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产50亿只PVC手套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1-03-06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 0 50 亿只 C PVC 手套项目

 建设单位: :

 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二 编制日期:二 O 二 二 O 年 年 十一月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0 亿只 PVC 手套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韩庆松 联系人 韩建斗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富源北街西侧荣泽路西行 150 米 联系电话 0101 传真 -- 邮政编码 055250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 立项审批 部门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2020-130529-17-03-000357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7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6669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21 年 1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次性 PVC 手套是高分子一次性塑胶手套,是保护手套行业中发展最快的产品。医护人员和食品工业服务人员之所以认准该产品,是因为 PVC 手套穿戴舒适、使用灵活,不含任何天然乳胶成分,不会产生过敏反应。用于家务劳作,电子、化工、水产业、玻璃、食品等工厂防护,医院,科研等行业使用;广泛应用于半导体,精密电子原件及仪器安装和有粘性金属器皿的操作,高科技产品安装和调试、碟盘动器、复合材料、LCD 显示表、线路板生产线、光学产品、实验室、医院、美容院等领域。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0 万元,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建设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0 亿只 PVC 手套项目,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的要求,本项目应

  2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清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 十八-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其 其他”,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概况 ( (1)

 )

 项目名称:

 :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0 亿只 PVC 手套项目 ( (2)

 )

 建设单位:

 :河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3)

 )

 项目性质:

 :新建 ( (4)

 )

 项目投资:

 :总投资 3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

 ( (5)

 )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7°13"54.35"、东经 114°59"5.67"。项目厂址北侧为德联重工,南侧为荣泽路,西侧为空地,东侧为闲置厂房。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北侧 350 米的瓜刘庄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关系见附图 2。

 ( (6)

 )

 项目占地 项目占地面积 46669m 2 ,总建筑面积 22354m 2 ,租用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区域进行建设,根据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见附件)。

 (7)建设内容 项目租赁巨鹿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区域进行建设,购置设备布置为 24 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 PVC 手套 50 亿只。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 1 层(内部办公区域为二层),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 20820m 2 ,内部分区域建成 2 个生产车间(1#车间 11400m 2 ,2#车间 9420m 2 ),每个车间布置 12 条 PVC 手套生产线。

 辅助 工程 原料库 建筑面积为 624m 2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用于存放原材料。

 办公区 建筑面积为 500m 2 ,用于日常办公。

 成品库 建筑面积为 190m 2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主要用于成品储存。

 职工活动区 建筑面积 200m 2 ,用于职工休闲活动。

 公用 工程 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天然气导热锅炉提供,生产车间不设采暖设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供电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量为 2790 万 kW·h。

  3 供气 本项目天然气使用量 2260 万 m 3 ,由燃气公司管道供给。

 供水 由园区供水系统提供,新鲜水用量为 9310m 3 /a。

 环保 工程 废气 1、投料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塑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冷凝器+高压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一次浸渍、二次浸渍、一次垂滴、二次垂滴、一次冷却、二次冷却工序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冷凝器+高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 4、天然气导热锅炉废气经 SCR 烟气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洗浴废水、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环保 工程 一般固废 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油、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其他 防渗 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或 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 -10 cm/s;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保证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 6.0m,等效防渗系数小于 1×10 -7 cm/s (8)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南侧,紧邻荣泽路,方便交通运输;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内部分为两个生产车间,每个车间布置 12 条生产线,原料区及成品区,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200 人,工作制度为 8 小时/班,3 班/日,年工作时间 350 天。厂区不设置员工食宿,设置员工浴室一座。

 2、 、 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 PVC 手套,产品方案见表 2 。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单位 1 PVC 手套 50 亿 只 3、 、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单元 单位 数量 1 检数机 生产设备 台 24 2 自动脱模机 台 24 3 自动卷边机 台 24

