中期 末次

  - 38 - 附件 12:

  劳务分包结(决)算单

 第

  期

 起止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总价:

 劳务队伍:

 劳务分包内容:

 序号 工

 程

 细

 目 单位 合同 数量 单价 合价 本期结算 开累结算 数量 价值 数量 价值

  以上合计 元

  扣款项目

 1.材料 元

  2.机械 元

  3.水电费 元

  4.保证金 元

  5.奖罚 元

 应付劳务款合计 元

 编制人(签字):

 工经部(签字):

 安质部(签字):

 工程部(签字):

 财务部(签字):

 项目总工(签字):

 物设部(签字):

 办公室(签字):

 副经理(签字):

 项目书记:(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劳务分包负责人(签字):

 附凭证内容:收方汇总表(#张)、物资扣款清单(#张)、……

 注:第 X 期中 X 采用阿拉伯数字。

  - 39 -

 劳务分包分月完成数量收方汇总表

 劳务队伍名称:

  第

 期

  起止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劳务分包负责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 同 号

 序号 工

 程

 细

 目 单位 合同数量 本期数量 开累数量 备

 注

  编制人(签字):

 工经部(签字):

 安质部(签字):

 工程部(签字):

 财务部(签字):

 项目总工(签字):

 物设部(签字):

 办公室(签字):

 副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劳务分包负责人(签字):

 附件内容:工程数量详细计算单注:第 X 期中 X 采用阿拉伯数字。

  - 40 - 收

 方

 记

 录

 工程项目名称:

 第

  期 劳务队伍名称:

  起止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记录员:

  计算人:

 收方小组:

  年

  月

 日

  注:1.必须要有工程数量计算单和收方记录,土石方工程必须附测量记录及断面图。

  2.收方小组由副经理、总工、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工经部、乙方负责人组成。签字续不全不得结算。

  - 41 -

 劳

 务

 分

 包

 物

 资

 扣

 款

 清

 单

 劳务分包单位及负责人:

 第

  期 起止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 位 合同数量 合同价 以往扣款 本期扣款 开累扣款 备注 应耗 实耗 金额 应耗 实耗 金额 应耗 实耗 金额 1

 2

 3

 4

 5

 6

  合

  计

  编制人(签字):

  物设部(签字):

 工程部(签字):

  总工:

 项目经理(签字):

  劳务分包负责人(签字):

 劳

 务

 分

 包

 机

 械

 使

 用

 扣

 款

 清

 单

 劳务分包单位及负责人:

 合同编号:

 起止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合 同 或 扣款单价 以往扣款 本期扣款 开累扣款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1

 2

 3

 4

 合

  计

  编制人(签字):

  物设部(签字):

  工经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劳务分包负责人(签字):

  - 42 - 水

 电

 费

 扣

 款

 清

 单

 劳务分包单位及负责人:

 第 期 起止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用电(水)项目/电表号 本月电表读数 上月电表读数 损耗 本月用量(度)

 开累用量(度)

 单价 本月费用 开累费用 备注 一 水费

 二 电费

 合 计

  说明:合同中约定不扣款项目应在备注栏说明。

 项目经理(签字):

  经办人(签字):

 劳务分包负责人(签字): 劳务分包奖罚通知单

 劳务队伍

  检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奖罚事由

  奖罚意见

 检查人签字:

 奖罚金额 (大写)

 (小写)

 领导审批

  被奖罚人签字:

  奖罚单位(章)

  - 43 -

  劳务企业月度考核评比表 劳务企业及负责人名称:

 日期:

 一票否决项目 1.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与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案件的。

 4.因恶意拖欠劳务工工资造成上访或新闻媒体曝光后果的。

 5.以不正当理由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项目管理人员,干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

 6.违反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有关要求的。

 7.将承包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进行转包或再次分包的。

 8.具有其他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情形的。

 项目及分值 评分细则 标准分 实得分 扣分原因 基本情况

  (10 分)

 “四证一照”齐全且年检有效的得 5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5

  以注册劳务公司或专业工程公司直接与公司建立协作关系的得 2 分,挂靠队伍不得分。

 2

  按劳务合同规定,施工期间现场...

推荐访问:党风廉政建设 文件 学习
上一篇:班组长责任清单
下一篇:县审计局七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