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XX 县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的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近年来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自身前途,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近年来,XX 县人民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探索科学构建少年审判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对 XX 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本文将通过从近年来 XX 县未成年人(年满 14 周岁不满18 周岁)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针对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自身因素和客观因素,提出了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XX 县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现状的调查 XX 年至 XX 年 10 月,该院共审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X 件 X 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递增趋势,从 XX 年的 X

 人上升至 XX 年的 X 人,特别是 XX 年、XX 年增长较为明显。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从调查情况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盲目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陷入了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型犯罪。XX 年 8 月份一天,因为琐事发生口角,年仅 16 岁的陈某伙同高某等人携带洋镐把、匕首,电话找王某和张某等人斗殴,参与此次斗殴的人员达 X 人。其中,年龄最大的 X 岁,最小的 X 岁,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法。待到如梦初醒时,为时已晚!

 二是模仿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低,可塑性、模仿性都较强,他们不仅模仿电影、小说、网络等具体情节,而且向社会上的成人模仿。突出地表现在,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吸食毒品、卖淫嫖娼等案件也有所涉及。XX 年,在该县的一个知名网站贴吧中,有一篇为“XX 县 XX 商场有炸弹的”恐怖信息,此贴发布后,很快在县域内造成了不小恐慌,在庭审的当日,仅有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宋某后悔莫及,

 据他自己讲是由于自己在观看了一部类似的电影后,完全是模仿该电影所开的一个玩笑,竟弄假成真。可见,模仿性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了很大的比重。

 三是结伙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团伙性比较突出。未成年人易受伙伴们的影响,有时候就是自己不愿意,但是害怕被孤立,屈服于从众心理的影响,稀里糊涂地就参与到违法犯罪中去。XX 年 5 月 20 日,在兴镇发生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中,七名学生中年龄最大的仅 16岁,最小的仅 14 岁,先后结伙盗窃 13 次,其中有两三个人自己本不想参加,可是看到平时在一起玩的同学都参加了,自己不参加觉得没面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共性特点,也具有县域情况的个性特点。主要包括有社会、文化、家庭和环境背景下的深刻原因。

 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接受不良习惯影响等原因,XX 县X 年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 20 世纪 80 年代提前了 2 至 3 岁。近年来,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等严重型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 14 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XX 年受理的一起强奸案,三名被告人年龄中最大的只有 17 周岁,另一名刚满 14 周岁,还有一名因不满 14 周岁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尽管年龄偏小,但其犯罪的手段和主观恶性却非常之深,犯罪已非常成人化。XX 年审结了一起两名在校生与社会辍学少年结伙抢劫案件,其犯罪对象也是在校生。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为团伙犯罪,大多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团伙犯罪主要是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盗窃,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随着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发展,其独立性日益增强,但尚未完全摆脱依附性。独立性需求的增长,使其逐渐淡化对家庭的依赖。而未成年人由于自身依附性的存在,必然产生一种安全感的需要,就转而在年龄相仿的伙伴中寻求保护者和支持者。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

 而且个人单独行动,总有一种恐惧感,特别是实施犯罪行为时,恐惧感就更为强烈。如果团伙共同行动、互相依存,互相壮胆,就产生了一种力量和安全感,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我院 XX 年至 XX 年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数占总数的 63%以上,且呈上升趋势。

 三是闲散、留守和无明确监护人的未成年人近年来犯罪率较高。根据我县民政部门近年的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县的闲散、留守和监护人不明确的未成年人的比例达 40%以上,根据 XX 县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罪犯的职业情况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为无业、农民、学生,可见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处于没有受到监管或监管较弱的状况,闲散程度越高,犯罪的几率越高。

 四是未成年罪犯低学历、低龄化。近年来,XX 县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 16 周岁左右,其中以 14-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我院 XX 年至XX 年 10 月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14 周岁至 16 周岁的

 约占总数的 38%,16 周岁至 18 周岁的约占总数的 64%。另外,未成年人罪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许多甚至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据统计,我院 XX 年至 XX 年 10 月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数约占总数的 81%。

 五是家庭因素影响未成年犯罪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原因。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父母离异的,无人管教的,二是父母在外地打工的留守未成年人,三是一些父母工作的原因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了温床。XX 县法院 XX 年至 XX 年 10 月的未成年人案件,父母职业主要以农民、个体工商户为主,其中农民占 55%、个体劳动占 21%、其他职业占 24%。父母的文化程度较低,小学文化程度的父母约占了三分之一。

 四、针对目前我县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几个预防对策 一是优化家庭环境,强化家庭教育功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醒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使每个家长认识到家长的职责不只在养,更重要的是“教”;建立父母与子女间的沟通交流,让父母了解子女,与子女沟通,走进子女的内心世界,理解子女,使子女感受

 到家庭的温暖;家长严格要求子女,培养其健康的人格,为子女做表率,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子女提供和睦美满的生活环境,不要动辄大骂,吵闹甚至离异。让家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家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部门的家教知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方法。

 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健康人格,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首先,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青春期教育,对学生进行性生理,性伦理教育。使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的变化,正视自己。其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学习兴趣是学生的情感态度在学习活动中的选择与倾向,是内在动机在学习上的体现。而教学方面发展的改进,就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愿意学,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艺术、体育、科技和游戏等,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从而丰富学生的审美感受,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最后,建立学校与家长联系的桥梁,拉近学校与家长的距离,便于教师与家长沟通。定期召开不同形式的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设立教学开放日,建立家访和通信联络制度。让

 家长参与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及时沟通,促进教师与家长的了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从而自觉把未成年人“ 拒之门外”。加强特别是学校周边网吧的管理,以处罚为强制手段,但绝对不是目的,从而达到促使网吧经营者能够从内心深处自觉、自愿遵章守纪,把未成年人“拒之门外”。建议以学校周边、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课余时间、8 小时以外、节假日为主,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必须从严处理,该吊销执照的一定要吊销执照,使网吧经营者感受到切肤之痛,使“未成年人禁止入内”不再成为摆设。

 五、我院近年来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方面所做的创新探索。

 我院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体系,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从 XX 年开始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在心中

 快乐成长”活动,送法律进校园,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二是定期让一名法官进校园上法制课,担任法制辅导员,组织未成年人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他们懂法,

 守法,提高明辨是非、明辨真伪、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法律和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三是作法制报告会,用案例事实和法律条文结合的方式,向在校的学生进行讲课。从活动开始至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一直好评。

 四是和县电视台共同开办“未成年法律讲堂”专栏。定期由县电视台录制课件,并每周一、五 12:50 在 XX 一台播放,让家庭和社会更多的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让这一话题重点化、普遍化,让更多的家庭重视青春期孩子的教育问题,让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消失在萌芽状态。

 五是我院将联合学校对在校因各类受过处分的学生进行家访教育。由一名法官和学生班主任共同对因打架、偷盗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入户沟通和教育,做到在心理上疏导教育,在法律知识上引导灌输,在行为上指正矫正。

 六、结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国家防止和控制犯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XX 县人民法院在近年频繁增长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运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仅仅只发挥审判职能,更重要的是建立预防犯罪体系,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通过让法进学校,把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学法”

 作为今后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联合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家庭、学校、司法部门要经常联系、沟通,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行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教育,把违法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从而堵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源头。总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集预防、处理、管教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如果每一个家庭,每一个部门、每一所学校都能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措施,未成年人犯罪就能控制在社会可以容忍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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