  4 表 续表 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单元 单位 数量 4 强脱机 生产设备 台 24 5 预脱模机 台 24 6 动力电机 台 24 7 减速机 台 24 8 空压机 套 8 9 搅拌机 台 24 10 真空泵 套 8 11 吊水设备 质检设备 台 2 12 拉力测试仪 台 1 13 裁刀 台 1 14 刮板细度计 台 1 15 老化测试仪 台 1 16 电子天平 台 1 17 测后规 台 1 18 冲片机 台 1 19 粘度计 台 1 20 除尘器 环保设备

 套 2 21 锅炉废气处理系统 套 4 22 废气净化装置 套 18 23 天然气锅炉 供热设备 台 4 合计 台/套 174 3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4。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原辅 材料 1 PVC 树脂 t/a 11300 袋装,粉末状,外购 2 DOTP t/a 9860 桶装,外购 3 TXIB t/a 680 桶装,外购 4 钙锌安定剂 t/a 195 袋装,外购 5 降粘剂 t/a 3500 桶装,外购 6 PU 溶液 t/a 880 桶装,外购 7 氨水 t/a 50 外购,在锅炉房北侧储罐内贮存,最大贮存量 5t 能源 1 天然气 万 m 3 /a 2260 外购,由天然气管道接入,不设燃气储罐

  5 2 新鲜水 m 3 /a 9310 由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 3 电 万 kW·h/a 2790 由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供电网供给 PVC 树脂:

 :物理外观为白色粉末,无毒、无臭。相对密度 1.35-1.46,折射率1.544(20℃)不溶于水,汽油,酒精和氯乙烯,溶于丙酮,二氯乙烷,二甲苯等溶剂,化学稳定性很高,具有良好的可塑性。除少数有机溶剂外,常温下可耐任何浓度的盐酸、90% 以下的硫酸、50-60%的硝酸及 20%以下的烧碱,此外,对于盐类亦相当稳定;PVC 在火焰上能燃烧并放出氯化氢(HCl),但离开火焰即自熄,是一种"自熄性"、"难燃性"物质;PVC 在 100℃以上开始分解并缓慢放出 HCl,随着温度上升,分解与释放 HCl 速度加快,致使 PVC 变色。

 DOTP: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是重要的通用型增塑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树脂的加工,还可用于化纤树脂、醋酸树脂、ABS 树脂及橡胶等高聚物的加工,也可用于造漆、染料、分散剂等。

 TXIB:

 :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该原材料为液体,分子量 286,色泽(APHA)<30,酸度(以异丁酸计)≤0.05%,酯含量>98%,相对密度 0.942-0.948(20℃),闪点 143℃(开杯法),折光率 1.43(25℃),体积电阻率 1.5×1011Ω.cm。本品相容性好,可赋予制品良好的耐寒性和耐水性,可作为 PVC 和氯乙烯共聚物的增塑剂。

 钙锌安定剂:钙锌复合盐,主要成分有硬脂酸钙、蓖麻油酸钙、硬脂酸锌、蓖麻油酸锌、以及环氧大豆油等。主要用于软质 PVC 制品的加工中。浅黄色至黄棕色油状液体,常温下比重为 1.0~1.05。

 降粘剂:为 1~16 个碳原子烷烃类无色透明液体,比重 0.74,粘度低,挥发性大,在 PVC 加工中 100%会发,主要是调节 PVC 混合料的粘度,以达到生产要求。

 PU :

 溶液:水性聚氨酯溶液,分子式:C 3 H 8 N 2 O,密度:1.005g/cm 3 ,沸点:136.3℃ at 760 mmHg,闪点:36.2℃,蒸气压:7.44mmHg at 25℃,本项目 PU 溶液聚氨酯含量 15%,水含量 85%。

 氨水:

 氨水:氨水又称阿摩尼亚水,化学式为 NH₃ ·H₂ 0,化学量为 35.045,是氨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氨的熔点-77.773℃,沸点-33.34℃,密度0.91g/cm³。氨气易溶于水、乙醇。易挥发,具有部分碱的通性,氨水由氨气通入水中制得。氨气有毒,对眼、鼻、皮肤有刺激性和腐蚀性,能使人窒息,空气中最高

  6 容许浓度 30mg/m 3 。

 天然气:本项目天然气由燃气公司供给,成分表见表 5。

 天 然气成分表 成分 CH 4 C 2 H 6 C 3 H 8 CO 2

 N 2 含硫量 含量(%)

 96.226 1.77 0.03 0.473 0.967 200mg/m 3 4、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补水、职工生活用水、洗浴用水,总用水量为9310m 3 /a,新鲜水由巨鹿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均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循环冷却塔循环水量为 36m 3 ,补水量以循环水量10%计,则补水量为 3.6m 3 /d,1260m 3 /a; 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 T 1161-2016 生活,职工生活用水量以40L/人·d 计,本项目劳动定员 200 人,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8m 3 /d,2800m 3 /a; 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 T 1161-2016 生活,职工洗浴用水量按150L/人·次,本项目劳动定员 200 人,每人 2 天洗浴一次,则本项目洗浴用水量为 15m 3 /d,5250m 3 /a; ②排水 本项目生产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洗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6440m 3 /a。

 本项目用水平衡表见表 6、水平衡图见图 1:

 本项目最高日水平衡情况一览表(m 3 /d )

 序号 项

 目 总用水量 新鲜水量 循环水量 损耗水量 废水产生量 m 3 /d m 3 /d m 3 /d m 3 /d m 3 /d 1 循环冷却塔 39.6 3.6 36 3.6 0 2 职工生活 8 8 0 1.6 6.4 3 职工洗浴 15 15 0 3 12

 合

 计 62.6 26.6 36 8.2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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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1.

 项目用水 平衡图

  单位 m 3 /d ③供电 本想目供电由园区供电网络提供,年用电量 2790 万 kW·h。

 ④供热 本项目塑化工序用热由 4 台 8t/h 天然气导热油炉提供,导热油炉燃料使用天然气,燃气用量为 2260 万 m 3 /a,天然气导热油炉运行时间为 8400h。燃气由燃气公司管道接入本项目锅炉房内,厂区内不设燃气储罐。

 5、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场地进行建设,根据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出具的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荣泽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德联重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 350m 处的瓜刘庄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项目选址可行。

 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限制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15]7 号文《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限制和淘汰类项

  8 目;不属于《关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冀环环评函〔2019〕308 号)禁止新建和扩建的项目。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

 和《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其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对照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文件《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邢环字[2020]18 号),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文件中所禁止的高污染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的高排放项目,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在建成区周边 3 公里范围内,符合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要求。

 本项目已在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2020-130529-35-03-000357。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7、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1200.80km 2 ,生态红线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其次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同时包括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等。

 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2.22km 2 ,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0.35%。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滏阳河、老漳河分布。其中以中部偏东老漳河红线区为主,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袁长路,南至南花窝;西部一带为滏阳河红线区,呈南-北走向,分布在北盐池、南盐池、西郭城、东郭成、吕家庄、进虎寨。

 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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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图2.

 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项目不在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2019 年巨鹿县 SO 2 、N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 10 、PM 2.5 、O 3 现状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随着《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邢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等方案的实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逐步改善。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固废合理处置,项目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职工生活、员工浴室用水量较小,不开采地下水;供电由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网提供。项目能源消耗主要为天然气导热锅炉燃烧天然气,天然气由燃气公司管道供给,年使用天然气 2442 万 m 3 ,天然气使用量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本项目位置

  10 上线。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资源利用上线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 7。

 本项目与园区资源利用上线对比分析一览表 序号 类别 规划内容 本项目实施后 符合性分析 1 能源利用上线 推广燃用天然气清洁燃料,取消企业自备燃煤锅炉 本项目涉及的能源消耗电力及天然气,不使用燃煤 符合 2 水资源利用上线 规划园区实现集中供水后,关闭企业现有自备水井,新建企业使用园区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 符合 3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园区主导产业为以发展轻工业为主,园区工业用地均为一类工业用地。入区企业办理用地手续时,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为轻工业,根据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情况说明,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符合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准入条件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 8。

 项目与园区准入条件对比分析一览表 序号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本项目实施后 符合性分析 1 推荐入区项目 1、引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产品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2、着重引进规模大,技术水平先进的大型龙头企业; 3、引进项目要优先考虑高新技术、低污染企业。

 本项目位于巨鹿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符合 2 负面清单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 2、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污染防止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要求的项目; 3、其他属于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禁止的项目; 4、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5、不能满足《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的项目; 6、不能满足《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 7、禁止入区企业开采地下水; 8、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会有对水体污染严重工序的建设项目; 9、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 10、物流企业不得仓储对水体环境有严重污染危险物质; 11、禁止不符合蓄滞洪区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进区; 12、严格控制印染项目; 13、禁止建设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项目企业; 14、禁止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入驻。

 本项目工艺废气不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项目不属于污染程度大的产业。

  1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也未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 年版)》、《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 号)、《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区域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巨鹿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邢台市区东部,县城地理坐标:北纬 37°7′~37°25′之间,东经 114°50′~115°13′之间,地处黑龙港流域,县城距石家庄 105km,距邢台市 68km。巨鹿县东与南宫、广宗接壤,西与隆尧相连,北同宁晋、新河为邻,南邻平乡。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租赁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区域进行建设,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7°13"54.35"、东经 114°59"5.67"。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荣泽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德联重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 350m 的瓜刘庄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关系见附图 2。

 2 、地形、地貌 巨鹿县位于邢台市中部,地处太行山以东、黑龙港流域的低平原,属河北冲积平原,在构造体上属于新华夏系构造体系的第二沉降带,地址土壤为新生界第三、四纪沉积物、厚度大于 500m。全县境内均为平原、地势较为平坦,由南向北略有倾斜,平均坡降为 1.25/10000,海拔介于 25.5~31m 之间;地貌较为单一、历史上由于黄河和漳河多次泛滥、改道影响,县境内形成许多沙丘、缓岗河封闭洼地,微地貌复杂多变。沙丘主要分布在中南部,面积约 33.75km 2 ,占全县总面积的 5.41%。低洼地面积约 94.3km 2 ,占 15.21%,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历史上这些洼地每到雨季常积水 1~3m 深,自 20 世纪 60~70 年代扩挖河道和新挖排水干渠之后,这些洼地一般不再积水。

 3 、气候气象 根据《巨鹿县志》,巨鹿县的气候属于暖温带半干旱气候,位于亚洲东部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的特点。年平均日照 2506.1 小时,年日照率 60.3%。年平均气温 13.5℃,极端最高气温 42.4℃,极端最低气温-23.0℃;一年中 7 月份最

  13 热,1 月份最冷,初霜冻日在 10 月 26 日,终霜日在 4 月 9 日,无霜期平均 215天;年平均降雨量 493.4mm,雨量多雨年是少雨年的 2.9 倍。

 (1)日照 巨鹿县日照较充裕,历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506.1 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为 60.3%,5 月份最高,12 月份最低。

 (2)气温 据 1979~2012 年资料统计,巨鹿县年平均气温为 13.5℃,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2.4℃(出现在 1979 年 6 月 13 日),年极端最低气温-23.0℃(出现在 1981 年 2月 26 日),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巨鹿县历年年平均气温呈逐年上升趋势。

 (3)风 由于受季风环流影响,巨鹿县偏南风最多,而偏东风和偏西风出现频率很小。历年平均风速为 2.3m/s,极端最大风速为 17.0m/s,夏季多雷雨大风,冬春季多寒潮大风,据巨鹿县气象观测站观测统计,年平均风速呈逐年减少趋势,月平均风速最大的是 4 月份。

 (4)降水 据统计,巨鹿县多年(1956~2012 年)平均降雨量为 489.5mm,降雨量少且时空分配不均匀。主要特点:一是年际变化大,从 1956 年至 1984 年的降水资料看,1963 年全年降雨量为 1140mm,而 1972 年降雨量仅为 236.6mm,有时甚至连续几年干旱。二是年内分配不均匀,年降水量的 57%集中在 7、8 两个月,二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 20 天内的降水量又占两个月的 43%;春季降水量少,平均仅为 47.2mm,占年平均降雨量的 9%,因而多数年份春季干旱。

 (5)霜雪冻 据 1979~2012 年资料统计,历年霜冻的平均初日为 10 月 24 日,最早初日为2004 年 10 月 2 日,最晚初日为 2002 年 11 月 26 日;平均终日为 3 月 23 日,最早终日为 1999 年 2 月 20 日,最晚终日为 1980 年 4 月 14 日。无霜期平均为 215天,最短为 193 天,最长为 240 天。

  14 4 、水文地质 巨鹿县位于邢台市东部,根据《河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志》,该区属于河北平原水文地质区(I)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孔隙水亚区(I 1 )。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含水层岩性以中细砂为主。本区域普遍存在咸水含水层,咸水体厚度一般为 20~50m,矿化度 3~10g/L。咸水层之下为深层淡水,岩性以中细砂为主,矿化度一般在 0.5~0.8g/L,深层地下水补给条件较差。巨鹿县境内浅层地下水整体流向为自东北向西南,深层地下水由于受到“巨新”地下水降落漏洞的影响,径流方向为由西南向东北。由于两含水层间有厚粘土相隔,因而深层地下水与浅层地下水基本无水力联系。由于区域内地势平缓,古地下水径流强度弱,渗透性一般。地下水是当地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水源,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包括:降水入渗补给、河道渗漏补给、农田灌溉补给以及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其中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是主要补给形式之一。巨鹿县地下水开发利用以深层地下水为主,深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浅层地下水多为苦咸水,并且含氟量较大,基本无开发利用活动。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 、社会经济概况 巨鹿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黑龙港流域,隶属河北省邢台市,面积 631 平方公里,耕地 64 万亩,辖 7 镇 3 乡、291 个行政村,总人口 42 万。建有 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 个省级农业园区。2017 年,全部财政收入突破 6 亿元,同比增长 20.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3.9 亿元,同比增长 1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85.5 亿元,同比增长 11%。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这里曾经盛载典故、影响历史。五千年前,唐尧禅位虞舜于此,是秦代三十六郡之一,东汉起义军领袖张角、大唐名相魏徵、杰出天文学家僧一行等都为巨鹿的文明史增添了光辉。巨鹿还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因著名的巨鹿之战、东汉末黄巾起义、明王朱棣的“靖难之役”、明末清兵“贾庄大战”而闻名遐迩。巨鹿古宋城遗址距今已有 800 余年历史,被梁启超称为“东方的庞贝古城”。巨鹿拥有四股弦、乱弹等 4 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

  15 遗产,有遗址、古墓、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79 处。

 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青银高速、京珠高速、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夹道而行,邯黄铁路、邢衡高速横穿境内,拥有邢德线、南郝线、定魏线 3 条省级交通动脉,全县公路总里程 1256 公里,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近 200 公里。老漳河、小漳河、滏阳河等 59 条河渠遍布全县,地下水为天然弱碱水,森林覆盖率达到 32%。构筑起 50 平方公里县城框架、50 华里四环路网、50 公里健身路径、50 公里水系、5 平方公里生态区、5000 亩水域六个“5”城市发展格局,建设了 83 个省级美丽乡村,其中 5 个村获评省级精品美丽乡村,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佳生态宜居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入选河北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连续举办了 26 届中国巨鹿红杏商务节、7 届中国巨鹿金银花旅游文化节,并在 2017 年举办了首届中国巨鹿五彩杏花节,全年吸引游客逾百万人。

 产业体系完善,极具发展潜力。培育形成了“三基、四新、五特、一中心”产业发展战略新体系(即: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三基”产业,新能源、新医药、新兴旅游、新型健康养老“四新”产业,中药材、设施蔬菜、小杂粮、畜牧养殖、食用菌“五特”产业,以及邢台东部商埠中心)。相继被评为全国品牌农业示范县、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县、中国金银花道地药材产业之乡、中国枸杞示范基地、国家串枝红杏标准化生产基地等。

 配套服务完善,发展活力较强。设立运行了 10 个投融资平台和 3 支基金,在全国首个设立 1000 万元县级科技创新券,近三年来市场主体年均新增 30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439 家;建成 3 个院士工作站、全省首家“海智计划”专家工作站和 4 家众创空间、2 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 40 多家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聘请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乔治•斯穆特博士在内的70 多名国内外专家服务巨鹿,经济发展智力支撑持续增强。

 民生事业蓬勃发展,民享水平持续提升。牢固树立“贫困县办大民生”理念,每年 80%以上财政支出用于民生,多项民生社会事业走在省市乃至全国前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获国务院表彰,入选 2017 中国改革年度十大案例之首,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和河北省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县;“医

  16 养一体、两院融合”健康养老模式获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肯定批示,入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老龄委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长期护理险参保人数达到37.5 万人,试点经验获人社部肯定并在全国“失能养老”主题研讨会上推广;率先在全省相继实现城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多个一体化,被确定为河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同时,中小学德育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安全饮水、社会救助等工作连续保持全国先进,县域医联体建设、“村村通”天然气、农村公路建管养、城乡教育一体化、儿童康复等工作领跑全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2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原巨鹿县产业园区)位于县城西侧,始建于 2001 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西平街,西至张家庄村、屯里村东,北至邢德新路,南至县城南外环路延长线,规划面积为 23.78 km 2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于 2010 年 7 月16 日取得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0】430 号)。2017 年,巨鹿县政府委托河北科技大学对《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2018 年 2 月 5 日邢台市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召开《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会,该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可作为规划调整依据和上报的材料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邢台市东部的产业基地和物流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生态型产业园区。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设备制造业;大力发展家具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布局:“以河为轴,东居、西工、南绿”的布局模式。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轴、四区”。“一带”规划沿洪溢河建设不小于 300 m 绿化景观带;“两轴”规划以黄巾大道、健康路为东西向发展轴,是园区东西向发展轴线;“四区”包括现状工业区、规划的两个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四区之间通过洪溢河等生态绿地相间隔,通过园区主干路相联系。

 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内,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园区

  17 定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规划。

 (1)给水设施 目前产业园区现状给水水源为地下水,已建成统一供水管网。根据巨鹿县相关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巨鹿县建设 2.0 万 m 3 /d 地表水厂一座,产业园区给水由规划建设的地表水厂以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供给,地表水厂采用南水北调供水作为水源,根据邢台市规划,南水北调工程向巨鹿县的供水线路由赞善干渠自南向北,经平乡县达巨鹿,引水口设在常河镇附近。根据《河北省南水北调供水区城市水资源规划报告》成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均可向巨鹿县分配水量为 790 万 m 3 ,该部分地表水可满足园区需水量的 40-60%,规划中剩余园区用水不足部分由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补充。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以及地表水厂目前进展进度,巨鹿县产业园区配套供水设施已在 2013 年 12 月全部建成,2015 年已投入运行。

 本项目用水依托园区集中供水管网,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2)排水 产业园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溢洪河。巨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于巨鹿县城三号路西侧,风清路以北,已于 2013 年 7 月进行试运行。

 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 2.0 万 m 3 /d,远期规模为 3.0 万m 3 /d,另外近期工程建设 1 万 m 3 /d 回用水管网。采用“预处理+A 2 /O+MBR 膜池+消毒”工艺,收水范围为产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设计进水水质为:COD≤500mg/L,BOD 5 ≤240mg/L,SS≤200mg/L,pH6-9,总氮≤50mg/L,氨氮≤40mg/L,总磷≤3.5mg/L,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同时满足《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表 1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

  18 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及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3)供热设施 根据规划可知,产业园区需要在 2020 年前形成 3 台 40t/h 燃煤蒸汽锅炉的规模,现已建成 1 台 40t/h 燃煤蒸汽锅炉,供热管道正在建设过程中,本项目无法使用园区供热锅炉供热。

 因此,本项目建设 4 台 8t/h 天然气导热锅炉为本项目塑化工序提供热源。本项目生产车间冬季不设采暖设施,办公室采暖使用分体空调。

  19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 2019 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巨鹿县环境空气质量 SO 2 、N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O 3 、PM 2.5 、PM 10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SO 2 、NO 2 、CO 平均浓度均不超标,污染指数较小。O 3 、PM 10 、PM 2.5 浓度均有超标现象,主要原因是本区域地处北方地区,干旱少雨,风沙较大;其次地面扬尘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加强工业企业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污染、改善交通结构、在秋冬季实行停限产措施等,巨鹿县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现状监测数据详见表9。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 污染物 项目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 (μg/m 3 )

 )

 标准值 ( (μg/m 3 )

 )

 占标率 ( (% )

 达标 情况 SO 2

 年平均 28 60 46.7% 达标 NO 2

 年平均 38 40 95% 达标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2.7 4 67.5% 达标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90 百分位数 217 160 136% 超标 PM 10

 年平均 111 70 159% 超标 PM 2.5

 年平均 63 35 180% 超标 注:CO 单位为 mg/m 3 。

 。

 本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

 ①非甲烷总烃现状监测数据引用《邢台天骄橡胶机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30万套输送机械制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茂环检现(2017)第 H092501号),瓜刘庄村监测点位距本项目 300m,位于项目评价范围内,监测结果如下: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mg/m 3

 监测日期 监测时间 监测点 瓜刘庄村

  20 09 月 25 日 02:00~03:00 0.56 08:00~09:00 0.41 14:00~15:00 0.45 20:00~21:00 0.85 09 月 26 日 02:00~03:00 1.04 08:00~09:00 0.56 14:00~15:00 0.89 20:00~21:00 0.90 09 月 27 日 02:00~03:00 0.63 08:00~09:00 0.48 14:00~15:00 0.52 20:00~21:00 0.73 09 月 09 日 02:00~03:00 0.55 08:00~09:00 0.40 14:00~15:00 0.78 20:00~21:00 0.95 06 月 28 日 02:00~03:00 0.71 08:00~09:00 0.60 14:00~15:00 0.87 20:00~21:00 0.88 09 月 29 日 02:00~03:00 0.70 08:00~09:00 0.64 14:00~15:00 0.48 20:00~21:00 0.48 09 月 30 日 02:00~03:00 0.81 08:00~09:00 0.82 14:00~15:00 0.60 20:00~21:00 1.11 ②氯化氢现状监测数据引用《河北潇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套消防器材配件项目》检验报告(HP6),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用河北潇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厂区内点位(距本项目 1800 米)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如下:

 氢 氯化氢 1h 平均浓度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时间 监测点 河北潇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厂区 2020.9.19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21 2020.9.20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2020.9.21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2020.9.22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2020.9.23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2020.9.24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2020.9.25 02:00 未检出 08:00 未检出 14:00 未检出 20:00 未检出 ③TSP 质量现状引用《邢台天骄橡胶机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30 万套输送机械制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茂环检现(2017)第 H092501 号),瓜刘庄村监测点位距本项目 300m,位于项目评价范围内,监测结果如下:

 TSP

 24h 平均浓度(检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2017.09.25 0.315 2017.09.26 0.352 2017.09.27 0.280 2017.09.28 0.231 2017.09.29 0.294 2017.09.30 0.319 2017.10.01 0.376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 点位 监测点坐标 污染物 物 平均浓度范围 ( (mg/m 3 )

 )

 标准值 ( (mg/m 3 )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达标 标

  22 时间 间 情况 况 瓜刘庄村 E114°59′7.41″ N37°14′16.38″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 0.40~1.11 2.0 55.5% 达标 河北潇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N 37°14′54.02″ E114°59′21.07″ 氯化氢 未检出 0.05 0% 达标 瓜刘庄村 E114°59′7.41″ N37°14′16.38″ TSP 24小时 0.231~0.376 0.3 125.33% 不达标 2、 、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3 、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项目南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 4a 类标准。

 4 、土壤环境 本项目占地区域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南侧、富源街以西,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文物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敏感点。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 14、表 15。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北纬 东经 环境空气 铁刘庄村 37.227 114.979 居民 3000 人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SW 485 瓜刘庄村 37.238 114.984 居民 3000 人 N 350 白家寨村 37.249 114.995 居民 3500 人 NE 1640 西徐庄村 37.223 115.001 居民 1300 人 SE 1300 杏梨庄村 37.219 114.998 居民 500 人 SE 1400

  23 西张庄村 37.231 115.002 居民 1000 人 E 1250 屯里村 37.246 114.963 居民 1500 人 NW 1940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地下水 厂区周围区域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 东、北、西厂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南厂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 土壤环境 项目占地范围内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24 评价适用标准 环 环 境 境 质 质 量 量 标 标 准

 1、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 1577-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GB2.2-2018)附录 D 标准; 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4a 类标准; 4、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见表 16,地下水质量标准见表 17,声环境质量标准见表 18,土壤质量标准见表 1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时段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大气环境 SO 2

 1h 平均 24h 平均 500 150 μ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NO 2

 1h 平均 24h 平均 200 80 μg/m 3

 PM 10

 年平均 24h 平均 70 150 μg/m 3

 PM 2.5

 年平均 24h 平均 35 75 μg/m 3

 CO 1h 平均 24h 平均 10 4 mg/m 3

 O 3

 1h 平均 日最大 8h 平均 200 160 μg/m 3

 TSP 年平均 24h 平均 200 300 μg/m 3

 非甲烷总烃 1h 平均 2.0 mg/m 3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氯化氢 1h 平均 24h 平均 50 15 μg/m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GB2.2-2018)附录 D 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地 下 水 Ph 6.5~8.5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Ⅲ类标准 耗氧量(COD Mn 法)

 3.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总硬度 450 mg/L

  25 续表 表 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地 下 水 硫酸盐 250 mg/L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Ⅲ类标准 硝酸盐氮 20 mg/L 亚硝酸盐氮 1.0 mg/L 氨氮 0.5 mg/L 氟化物 1.0 mg/L 氯化物 250 mg/L 挥发性酚类 0.002 mg/L

 声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因子 标准值 标准 1 其他厂界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功能区标准 2 南厂界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 类功能区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项目 污染物 标准值 污染物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土壤 砷 60 1,2,3-三氯丙烷 0.5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镉 65 氯乙烯 0.43 铬(六价)

 5.7 苯 4 铜 18000 氯苯 270 铅 800 1,2-二氯苯 560 汞 38 1,4-二氯苯 20 镍 900 乙苯 28 四氯化碳 2.8 苯乙烯 1290 氯仿 0.9 甲苯 1200 氯甲烷 37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1,1-二氯乙烷 9 邻二甲苯 640 1,2-二氯乙烷 5 硝基苯 76 1,1-二氯乙烯 66 苯胺 260 顺-1,2 二氯乙烯 596 2-氯酚 2256 反-1,2 二氯乙烯 54 苯并[a]蒽 15 二氯甲烷 616 苯并[a]芘 1.5 1,2-二氯丙烷 5 苯并[b]荧蒽 15 1,1,1,2-四氯乙烷 10 苯并[k]荧蒽 151 1,1,2,2-四氯乙烷 6.8 䓛 1293 四氯乙烯 53 二苯并[a,h]蒽 1.5 1,1,1-三氯乙烷 840 茚并[1,2,3-cd]芘 15 1,1,2-三氯乙烷 2.8 萘 70 三氯乙烯 2.8

  26 污 污 染 染 物 物 排 排 放 放 标 标 准

 1、废气 (1)施工期:

 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监测点浓度限值; (2)营运期:

 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排放标准及去除效率要求;有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标准及速率要求;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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